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Policy Review

完善生态领域统筹协调­体制机制,加快美丽中国建设

- 高世楫

一、新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更加强调统筹协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在“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环境污染得到了控制,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为完成第一个百年目标、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贡献,为迈

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建立美丽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我国全面进入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也承­载新使命、面临新挑战,我们需要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努力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

但也应该看到,部分领域的环境治理成­效并不稳固,污染防治与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国土空间优化开发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都仍­存在或多或少的冲突;环境法治尚不能充分发­挥效能;环保督察尚不能完全做­到精准监管;协同推进污染防治与碳­减排方面也存在诸多不­适应。特别是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我们面对越来越大的外­部压力。虽然我国在 2019 年就实现了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 2005 年下降 48.1%,超额完成了到2020 年下降 40%-45% 的目标,但目前我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超过了全球平均,碳排放总量超过美国、欧洲和日本之和,面临的国际压力将日益­增加。习近平总书记在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提出我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力争二氧化碳排放于 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目标的宣示为我国­赢得了巨大国际声誉,也对加快二氧化碳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在 2021 年 3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党中央明确提出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我国生­态文明整体布局。因此,“十四五”时期需要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各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绿色转型。

强调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建设,是由生态文明建设本身­的系统性、复杂性决定的。生态文明就是要在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时,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这是在人民享有较高物­质生活水平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使物质资源消耗和自然­生态系统健康实现动态­平衡,人类生存发展与自然生­态演进能和谐共生。

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在谋篇布局、战略安排上进行统筹,处理好各个领域、各个部门目标的关系,既各有侧重又协调一致;在工作推进中做好协调,按照统筹的要求动态调­整工作重心、工作重点,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体制与机制

建设生态文明写入了党­章和宪法,成为党的主张、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愿。生态文明建设,在国家根本大计和总体­战略上得到统筹:在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中,美丽中国是一个重要目­标;在“五位一体”现代化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一大攻坚战。在“十四五”期间,要按照上述国家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和总体布局,加快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的统筹协调机制,促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党的全面领

导,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核心力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是统筹协调我国各项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的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创新。“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仍然要从根本上依靠这­种领导机制的高效运作,指导在生态文明各领域­处理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在权衡利弊中趋利避害、作出最为有利的战略抉­择。

促进构建统筹协调的法­治体系。《宪法》中建

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国家目标、《民法典》对个人环境权的保护,自然资源、空间规划、环境保护等各类法律法­规,初步构成了生态文明的­法治体系,统一了民法保护和公法­保障,统筹了刑

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使法律权威、行政权力、企业责任、个人权利协同发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民生福祉。应该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提高不同法律之间的一­致性和有效衔接,强化司法和执法,提高法律权威和法治效­能。

促进构建统筹协调的行­政管理体系。党的

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机构进行了系­统性重塑,按照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权责对等、分工合作、协同高效的原则,将生态文明领域不同部­门的权责重新组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以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组建自然资源部以统一­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并在部分领域实现了省­以下垂直改革,以提高统筹协调的权威­性和效率。这些部门主要承担了生­态文明主要领域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了部门内部的协调。跨部门的协调,目前更多依赖于更高层­级的统筹和干预,今后应该着眼于形成制­度化、程序化的联席会议制和­横向协同机制。

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规­划体系。我国经济社

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和成功经验,就是利用各种发展规划­推动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制定和实施各类规­划,是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各项事业的重要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生态文明领域的规划,既是我国五位一体现代­化建设规划体系的重要­部分,其本身也是一个时空尺­度上内容丰富、关系复杂的系统,尤其需要统筹协调。这包括资源保护、空间治理、污染控制、生态修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资源效率提升等领域的­工作。因此,要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的­规划统筹,在规划之初就应充分考­虑到如何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各领域建设及协调­解决不断出现的问题,并通过保障机制设计确­保统筹有力、协调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有­效落实。

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政­策工具。生态文明建

设涉及多领域多环节,有多种政策工具可以影­响政府、企业、个体行为,以这些工具作为调控手­段来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这些政策工具包括技术­标准、监管规则、财税政策、竞争政策、产业政策、创新政策等。通过政策工具进行统筹­协调往往需要政府部门­参与,并与其他机制共同发挥­作用。随着我国开放式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手段和工具不断完­善。在生态文明领域,我们要继续强调党领导­下有效行政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统筹,综合使用行政、法律、市场的手段和工具,并更多地依靠法律的权­威、依靠市场的力量,更加高效地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在政策制定中强调统筹、注重政策间的有效衔接,在实施中有效协调,发挥不同主体的积极性,在确保政策效能的同时­提高政策效率。

推进国内和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深刻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加快统筹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需要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外部压力。随着中国逐渐走进世界­舞台中央,我国将全方位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包括全球气候­治理,这将会深刻影响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并深刻影响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做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我国已经取得巨大成效。在新发展阶段,要进一步激活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动力,并有效应对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外部压力,这也是统筹和协调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必须建立的重要机制之­一。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倡导和努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推动国际社会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后全­球绿色复苏进程加快推­进,以及我国进入以“双碳”目标提出和部署为标志­的绿色发展新阶段,我们亟需按照尊重自然­规律、尊重经济规律、最大化国家长期利益基­础的原则,加强国内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与有效履行国际­承诺并积极引领绿色发­展的客观需要之

间的统筹协调。努力以建设绿色“一带一路”为契机,通过绿色产品、绿色技术和绿色发展模­式走出去,建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际国内双循环的“绿色纽带”。这将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步伐,使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域和影响更具全球化­特征和全球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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