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下发通知:重要宣传期禁播偶像剧等娱乐剧种
为进一步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庆祝建军90周年重要宣传期的重点电视剧创作播出工作,总局电视剧司根据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各省级电视台的申报情况,遴选出了第二批推荐播出参考剧目名单,发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关于下发2017年重要宣传期第二批推荐播出参考剧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国各级电视台要切实增强媒体阵地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把好选剧关、播出关。中央电视台和全国省级卫视要精心筹备,率先垂范,提早做好重点剧目的创作跟进和洽谈选购,按照宣传期节点倒排编播计划,切实发挥播出大台的引领作用和影响力。有条件有能力的重点省级卫视频道,在宣传期间要优先在黄金时段安排播出推荐的重点剧目。另,如在选剧过程中发现新的优秀电视剧剧目,也可以申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