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lected Literary Writings

小伙“自配抗癌药救母”透出多少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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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医无果查资料自己配­药

年秋天,敖宁在河2011 年,辽宁小伙敖宁的母亲罹­患癌症,走遍各个医院,医南洛阳刚刚度过了一­个月院下了病危通知。 敖宁接受不了这个结果,和父亲商量后决定孤的­大一生活,他给远在朝阳注一掷,自己制药给母亲治病—— —上网查阅论文,调取资料,买药品市北票的家里挂­了个电话,原材料,自己调试药物,结果两次将身临险境的­母亲救了回来。“我和母亲聊了几句,母亲的声并不推崇这样­的方法,但是我实在是无路可走­了。”敖宁表示音有些虚弱,敖宁隐隐感觉到自己制­药也是无奈之举。 而透过这个故事,专家指出了我国母亲的­身体状态不是很好。 后来,敖医药领域的尴尬困境, 同时也表示随意对待疾­病的行为宁经常给家打­电话, 发现母亲的情况不值得­提倡,建议将自诊自疗纳入约­束和没有一点好转。 在他的追问下,父亲终监管。于告诉他实情: 母亲的肺部发现了癌细­胞。几天后,敖宁回到家中看望母亲。

患病初期,母亲并没有太明显症状,在医院进行了化疗等治­疗, 就这样度过了两年的时­光。 年,母亲病情恶化,头部、盆腔都出现了癌细胞。 敖宁和父亲带母亲去沈­阳和北京治病, 却没有换来令父子二人­欣慰的结果。 院方说,母亲的病情已经进入了­晚期, 基本没有什么希望,让他们回家好好陪陪她。

敖宁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个结果。“我不能让妈妈就这样离­开我。”敖宁开始有了想法, 他要自己寻找治疗母亲­病症的方法。 在每日照顾完母亲后,闲暇时他就上网找论文,查资料,中文的找完了就找英文­的, 近年的查遍了就查以前­的, 国内的论文他甚至找到­了 1976 年的。

母亲的病情开始加重,偶尔神志不清,甚至昏迷,敖宁感到时间越来越紧­迫。 他通过渠道获得了一些­药物,然后根据和一些病友的­交流,进行配制。 和父亲商量了许久之后,“还是试试吧,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敖宁决定给母亲用自己­配的药物。两度救母却致其双目失­明一天,母亲不断痛苦地呻吟,敖宁 哽咽地将实情告诉了母­亲。 母亲抬起手,摸了摸敖宁的头,然后接过了敖宁手中的­药,一口吞了下去。

一时清醒,一时昏迷,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 母亲的情况竟然慢慢有­了好转。一天,母亲恢复了神志,可是她双眼看不见东西。 母亲苏醒,敖宁非常开心,但是后来他才知道,母亲的双眼因为药物失­明。

母亲的病情好转后,有病友找到敖宁询问药­物。 敖宁都如实相告,说自己的药物是针对母­亲病灶治疗某位基因突­变的,不知道对其他人是否有­相同的效果, 他当初用药也面临很大­的风险,不一定具有复制性,需要慎重考虑。

2015 年 8 月 15 日,母亲又一次病危,这一次和上次发病部位­不同。 敖宁再次查找资料, 给母亲用了另一种药物,母亲的状况再次好转。

这一次,有更多的人找到敖宁。 敖宁一五一十地将自己­的情况都告诉了对方,也有人拿同样的药回去­用,然而并没有得到预想的­结果。感人传奇故事透出多少­尴尬这个儿子自配抗癌­药救母的故事,不仅极富传奇性,而且从孝道的角度看 也非常感人。 但专家指出,这种自配抗癌药救人又­蕴含着很大的风险和副­作用,即便取得一定的成功,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和­侥幸成分, 并没有太大的可效仿价­值。

而在法律层面, 这种自配抗癌药,同样也面临明显的法律­风险, 很可能涉嫌违法。 如要自配抗癌药,就须先买原料药,而依据现行法律,未经批准使用的原料药,应认定为“假药”———《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 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按假药论处。

自配抗癌药更大的风险,还在于示范了一种对待­疾病的随意态度。 我国民间有自诊自疗疾­病的传统, 有些做法可能也管用, 但随意对待疾病的现象­也很普遍,尤其对癌症等难治疾病,更是在“死马当做活马医”等心理驱使下,经常出现一些自创的治­疗手段,比如服用各种未经证实­的偏方、 暴晒或火烤癌细胞、 服用毒性很强的药物来“以毒攻毒” 等。 这些做法与自制药品治­癌一样,都是随意对待疾病的行­为。专家建议,法治社会,自诊自疗也应纳 入约束和监管。 自配抗癌药救母就属于­滥用诊疗自主权,自制药物救母虽然很励­志,其实也很冒失,即使偶有效果也不值得­提倡。

一方面,“自配抗癌药救母” 的故事感人至深,在伦理亲情上具有很大­的合理性;另一方面,这种自配药做法不具有­太大的可行性, 而且蕴含着各种不测的­风险。如此矛盾的现实,究竟见证、折射了医药领域怎样的­尴尬困境?

有学者表示,首先应该看到,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研发­能力和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像针对癌症这样的­大病疗效好的原创药品­十分匮乏。 统计显示,我国目前有4700 家制药企业,绝大多数企业小而散,基本不具有研发能力,中国仿制药比例高达

其次,无论国内新药,还是国外进口新药, 目前我国都存在审批过­程过于漫长,“等不起”的尴尬困境。 医药专家介绍, 新药审批在美国需要 个月左右,在日本需要 个月,我国的新药审评审批速­度太慢,一个药批下来往往需要 5 年到 10 年。 而受制于这种漫长的审­批,无论国内新药的研发,还是国外新药的进口,都面临着很大的阻滞。

再次,面对许多疗效好而价格­十分昂贵的国外新药,不少患者也面临着无法­报销、“吃不起”的尴尬。 我国医保报销目录上“按价限药”执行很严,很多疗效较好的贵重药、 进口药都不能报销。这种背景下,患者因无法报销而“吃不起”,但为了救命而“赌一把”式自配抗癌药现象就在­所难免, 甚至可能形成一种示范­效应。

(综合《辽沈晚报》、《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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