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阴:“三重奏”诠释绿色担当,生态检察守护青山绿水
2017年以来,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件,立案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份,收到书面回复8份,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陕西省汉阴县地处秦巴腹地,北枕秦岭,南倚巴山,凤凰山横亘东西,森林覆盖率达63%,汉江、月河分流其间,也是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水源保护区,全县10 个镇、123 个行政村纳入秦岭生态保护范围。近年来,为了更好地呵护青山绿水,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实际中,将公益诉讼作为新时代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有力抓手,全力打造“生态检察”。
一份诉前检察建议保护生态环境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建议为抓手,不断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和精准度,针对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老大难、无人管”问题精准发力,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让检察建议不再是一纸空洞无力的文书,而是一条具有法律监督权威的“赶马鞭”。
今年以来,该院围绕生态环境大整治活动主动出击,深 入集镇、农村、林区实地走访,对群众关注的蒲溪镇花石河河道生活垃圾污染水体、蒲溪镇东升村非法采石取土、县城平涧一级路建设改造施工扬尘污染等一系列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线索多方调查取证,及时向国土、交通、水利等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要求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了整改落实,复垦土地2处,清理河道垃圾 0.3 吨,并新增多个箱式垃圾箱,解决了垃圾无处倾倒的难题,一级路建设施工现场也按照防尘“六个一”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止措施,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切实推动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向好发展。
一个“基地”实现双重教育目的
近年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真履行批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