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lected Literary Writings

年女巨贪案:盗空了一个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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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府”的奢侈生活汤兰英,家中排行老二,当地人称她为“汤二侯”。 32 岁正当风华的她眉目清­秀,打扮时髦,是当时镇上很有名气的­美女。

尽管月收入一般,但汤兰英的生活非常讲­究。 据当年的案件卷宗上记­载,她每个月要按时去理发­店打理头发,衣服一天要换几套,都熨烫得笔挺。 家中光她一个人的各种­的确良长短袖衬衫就有 20 多件,鞋子也是一年四季都换,着实让很多人眼红。汤兰英是手工业者家庭­出身,丈夫年从部队转业后在­苏州工作,家中人口 21 人,常住的 15 人。 据当年的卷宗记载: 汤府家中人来客去不断,平时伙食非鱼即肉,来人则另外加菜。

当时市场上猪肉 7 毛 5 分一斤,冰棍才 4 分钱一根,而汤兰英家中平均每天­的伙食费高达 23 元之多。 因为挥霍过度的生活作­风,“汤家”成为当地极为出名的一­户。十年内把信用社资金盗­窃一空汤家哪来的这么­多钱呢?汤兰英 年到马塘信用社工作后,十年时间内利用职务之­便先后贪污

万余元。 当时一名普通工人一天­的 工资大约 1 元 2 角,一个月才二三十块钱,汤兰英贪污的 4 万多元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 100 多年的工资。 那么,行事高调张扬的汤兰英­是如何瞒天过海的呢?

马塘信用社因为信用业­务范围不大, 长期只有汤兰英一个人­办公,没有主任,没有外助。 既是会计,又是出纳,既管钱,又管账。

1970 年以后,银行和财政合并,削弱了银行的职能作用,疏于监管。而汤兰英将信用社的库­存资金放在家中,想拿就拿, 后来发展到开支票去银­行支取现金,支票存根不入账,就这样,十年时间, 把马塘信用社的资金盗­窃一空。

其实,如此简单的手法,如果平时认真加强监督­和核查是不难发现的。然而,一些干部拿了汤兰英的“好处”,不仅放任不管,还充当保护伞。

汤兰英贪污案被告发之­后, 抄家 时,她家中依然是几间普通­瓦房,没有追到大额的赃款。 据她交代,贪污的钱全部挥霍殆尽,已无钱退赔。 她的赃款去了哪里呢?她家成了基层干部“招待所”汤兰英贪污的钱除用来­自己一家花费外,很多钱还用来请客与送­礼。

据汤兰英交代, 其贪污的巨款,大部分用于吃喝挥霍。“讲阔气”“比大方” “好排场”的汤兰英以请客喝酒、送礼为名,结交了大批基层干部,大部分是县区干部,其中,县级机关干部 33 人,区、公社干部 35 人,各企业负责干部 40 多人,这些人都是“汤府”的座上宾。 无形当中,这些人也充当了汤兰英­盗窃贪污的“保护伞”。

如东县某局领导,每次去马塘工作都住在­汤家,也不给粮票,并以自己的职权批给议­价粮和饲料作为报 答; 马塘银行办事处副主任­赵某,早知汤兰英有经济问题­却替其隐瞒,在

年和 年两次查账中, 他先是策划让汤兰英借­病溜往上海求医,为其掩盖罪责, 后又买通查账负责人,对马塘信用社的账未全­部核对就草草结束,两次逃过了查账。 有群众戏称“汤府是接待站、招待所”。

从现在来看, 汤兰英更像是一个与时­代格格不入的“交际花”。 汤兰英嫌自己的丈夫身­材矮小,面皮黑,不大方,为人小气,怎么都看不顺眼,因此,长期以来夫妻两人关系­不好,且日益恶化,汤兰英先后与多名干部­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汤兰英曾与兵房供销社­东安站负责人范某发生­关系, 后赠给范某衣服、鞋帽、布料等。凡是与她有过关系的人,她都相当体贴照顾,买东西相赠。 没想到最后,逍遥法外十年之久的汤­兰英被“枕边人”举报了。

1975 年 5 月初,汤兰英“情人”之一的范某因为汤兰英­平时挥霍浪费,怀疑她在经济上可能有­问题,便向如东县支行李行长(范的叔伯兄弟)反映,行长立即组织财会人员­去马塘信用社全面查账,并将汤兰英带到支行调­查。 汤兰英预感到无法隐瞒,隔了一日,向查账组交出了支票存­根和付款委托书 份。至此,案破。(综合《现代快报》、《南通广播电视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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