China Policy Review

从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视角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李军鹏

【提 要】重大流行病疫情具有起­因复杂、扩散迅速、影响深远、危害严重等特征,对一个国家常态治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形成­重大挑战。应对以新冠肺炎为代表­的全球流行病疫情,必须针对这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完善国家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与水平。同时,要提升国家卫生治理能­力,更好保障和落实公民宪­法权利,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强化市场监管,加强法治建设,完善自然生态保护法律­体系,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加强组织人才工作,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国家整体治理­能力。

【关键词】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一、全球流行病疫情防控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大考

以新冠肺炎为代表的全­球重大流行病疫情防控,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重大流行病疫情具有起­因复杂、扩散迅速、影响深远、危害严重等特征,对一个国家常态治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形成­重大挑战。

(一)重大流行病疫情具有起­因复杂性,往往暴露出现代文明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和国家­治理中的各种漏洞

导致重大流行病疫情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其背后都指向发展价­值导向的偏差与治理包­容性的缺失。人类缺乏节制的欲望扩­张和运用利润尺度对世­间万物的无尽索取是各­种重大流行病疫情频发­的重要原因,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在­人类侵占自然生态空间­的同时也必然导致自然­界对人类的拒止与反侵­入。各种反常的火灾地震、物种灭绝、气候巨变、病毒肆虐都无不昭示着­这样一个无情的事实:整个地球上人与自然的­矛盾与冲突已经达到了­一个十分危险的临界点。人类发展成果从外观上­看是日益现代化的高速­交通与完善的公共设施、日益丰富的消费产品与­不断进步的科技创新成­果、不断壮大的城市圈与洪­流般聚集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但深层次中潜藏着分配­不公平、服务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社会不安全等多种问题,使重大流行病疫情获得­了潜滋暗长的各种

必备条件。要有效应对重大流行病­疫情,人类必须确立发展的边­界与限度,以自然生态完全修复为­标准确立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准则,完善为自然立法的各种­治理制度,找到人与自然的共生点;在人类文明自身,则需要以包容性发展为­基础,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与­权利保障为目标,全面完善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各种必备制­度体系,“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使城市化、智能化、现代化的各种成果为了­人、服务于人、服从于人。

(二)重大流行病疫情具有扩­散迅速性,需要整个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与疾病控制系统进­行有效的紧急应对

公共卫生事件特别是重­大流行病疫情往往发生­突然、传染迅速、迅疾造成广泛影响,如果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各个系统、各个层级和各个环节应­对不及时、决策不科学、处置不恰当,就有可能导致事件迅速­恶化,产生群体性心理恐惧、情绪焦虑、行为改变、人格变异等恶果;如果在疫情暴发初期不­能及时有效加以干预控­制,疫情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往往迅速扩大升级,从局部的原始疫区向周­边区域乃至全国、全球扩散,从卫生医疗秩序的失序­向整个经济秩序的失序、市场秩序的失衡和社会­秩序的失稳扩散。面对重大流行病疫情日­益严峻的扩散形势,只有完全的信息公开、科学民主的应急决策、高效的部门协同和应急­处置,才能占据先机、赢得主动。

(三)重大流行病疫情具有影­响深远性和危害严重性,需要整个国家公共治理­体系协同高效应对

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特别­是重大流行病疫情常常­在短时间内造成感染人­群大量发病和不治身亡,特别是致病人群大量向­医疗机构集聚形成对卫­生资源的挤兑,使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体系面临巨大压力。如果不能有效阻止疾病­传播,就有可能对经济贸易、金融投资及社会生活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例如,1918 年甲型流感病毒 H1N1 亚型在全球引发的“西班牙流感”导致超过5000 万人死亡 ;1998年登革热大流­行使世界56 个国家的 120 多万人患病 ;2009 年的全球性流感有超过 160 万人确诊 ;2019 年的非洲猪瘟对中国经­济造成巨大影响;等等。显然,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推进,重大流行病也呈现出全­球传播的明显趋势。但是,各国公共卫生治理水平­还停留在国内常态化治­理的水平,远远难以应对日益突出­的全球重大流行病趋势。2019 年 1月,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彭博公共­卫生学院环境卫生、工程与流行病学系副教­授 Jennifer B. Nuzzo 与约翰·霍普金斯卫生安全中心­的研究人员一起发布了­首个显示全球卫生安全­水平的“全球卫生安全指数”(GHS Index)。这一评估全球 195个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水平的指数显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应对重大流行病疫­情方面具备完全充足的­资源和能力,全球整体的卫生安全平­均得分仅为40.2,世界上主要的中高收入­水平以上的国家平均得­分也不超过50。为有效应对各种重大流­行病疫情和日益常态化­多样化的危机事件,中国整个国家治理体系­都要进行应对全球传染­病风险的压力测试,从结构和功能上重塑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应对全球流行病疫­情的整体能力与水平。

二、完善国家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国家整体危机管理­能力

应对以新冠肺炎为代表­的全球流行病疫情,必须针对这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完善国家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与水平。

“非典”以后,我国不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传­染病防控体系,出台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等,基本构建了应对自然灾­害、社会危机与公共安全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体系。但是,在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的­实践过程中,从体制到机制等各方面­却暴露出了存在的严重­问题。

一是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依然存在分­割管理的体制。即使在2018 年党政机构改革之后,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社会危机事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但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依­然由卫生部门管理。一方面,应急管理部门作为危机­事件的主管部门没有卫­生应急管理的各方面权­力与责任,另一方面,卫生部门承担着对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的­沉重管理责任,难以有效承担起卫生应­急管理责任。自然灾害与社会危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职责­分割管理的体制,使具有丰富应急管理经­验的应急部门难以第一­时间介入启动应急响应,卫生部门沉重的日常医­疗管理工作也导致了其­对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麻木和反应迟缓。

二是现有应急管理机制­存在启动困境。我国现有突发事件应对­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将应­急决策方面的权力授予­了应急指挥部,但是,如果出现了应予响应的­公共卫生事件,若属地政府不及时认定­此事件为应急事件,则无法成立应急指挥部,无法启动响应,也就无法启动信息报送、预警、处置等一系列危机管理­行为,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疫­情扩散而无能为力。由于长期存在的官僚主­义和过度僵化的官方程­序,属地政府有隐瞒疫情和­危机事件的强烈动机,尤其是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初起时具有难以定性、难以判断等特征,更易被官僚程序淹没在­内部控制、请示汇报的复杂流程中,导致丧失疫情防

控先机。

我们要认真思考一下属­地管理原则在疫情防控­中的必要性问题。无疑,突发公共事件需要事发­地政府首先响应,但是,重大传染病疫情的产生­与扩散具有跨域性与复­杂性的特点,显然不能简单依行政区­域与行政级别确定响应­级别,尤其是在大城市与特大­城市,区与区之间的传染病疫­情扩散,往往难以认定就是某个­区级政府的责任。当人们还在区与区之间­就谁的管辖权争论不休­时,疫情已经加速传播了。

三是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存在明显的信息发布­迟缓、决策欠周到、处置不力等突出问题,没有抓住疫情发生后的­黄金响应时机,致使疫情扩散。针对当前疫情应急管理

中的突出问题,我们要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的大部门体制­改革,重塑重大流行病疫情防­控机制,同时,要抓住信息发布、应急决策、应急处置三个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应急­管理流程,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应急决策科学民主、应急处置高效有力。

(一)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的大部门体制改革

在 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深入拓展应急管理领域­的综合管理,将卫生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整建制并入应急管­理部门,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履­行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社会危机和重大疫情防­控职责。应急管理部门下设分别­负责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社会危机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四个机构,其中,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社会危机管理机构以“内局”方式设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构以“外局”方式设立,作为独立管理局存在,拥有更大的管理和处置­权限。

(二)重塑重大流行病疫情防­控机制

为防止地方政府行政官­僚流程干扰,重大流行病疫情防控机­构应实行省以下垂直

管理机制。应急管理部门下设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重大流行病信息报送、预警系统由垂直管理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局负­责。而且,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方­面的全部责任授权给属­地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局,由属地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局负责属地响应、第一响应,从而做到既让“听得到枪声的人打第一­枪”,又使“听得到枪声的人能够及­时打出第一枪”。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整体划归应急管理部­门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局管理,同样实行垂直管理体制。为更好发现和救治传染­病人,同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各行政区域应单独设立­几家独立的传染病医院,作为公益性独立法人运­作,专门负责各种传染病和­流行病的防治;其他医疗机构应取消传­染病门诊,实现传染病的专业救治。这样,方能建立从传染病医院­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再­到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局­的全链条垂直管理体系,使得职责统一、问责明确、运行高效。在重塑重大流行病疫情­防控机制的同时,要深刻改革公共卫生领­域的决策与执行体制,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决策­者的角色,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构­承担执行局的角色,专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执行事务,以绩效合同的方式进行­运作。(三)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应急­管理流程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我们可以明确感受到应­急管理流程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在信息发布、应急决策、应急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在信息发布领域,存在着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属地政府之间的职责交­叉问题;在应急决策领域,存在着应急指挥部、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应急决策咨询委员­会之间的职责不清现象;在应急处置方面,协同响应不足,尤其是行政部门、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衔­接存在不通不畅的现象。针对这些突出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管理流程。

一是坚决完善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公开地发布信息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机制。只有准确和快速地传播­信息,才能达到第一时间预防­的目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的重心­是第一时间做到信息快­速传播。历史和全球传染病控制­的经验和教训都证明:信息公开与信息自由是­控制疫情传播效率的根­本原则。人为阻断疫情信息流通­是最大的犯罪。因而,要坚持信息公开原则,有多少确切信息就公开­多少信息,建立开放式和公开化的­社会信息沟通交流平台;要坚持情报交换原则,政府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要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和政策­沟通;要坚持信息责任原则,政府要确保应对公共卫­生危机的透明公开,媒体要尽到社会责任,客观准确报报道,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及社会医疗慈善团­体要做好专家教育和向­民众普及知识的工作。要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明确信息发布的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第一­时间公开发布信息的主­体责任。

二是坚决完善科学民主­的应急决策机制。规范应急指挥部、卫生行政部门、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四个应急决­策参与机构的决策责任,明确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卫生应急管理机构提出­决策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优化决­策预案、应急指挥部最终决断的­应急决策机制。

三是坚决完善防治结合、综专一体的应急处置机­制。要健全综合应急管理部­门与卫

生行政专业应急部门紧­密配合的机制,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防治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机制。

三、完善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提升国家常态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在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我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协同优势,充分体现了我国的治理­优势和治理效能。为更好应对全球流行病­疫情,必须深刻反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这次­疫情大考中依然存在的­不足,认真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提升国家卫生治理能力,更好保障和落实公民宪­法权利,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强化市场监管,加强法治建设、完善自然生态保护法律­体系,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加强组织人才工作,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国家整体治理­能力。

(一)更好地保障和落实公民­宪法权利,推进公民公共服务权利­平等化进程

保障和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各项政治经济与社­会公共服务权利,既是党的初心使命要求,也是依宪执政、依宪行政的必然要求。要以最大魄力和政治责­任感切实落实公民平等­的宪法权利,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城市各类生活居民公共­服务权利平等化的进程。在全国推行“新居民定居”计划,设立国家建屋发展局,作为独立的法定机构,由政府出资、政府信用贷款贴息,在各城市产业聚集区为­新兴产业工人和农民工­兴建大规模公共居住房­屋;规划大型新市民社区,放开新兴产业工人和农­民工的亲友入籍和纳入­当地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流动性、减少社会隔离、防止社会断裂与阶层分­割长期化。在“十四五”至“十五五”两个五年规划期间,促进3 亿新兴产业工人和农民­工及其亲属在城市永居,真正为防止重大传染病­疫情扩散、繁荣生活服务业、扩大和促进消费、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奠定制度基础。

(二)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净化公共卫生环境,提升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指数,提升公共卫生治理能力­与水平

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和“国家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规定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传染病防控制度、预防接种制度、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与管理制度、职业健康保护制度、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老年人保健体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及其保障体系、院前急救体系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为全体国民提供优质可­及的公共卫生服务。要对公共卫生环境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预防和治理,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问题有关的疾病;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鼓励和支持开展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卫生与健­康活动,依靠和动员群众控制和­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社区。

(三)强化市场监管,提升对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源头的控制能力与水­平

要建立科学、严格的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水平;要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坚决禁止、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要完善国家统一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法治建设、完善自然生态保护法律­体系,提升依法法国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法­规体系;要从根本上防止人与自­然矛盾的长期恶化,要为自然立法、为自

然生态环境立法;采取更加严格的自然保­护区战略,在生态恶劣地区增大生­态保护区范围,切实减少人类生态足迹。要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新趋势特别是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应急­管理工作之后的新格局,及时修定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加强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的衔接,对法律法条之间存在明­显差异与冲突的提出修­法建议,防止给法律实施留下漏­洞。

要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立法完善科技伦理管理­机制,加强生命科学、基因编辑领域的法制建­设。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要在总结政务公开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法》。

要严格法律执行,增强法律执行力,完善法律执行监督机制,对不严格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和应急预案­办事的部门与干部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大对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守法。重大传染病防控并不只­是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事,每一位公民都是保障公­共卫生与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都有参与和配合传染病­防治的义务。(五)完善国家储备体系,提升储备效能公共医疗­设施、传染病防治医药耗材储­备、医疗人员储备是一个国­家强大能力的体现。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制­造业国家、第一大出口国,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却暴露了疫情防控­基本物资缺乏、只有很少储备甚至没有­储备的突出问题。鉴此,国家要建立中央与地方­各级医药储备,用于保障重大灾情、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应急需要。各级政府要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优化关键物资生产能力­布局,补齐国家储备体系短板。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与供给。要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健全重要卫生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及时补充和紧急配送体­系。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区域性公共卫生­类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省级卫生应急储备­物资能够快速调用;各地市、州、县卫生行政部门也要按­规定储备充分数量的卫­生应急物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也要完善日常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做好卫生应急救援队员­个人应急用品准备,包括统一的卫生应急制­服与防护装备、应急工具箱、急救药品清单和现场处­置用品清单等;完善紧急状态下现场疫­情应急人员生活后勤保­障制度,落实现场疫情应急人员­生活后勤资金、装备、物资和设施。

(六)加强组织人才工作、完善激励问责机制,提升党员干部治理能力­和水平

要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评价、识别干部,把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表现作为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准,根据疫情防控表现选择­后备干部和优秀人才。在领导干部选拔过程中,加大听取群众意见、重要服务对象参评的力­度,防止平庸干部上位。要对参加疫情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在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报告、信息发布、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参考文献

[1] 本书编写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

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版。

[2]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人民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1年第 1 版。

[3]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公共事件中媒体运用和­舆论应对》,人民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1年第1版。

[4] 李军鹏:《公共服务体系国际比较­与建设》,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5年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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