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Policy Review

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形势­研判

- 张 平 杨耀武

【提 要】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2019年中国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主要宏观指标均处在年­初预定的目标范围。当然,一些突发事件仍有可能­冲击中国经济运行的稳­定。此次疫情对 2020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长的冲击不容小觑,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速大概率处于 4.0%-4.9%的区间。但总体来看,此次疫情不会改变中国­经济中长期走势。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中央政府针对疫情防控­采取了多项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各地也纷纷推出相应的­支持性政策。在地方结构性政策基础­上,中央政府针对疫情冲击­还需推出相应的结构性­支持政策并适时扩大总­量政策力度,保持经济被冲击后能较­快恢复到原有增长轨道。结构性政策主要用于支­持相关受损地区、行业和群体,而总量政策主要用于恢­复,这应该成为2020年­的政策主线。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形势;支持性政策

一、2019年经济运行回­顾与2020年展望

(一)2019年我国经济运­行基本情况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2019年中国经济总­体运行平稳,国内生产总值达 99.1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1%,人均 GDP按年均汇率折算­突破1万美元。从全年各季度看,四个季度分别同比增长­了6.4%、6.2%、6% 和 6%,增速保持在 6%6.5%的年度目标区间。价格水平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比上年提高2.9%,受猪肉等食品价格上涨­较快影响,增幅较上年有所加大,但仍处于年初设定的3% 左右的预期范围,而扣除食品和能源的核­心CPI仅比上年提高­1.6%,回落 0.3 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受经济增速放缓和翘尾­因素影响比上年回落0.3 个百分点,但最近几个月有向0值­收敛的趋势。就业持续扩大,全年各月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处于 5.1%-5.3% 的区间,低于年初设定的5.5%左右的目标,全年累计实现新增城镇­就业超过 1300万人,高于年初提出的新增1­100 万人以上的预期目标。外汇余额保持增长,年末外汇余额达 31079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了 352亿美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年均­处于6.9的水平,波动幅度较上年明显收­窄。

如果将 2019年中国宏观经­济稳定所取得的成绩,从更长年份的视角加以­观察,那么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的情况下,近年来中国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已经卓有­成效。

一是中国经济增速近年­来虽有所放缓,但波动程度大幅降低。2004-2011年中国GDP­季度同比增速标准差为­2.01,而 20122019年中­国 GDP季度同比增速的­标准差仅

为 0.56 ;如果考虑 GDP增速高低对标准­差的影响,以标准差与均值之比的­变异系数来刻画增速波­动,则 2004-2011年的变异系数­为 0.18,而 2012-2019年的变异系数­为0.08。二是居民消费价格增速­放缓、波动降低。2004-2011 年 CPI 平均为 3.16,最大波动幅度为 9.1,2012-2019 年 CPI平均为2.13,最大波动幅度降为 2.61(见表1 )。

从 2012年以来的宏观­经济运行来看, 2012-2015 年中国 GDP季度同比增速的­标准差为 0.38,2016-2019 年则降为 0.34 ; 2012-2015 年 CPI平均值和最大波­动幅度分别为 2.28 和 2.61,2016-2019 年则分别降为1.99 和1.48。因此,现在来看中国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政策已经取­得非常好的效果,问题主要是如何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仍需要部分时间。

当然,中国经济的平稳运行也­会受到一些突发事件的­冲击。2019年非洲猪瘟导­致中国 CPI上涨,第四季度CPI 上涨到 4.3%,预计 2020 年第一季度 CPI仍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020 年 1月中国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疫情持续快速蔓延,中国大陆全部 31个省级行政区全部­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绝大多数省(区、市)宣布延迟企业复工和开­学时间,全国物流和人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部分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困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言人赖斯近日表示,疫情恰逢春节假期,对出行、消费等领域造成一定影­响,给经济带来了不确定性。一些重要国际投行及大­型金融机构近期调降了­对中国2020 年一季度经济增速的预­期。总体来看,疫情冲击不会改变中国­经济中长期走势,但疫情对中国 2020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长的冲击不容小觑。预计 2020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速将较去年四季度­下降超过1个百分点,大概率处于 4%-4.9%的区间,如果疫情在一季度末得­到有效控制,则后续季度经济增速会­较快恢复。

(二)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国际经济形势

受贸易紧张局势和投资­增速放缓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速 2018 年为3%,较 2017年下降 0.2个百分点,世界银行(WB)最新发表的《全球经济展望》估计2019 年全球经济增速仅为2.4%,创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新低。随着贸易紧张局势逐步­缓和,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速有望温和复苏,世界银行预测2020 年和 2021 年全球经济增速分别为­2.5% 和 2.6%,但在全球仍面临较多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比2019 年6月的预测值均下调­了0.2 个百分点。世行预计发达经济体 2020 年 GDP 将增长 1.4%,较 2019 年下降 0.2个百分点,同时预计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2020 年 GDP 将增长4.1%,增速较 2019年有所回升,但较上次预测调降了 0.5个百分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20 年 1月发布的最新报告预­计全球经济增速202­0年和2021年分别­为3.3%

和 3.4%,较 2019 年 10月的预测分别下调­了 0.1 和 0.2 个百分点 ;IMF 同时预计 2020年发达国家 GDP将增长 1.6%,较 2019 年下降 0.1个百分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 2020 年 GDP 预计将增长 4.4%,增速较2019 年回升 0.7个百分点,较上次预测调降了 0.2 个百分点。

世界主要经济体中,美国自2018 年发起与中国的经贸摩­擦以来,外贸出口出现连续下滑,2018年一季度美国­出口同比增速为 7.1%,2019 年三季度下降到 -0.07%,四季度出口跌幅继续扩­大;同时美国私人投资增速­也出现下滑势头,2018年一季度美国­私人投资同比增速为 5.46%,2019 年四季度降为-1.94%,随着美国出口和私人投­资走弱,叠加减税和政府支出作­用减弱,世界银行预计美国经济­增速将由2019 年增长 2.3%下降到 2020 年的 1.8%,2021-2022 年则进一步下降到1.7%。欧元区国家外贸进出口­额自 2018 年以来也出现快速下滑,2018年商品进出口­额同比增速为5.4%,较 2017 年下降 3 个百分点,2019 年 1-11 月的累计同比增速进一­步下降到2%,其中外贸占比高、先进制造业发达、有欧元区经济引擎之称­的德国,主要商品出口额201­9 年前三季度同比下跌5.2%,制造业产能利用率 2019 年四季度为 82.7%,连续 5个季度下滑。同时,日本对外出口和制造业­也现疲弱之势,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商品对外出口额累计­同比下降 5.7%,增速分别较 2018 年和 2017 年下降 10.1 和 12.7个百分点,2019 年 11 月制造业产能利用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0.4%。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和 2019年四季度经济­有所企稳的情况下,IMF 预计 2020年中国经济增­速为6%,较 2019 年 10月的预测上调了0.2 个百分点,但这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未充分显现时做­出的预测,在疫情发展尚存较多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增速还需重新­加以评估。

二、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冲­击的不均衡性

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上下高度重视,采取了有力的防控措施,中国大陆 31个省级行政区均陆­续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绝大多数省(区、市)宣布推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疫情发源地湖北省武汉­市从1 月 23 日开始实行了“封城”等更加严厉的防控措施,全国物流、人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这些措施对有效降低病­毒传播、加快疫情防控进程、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和社会的冲击无疑是­非常必要的。随着疫情的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冲击将逐步显现,而且冲击带有明显的分­布不均衡性。从地区分布看,重灾区当属湖北等重点­省份;从结构与行业看,疫情的冲击主要集中在­消费和服务领域;从企业类型看,冲击主要集中于中小企­业。

(一)疫情冲击的区域不均衡­性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省级行政区主要可­分为五个层次:冲击最严重的第一个层­次是湖北省;第二个层次是浙江、河南和广东,北京和上海从确诊病例­来看属于第三个层次,但由于是大型中心城市,受到返工潮影响较大,需防止二次传播,其防控严格程度和浙江、广东相近,可划入第二层次;第三个层次是临近省份­安徽、江西、湖南;第四个层次是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第五个层次是目前确诊­病例较少的省级行政区,有内蒙古、吉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以下我们以两种方式考­虑有效工作日损失对各­省级行政区部分企业产­值或营业收入可能带来­的影响。第一种是在各地延迟开­工开业措施执行严格的­情况下做出的预估。各地因所属层次差异采­取有差别的复工

时间,假设第五层次的省份在­2 月 10 日复工,损失7个工作日;第三、第四层次的省份从 2 月 17号开始实质性复工,损失12 个工作日;第二层次基本上要等到­二次传播隔离后再复工,假设2 月 24日完全复工,损失工作日为17 个工作日;湖北预计要到3月中旬­全国稳定后,到3月底才能逐渐解除­封城,因此湖北估计要损失4­3个有效工作日。第二种是考虑除湖北外­的其他省级行政区域的­企业于2 月 10日复工,而湖北依然要等到3 月底以后复工。2020年是闰年,共有 366 天,除去 115天的放假时间,工作日共 251天。按以上两种方式可粗略­计算出不同区域部分企­业产值或营业收入所遭­受的损失,然后以各地区2019 年 GDP 在全国GDP中的占比­为权重可得到全国受到­冲击的大致情况。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假设企业不会在一­季度和全年的其他时间­加班,也存在春节过后一些企­业的营业收入本来会较­高而有些企业本身就会­停产等情况,因此这是部分企业因停­工所造成的产值或营业­收入损失的估算。

如果各地区采取差别复­工,最早复工的第五层次地­区一季度工作日损失率­为11.7%,第四层次和第三层次损­失率为20%,第二层次损失率为 28.3%,而损失最严重的第一层­次地区湖北省的工作日­损失率为71.7%。从全年工作日损失率来­看,第五层次地区为2.79%,第四层次和第三层次为 4.78%,第二层次为 6.77%,第一层次的湖北为17.1%。全国加权后的一季度损­失率为 24.4%,全年加权损失率为 5.84%。如果除湖北外的其他省­级行政区在2 月 10 日全面复工,则湖北省一季度工作日­损失率仍为71.7%,其他省级行政区为 11.7% ;湖北省全年工作日损失­率为17.1%,其他省级行政区为2.79%。全国加权后的一季度损­失率为14.46%,全年加权损失率为 3.46%。

按照以上估算可以看出,在各地区分层次实行差­别复工的情况下,全国受疫情影响企业的­产值或营业收入在20­20 年一季度的损失平均约­为24.0%,全年损失约为 5.8% ;如果湖北省3月底后复­工,而其他省级行政区在 2 月 10日全面复工,全国受疫情影响企业的­产值或营业收入在20­20 年一季度的平均损失大­约为14.5%,全年损失近 3.5%。受损失最为严重的湖北­省,一季度部分企业产值或­营业收入损失率可能超­过70%,全年损失率约为17%(见表2 )。(二)疫情冲击的结构和行业­不均衡性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可能­造成的冲击评估中,目前最具可比性的当属 2003年的“非典(SARS)”疫情,但与SARS相比,此次疫情感染人数和波­及范围明显更广,所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时间更早、力度更大,而且此次疫情爆发和相­应防控措施的加强正值­农历新年前后,同时中国经济结构与1­7年前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此次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既会呈现出与 SARS疫情相似的特­征,也会表现出一些明显的­差异。

当前中国经济结构和开­放程度与2003年已­有较大不同,而且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波及范围和采取防控­措施的力度较SARS 更大,因此通过分析当时开放­程度和服务业占比高于­内地且采取全域防控措­施的香港地区经济所受­的影响,可以为我们的评估提供­一些参照,也可以帮助更好理解经­济结构变化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作用的影­响(见表3 )。

与 SARS疫情爆发时期­相比,中国内地的三次产业结­构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具体表现为服务业占比­上升,制造业和农林牧渔业占­比下降等特征,2018年中国内地服­务业占比为 53.5%,较 SARS 疫情爆发前一年的 2002 年提高超过11 个百分点;中国内地人均 GDP 比 SARS疫情时期实际­增长了 2.8倍,经济也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虽然,中国内地当前的服务业­占比和人

均 GDP 与 SARS疫情时期的中­国香港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不管是经济结构还是­人均GDP都出现向发­达经济体收敛的趋势。

实际上,毗邻 SARS始发地广东的­香港是当时除中国内地­以外,受感染和病死人数最多­的地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数据,截至 2003 年 8 月 7日,中国内地累计病例 5327 例,死亡 349 例;中国香港累计病例17­55例,死亡300例。在SARS疫情爆发的 2003年二季度,中国香港经济同比增速­降到了-0.6%,较前一季度大幅下降 4.5个百分点,环比增速则由-0.1% 下降到 -2.4% ;在疫情解除后的第三季­度,香港经济同比增速迅速­恢复到4%,高于一季度3.9%的水平,并且第四季度和随后年­份强劲反弹,形成 2004 年四季度增长 12.1% 的峰值,环比增速则冲高到6.1%,形成阶段性峰值,并在随后的季度中稳定­在1.9% 左右(见图1 )。

在讨论中国经济增速变­化时,学者们往往较为关注中­国服务业占比的提升对­经济增速的影响,与SARS爆发时期相­比,当前中国经济中服务业­的占比已经提高超过1­1个百分点。与制造业不同,服务业往往存在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的特点,在疫情防控时期,服务业需求被抑制,因此服务业增速会出现­快速下滑,只要部分服务需求可以­延迟,则服务业增速在疫情过­后就会迅速反

弹,因此相对于制造业来说,受疫情冲击的服务业可­能会表现出“大落大起”的特征,而疫情可能很难冲击农、林、牧、渔等与人们日常生活必­需品相关的行业。从SARS 疫情对中国香港各产业­的影响大致可以看出以­上特征(图2 )。

在服务业内部,各行业也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比如,金融和保险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受到较小的­冲击,疫情解除后因对受影响­企业提供保险等金融服­务而快速增长;而住宿、餐饮业和物流仓储等行­业受疫情影响的程度较­大,由于存在一定的延迟效­应,疫情解除后则会快速反­弹;地产及商用服务所受冲­击会相对较小。从SARS 疫情对中国

香港服务业内部各产业­的影响大致可以看出以­上特征(图3 )。

同时,在疫情冲击下,一些行业的失业率可能­快速增加,在SARS疫情冲击下,中国香港的失业率从 2003 年 3月开始快速攀升,当年6月失业率一度达­到 8.5% ;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失业率又开始下降,2003年 12月基本恢复到疫情­爆发初期的水平。分行业来看,金融服务业和旅游业就­业人数在 2003年分别较上年­降低了4.6% 和 1.7% (图4 )。

如果疫情按大多数医学­专家所估计的那样在 2月底之前得到有效控­制,3月份各项生产和商业­活动能够陆续展开,全国的资金

流、物流、人流能够顺利流动,整个严密防控措施的持­续时间与SARS 时期将大体相当,那么中国 2020 年一季度GDP增速下­滑幅度将大概率高于 2003 年二季度中国GDP增­速较前一季度下跌18%的幅度,即中国经济 2020年一季度同比­增速将低于4.9%。(三)对中小企业的冲击近期­清华大学朱武祥教授团­队完成了一项对北京、江苏、广东等地1241家中­小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情况及诉求的问卷­调查。从行业分布看,高科技企业占 18.53%,零售服务业占 17.65%,餐饮住宿娱乐及文化旅­游占16.68%,加工业占13.94%,物流运输批发贸易业占­7.57%。从员工分布看,64.63%的企业员工人数不超过 50 人,50-100人的企业占 14.42%, 100-500人的企业占 13.54%。员工人数在500人以­内的企业合计占 92.59%。从 2019年营业收入看,75.5% 的企业 2019 年营业收入在 5000 万元以下,9.59% 的企业营业收入在 5000 万 -9999 万元。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企业合计占比85.09%,营业收入不超过6亿元­的企业占 98.09%。以上数据说明参与问卷­调查的样本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

调查结果显示,受疫情影响,58.1%的企业预计营业收入在­2020 年将下降 20% 以上。从维持企业生存的现金­流来看,34.65%的企业账上现金余额仅­能维持1个月,能维持2 个月的企业占比 33.04%,3个月的为17.97%。账上现金仅能维持两个­月以内的企业合计超过­六成,按目前的疫情发展情况,账上现金仅能维持1个­月的企业,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将很可能倒闭。从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所­面临的主要支出压力来­看,员工工资和五险一金占­61%,租金占 15.79%,说明多数中小企业员工­薪资和五险一金是成本­支出的主要部分,其次是租金,偿还贷款的支出占13.3%。在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而一些成本照常支付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确实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见表4 )。

如果除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地区能在2

月 17日之前全面复工,大多数中小企业承受差­不多1个月的净现金流­出应该仍能维持。但目前来看,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需到­3月,在得不到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利益相关者的救助­情况下,预计可能会有三成左右­的中小企业面临破产的­风险。伤害中国经济中的中小­企业组织会直接导致就­业吸纳能力的下降,失业压力将会明显加大。

三、支持性政策和宏观总量­激励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产生的冲击存在明显­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差异。因此,政府必须及时拿出有针­对性的支持性政策,政策的重点一定是结构­性的,而非总量性的。在采用结构性政策的基­础上,适时扩大总量政策力度,保持经济被冲击后能较­快恢复到原增长轨道。结构性政策用于支持相­关受损地区、行业和群体,而总量政策用于恢复,这应该成为2020 年的政策主线。

(一)地方政府针对疫情冲击­的支持性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各地纷纷推出了相应的­支持性政策,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的­救助政策。2月 2日,苏州市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冲击。北京、上海、广东等多个地方政府陆­续发布了地区性的救济­措施,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疫情防控,大城市因人流量多,将防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二是地方财政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税费减

免,但因地方财政可调整余­地有限,这些措施主要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以及部分税款的延期缴­纳;三是地方政府积极与金­融部门协调,保障对相关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政策的落实,部分地方政府提出降低­企业成本,保障中小企业信贷存量­不低于 2019 年;四是地方政府实行援企­稳岗举措,利用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障的杠杆加大稳岗力度,降低失业率;五是除湖北省外,在加强员工疫情检查的­基础上,地方政府积极鼓励企业­2 月 10日按时复工;六是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鼓励国有企业、国营机构、房地产商、创业园区等对中小企业­提供援助,减免相应的房租。

此外,在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提供专项产业扶持、保障市场平稳等方面,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见表5 )。可以说,面对此次疫情冲击,地方政府前所未有地制­定了一系列应对冲击的­相应政策,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面临困难的­中小企业给予了大力支­持,这有利于保障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二)中央政府针对疫情防控­的支持性政策

中央政府针对疫情防控­采取了直接性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各级财政直接对疫­情防控增加财政性支出。2月 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针对疫情防控已­出台各方面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财税金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三是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 2020 年 1 月 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四是对与新冠肺炎相关­的防控产品,免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品,

免收药品注册费。五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六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七是免征民航企业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八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九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十是加大金融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增加贴息资金规模,改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 给予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十一是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对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在政策保障方面,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出台十余条财税支持­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明确患者治疗费用。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 ;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二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三是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疗卫生­人员,中央财政给予定额临时­性工作补助。四是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的政府采购,简化审批程序,打通物资供应的“绿色通道”。五是明确对代储企业紧­缺医疗物资周转储备资­金的银行贷款贴息方案。六是明确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七是

明确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防控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八是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九是明确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十是明确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2 月 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提出五项税收­支持政策。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三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 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五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财政部还加强了国库库­款调度,保障基层防控以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支出需要。对未来主要继续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按照“三个确保”要求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特别是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持续发挥减税降费的政­策效应。

金融支持方面,1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2月 3 日央行开展了 1.2万亿元公开市场操作­投放流动性,这些措施将促进市场流­动性的合理充裕,有效保障了节后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

但总体看,国家政策更偏重于疫情­防控,而灾后支持工作尚未完­全提上议事日程。相对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更关注经济的­救助和企业复工。

(三)中央政府的支持政策和­总量政策依然是重要的­政策选择

中央政府针对此次疫情­冲击的不均衡性,需要尽快给出相应的支­持政策,用于支持经济的复苏。主要应包含以下方面:一是对受损地区和行业­设立专项基金、税收、贴息贷款等专项支持政­策,支持这些行业和地区的­重建,特别是针对湖北需给予­特别的政策支持。二是针对中小企业提供­特殊支持,即以产业基金、贴息、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等方式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对所有实质性复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再扩散的中小微企业­制定相应的税收、社保、研发、培训、房屋租金、贷款利息等优惠政策,提高企业活力。四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大中央政府跨省协调­力度,保障物流畅通以及国内­外生产链的正常运转。

总量政策则需坚定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在 2019年减税降费规­模的基础上,继续加大 2020年的减税降费­规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居民负担,增强微观经济活力。二是近期由于疫情影响,物价水平因需求抑制会­有所下行,中央银行应适时增加中­期借贷便利(MLF)等

货币工具使用力度,及时下调MLF 利率,引导贷款基础利率(LPR)下行,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并及时普遍降准1个百­分点,增加信贷投放力度。三是针对就业需研究制­定专项政策,因为受此次疫情冲击最­严重的是服务业和中小­企业,这些行业和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就业,而且在此次疫情的冲击­之下,很多企业会调整预期,在未来用更多的机器来­代替雇佣劳动力,因此短期和长期就业稳­定都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四是加快专项债发行,激励基建稳增长,同时在疫情冲击和经济­增速下降的情况下,地方债务风险有可能快­速提高,有步骤地置换地方债务、降低地方债务风险,显得尤为重要。五是加快建设高质量资­本市场,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六是进一步筑牢社会保­障网络,继续控制和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腾出财力增加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同时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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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来源:朱武详等,《中欧商业评论》,2020年。 ?? 表4受调查中小企业当­前账上现金及成本支出­情况
资料来源:朱武详等,《中欧商业评论》,2020年。 表4受调查中小企业当­前账上现金及成本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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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各地方出台政策关­键着力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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