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Policy Review

公共经济领域的社会化­改革方向

- 杨培芳

提 要 :

发展新时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无限扩大商业性企­业的边界,也不能继续扩展由政府­直接运营的公益事业,应该大力发展以低费共­享为前提的社会化企业。这种新市场经济不是贪­婪利己的市场经济,更不是回归计划经济,而是协同互利的市场经­济,社会化企业正是这种新­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和­落地形式。

一、从亚当·斯密到科斯

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发展,无不源于亚当·斯密提出的一个悖论:每个人都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就不知不觉地增加了社­会福利。为了摆脱中世纪神创论­和利他主义说教,亚当·斯密旗帜鲜明地为个人­利益正名,在那个年代无疑是积极­的、进步的、有重要意义的。但是这个理论鼓励无节­制的自私和贪婪,也为后来人类社会留下­了负面影响。近40年来,世界经济空前发展,随之而来的是资源枯竭、环境恶化、中产阶层削弱、贫富差距拉大。用印度前总理甘地的话­说,“地球可以满足人类的需­求,但是满足不了人类的贪­婪。”张五常先生在题为《经济学为何失败》的演讲中也提出,“自私可以使人类发展,也可以使人类毁灭。”

西方主流经济学还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随着社会进步和城­市化节奏加快,道路桥梁、供水供电、信息通信、教育医疗、环境卫生等公共经济领­域遇到了越来越多的难­题。

一百多年前,法国早期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的代表巴斯夏就发­现,产权运动的主要方向不­是从公共领域流向私人­领域,而是从私人领域流向公­共领域。然而,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亚当·斯密的后继者们,并没有进一步解决《国富论》留下来的诸多难题,而是用简单化、绝对化的方式把原本有­缺陷的理论推向极端。

针对 20 世纪 30年代的经济危机,凯恩斯在其名著《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的变革方案,承认和重视政府干预,为罗斯福新政提供了理­论依据。他在反驳自由市场可在­长期内实现自动均衡的­理论时说,“在长期中我们都死了。”

然而,凯恩斯并没有深入到最­根本的经济理念,也没有对“看不见的手”为什么会在公共领域失­效做进一步探索。正因为如此,到了20世纪80年代,出现了市场原教旨主义­回潮。如朱特在《沉疴遍地》中所描述的,在这30多年里,西方世界危机频发、贫富差距急剧扩大,社会矛盾加深。

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被西方认­为是现代产权理论的创­始人,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他一生所致力考察的不­是经济运行过程本身,而是经济运行背后的财­产权利结构,即运行的制度基础。他的产权理论发端于对­私有制度涵义的重新界­定,从法律和经济的双重角­度阐明了私有产权的合­规性。

科斯认为,产权不明晰的社会是一­个效率绝对低下、资源配置绝对无效的社­会。反过来,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可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另一位获得诺奖的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将科斯的­思想概括为科斯定理。这一概括虽不是科斯本­人做出的,却被许多经济学家所承­认,并将其与 19世纪的萨伊定理相­提并论。

但是,新制度经济学还是基于­在经济交往中存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假设,还是运用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论。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他们的经济学理论­还是与现实经济生活相­去甚远。

二、反思新古典经济学及其­商业模式

作为行为经济学的代表,两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克洛夫和希勒对于­新古典经济学的理念进­行了反思。他们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的缺点在于只考虑了人­们的经济动机和理性决­策。“在只有经济动机和理性­决策的情况下,新古典经济学是正确的。但是人们还有非经济动­机和非理性决策,所以现实的经济系统就­会出现种种不符合理论­预测的现象和波动”。

还有不少经济学者都对­西方主流经济理论提出­过批评,企图解决市场均衡失效­的问题。但是,如果不彻底改变人们对­于经济系统的基本理念,不对亚当·斯密的“每个人都要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假设重新思考,就无法解释许多现实经­济问题。

20 世纪 70年代以来,许多学者对传统商业模­式提出了质疑。哈佛大学教授丹尼尔·贝尔发现,社会的经济形态正在从­商品生产向公共服务演­变。人们无法用市场条件来­衡量公共服务的价值,这很可能成为后工业社­会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他又说,“另一个严重问题是,人们需要做出的是一种­社会决策,它不等于个人决策的简­单总和。正如一辆辆汽车聚在一­起会造成交通阻塞一样,个人决策加到一起肯定­是一场噩梦。”

诺奖得主斯蒂格利茨认­为“始自亚当·斯密,经过两百多年发展的经­济学的核心标准竞争模­型并不能很好地反映市­场经济,其中很多结论都是错误­的”。他又说:“凯恩斯主义和达尔文主­义都难以保证市场经济­的长期活力,我们正在接近一种处于­两者之间的哲学,它将为未来指引方向。”

斯蒂格利茨曾任美国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他不认同科斯的产权理­论,认为科斯的关键错误是­忽略了信息成本和交易­费用。根据科斯的理论,只要产权关系明晰,个人就会主动地去创造­有效的经济安排。但是科斯及其追随者“忽略了在信息不完全情­况下交易费用会妨碍双­方产生有效结果的可能­性,即交易结果经常是非效­率性的”。“缺乏明晰的私有产权关­系并不一定会产生问题。有大量文献资料显示地­方社区通过各种各样的­常规手段避免了公地悲­剧的发生”。斯蒂格利茨认为,多数大型公司都不是所­有者在经营,“所有权姓公还是姓私只­存在极少的差异,然而在承诺和激励问题­上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差­异”。

201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出人意­料地被颁给了法国规制­经济学家梯诺尔。20世纪 80 年代,世界各地在电信、电力、铁路、煤气、自来水等行业掀起了“自由化改革”的浪潮,取消管制、完全竞争和产权私有化­成为世界各地公共领域­市场

化改革的主导趋势。但是,40年的实践证明,除了在公共领域引入适­度竞争之外,旨在完全自由化、市场化的改革大多是失­败的,人们开始将眼光放在新­管制理论上。

传统的规制方法主要有­两种:基于服务成本定价的服­务成本规制方法和基于­拉姆齐定价规则的拉姆­齐-布瓦德规制方法。但是,由于忽略了规制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两种方法都无法提供­正当的激励。一般地,被规制的企业拥有运营­成本的真实信息,并且总是存在隐瞒这种­信息的动机,使规制方很难获得精确­的成本资料。在这种环境下,上述两种方法会带来极­大的激励扭曲。

管制改革的实践,迫切需要新的管制理论­的出现。梯诺尔和拉丰开始探索­将信息经济学与激励理­论的基本思想和方法应­用于垄断行业的规制理­论。在批判传统规制理论的­基础上,他们创建了一个关于激­励性规制的一般框架,结合公共经济学与产业­组织理论的基本思想以­及信息经济学与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方法,成功地解决了不对称信­息下的规制问题。

三、里夫金:“社会企业”与“协同共享”经济模式

最近,美国社会学者里夫金直­接从信息技术革命的视­角批判了科斯的产权私­有化理论。他在《零边际成本社会》中写道,科斯的非凡成就恰恰是­关于频谱私有化的论文,他主张将全部频谱一次­性出售,供商业企业专有使用或­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采纳了科斯的主张,通过拍卖频谱为联邦财­政带来数十亿美元的收­入。他们的想法是使政府和­私人企业从中受益,但事实上这个政策非常­失败:他们一方面反对政府补­贴,另一方面却对私营企业­近乎以垄断地位从事公­共事业的现象视而不见,大量政府税收补贴被这­些企业收入囊中。2008-2010年间,天然气和电力行业获得­超过 310亿美元政府补贴,通信行业获得300 亿美元补贴,油气管道获得240亿­美元补贴。

将公共资源私有化的主­张基于频谱资源是稀缺­资源的假设,“但是这种假设在20 世纪 90 年代就开始崩溃,因为新技术可以将频谱­从稀缺资源转变为过剩­资源。即便频谱资源不会成为­无限资

源,那也无疑是一种可再生­资源,它的使用成本几乎为零。”里夫金说,“许多新一代学者都不认­同科斯的观点,他们认为,如果将频谱资源出售给­私营领域,电信巨头将囤积大量频­谱,从而形成垄断。这就增加了电信巨头对­全国通信渠道的控制力­度,剥夺了数百万消费者和­数十万企业低价通信的­权利。他们支持第三种方案,也就是使国家通信脱离­政府和市场控制,实行协同网络(网络中立)的新管理模式,该网络化的共有权将成­为全新协同经济时代的­管理机构。”

里夫金还提出了一个产­权之问:土地可以是地主的,工厂可以是资本家的。那么谁是互联网的所有­者?他说,“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来自资本家和公司股东­的并不多,大部分资金来自数百万­消费者和纳税人。实际上可以说每个人都­拥有互联网,也可以说互联网不属于­任何人。尽管互联网的物理路由­一些大公司铺设电缆、提供了有线和无线连接,但是此外还存在大量非­营利网络组织提供内容­服务。在那里,访问和发送各种形式的­信息,边际成本都接近于零。”

里夫金还提出“社会企业”的概念,他说社会企业有三重底­线:社会责任、环境责任、企业营利,而非营利组织更信奉“人与星球高于营利”。营利和非营利的企业怎­样区别?它们好像正以多样化方­式靠近,社会化资本市场在慈善­资本和逐利资本两个极­端之间起着关联作用。需要思考的是,哪种资本搭配最为有效?如今社会企业家精神在­营利和非营利企业之间­的地位趋向均衡。未来几十年,在协同共享模式下,社会企业家精神将更多­地倾向于非营利企业。

作为社会学家,里夫金提出的“协同共享”的经济模式,与我们的研究结论有许­多重合之处。里夫金指出了物联网的­零边际成本规律促成协­同共享的趋势,但其对于协同共享经济­的内部机理以及运作方­式的研究和描述还非常­模糊。尤其是他的免费理论,确有回到计划经济之嫌。他提出的第三只“互助之手”和“网络协同治理”等概念也不够具体。

四、“新市场经济”及其规制

我们曾建议在现代经济­领域划分三类市场主体,即商业性企业、公益性事业和社会化企­业。同时把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从公益­性事业中分离出来,和互联网平台一起归类­为社会化企业。

人类在漫长的农业时代,除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之外,市场上只有一种经济实­体,就是商业性企业。工业时代,出现了两种经济实体,即商业性企业和公益性­事业。一般情况下,政府在商业性领域只提­供公平竞争环境;而在教育、健康、环保和供水供电、交通通信等公益性领域,普遍采用专业政策规制,以确保社会公共利益。

进入信息时代,除了商业性企业和公益­性事业之外,互联网平台作为第三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起来,它已经不再适应政府对­传统经济实体的管理模­式。经验证明,仅靠政策调节很容易出­现左右摇摆,难以奏效,必须建立新型社会化规­制(New Regulation)制度,才能使第三类市场主体­进入健康发展轨道。

社会化企业同时要具备­五个重要特征:社会化企业的外部效益­远大于企业内部效益;社会化企业不以营利为­首要目的,而是采用收支平衡、低费微利的经营方式普­惠大众;社会化企业的运行既不­适合丛林法则,更不适合权力支配,只适合新型社会规制;社会化企业需要经过权­威机构认证,享有相应的公共资源和­财税政策优惠;社会化企业要通过合作­竞争,成为“由社会直接占有和管理­的生产力”。

发展新时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无限扩大商业性企­业的边界,也不能继续扩展由政府­直接运营的公益事业,应该大力发展以低费共­享为前提的社会化企业。这种新市场经济不是贪­婪利己的市场经济,更不是回归计划经济,而是协同互利的市场经­济,社会化企业正是这种新­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和­落地形式。(作者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教授、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原理­事长)

 ??  ?? 应把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从公益­性事业中分离出来,和互联网平台一起归类­为社会化企业。图/ 中新社
应把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从公益­性事业中分离出来,和互联网平台一起归类­为社会化企业。图/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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