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摩擦背后的“60%定律”
中美贸易战当然很难,但是必须应战。 为什么要应战? 因为这场以贸易战作为形式的斗争,不以中国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以世界上大多数希望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人们的意志为转移。 是习惯了掌握世界霸权的超级大国主动要打的,气势汹汹打过来的,是“60%定律”在今天的又一次心魔再现。
有人曾总结,在美国国际交往逻辑里,存在一个“60%定律”:当另一个国家经济规模达到美国的60%,并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甚至有快速赶超美国的可能之时,美国就一定会将其定为对手,要千方百计地遏制住对手的成长。 不管是当年的苏联、日本,还是现在的中国,概莫能外。
美国通过贸易摩擦阻止日本崛起是前车之鉴。 二战之后,在最初的几年,作为占领者的美国一直避免日本实现再工业化。 当朝鲜战争爆发以及美苏冷战激化后,美国 才开始将日本作为前线进行产业复兴的支援。 但随着日本变得强大以及冷战缓和,从 1985 年开始,美国转变对日政策,开始抑制日本工业发展。
美日贸易摩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在第一阶段 (1968 年 ~1972年),主要以纺织、钢铁等传统商品为主,美国要求日本对美国的纺织品、钢铁等出口进行自主限制。 日本被迫同意。
在第二阶段(1977 年~1979 年)主要以彩电为主,最终以日本自主限制出口解决。
到了第三阶段, 即 1980 年到90 年代中期,贸易摩擦全面爆发。
在这个时代,日本经济规模开始达到美国 GDP 的六成左右,而且增长势头很猛,有快速超越美国之势;其次,日本在汽车、半导体、先进机床等高新技术领域和竞争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超过同样把 这些作为支柱产业的美国。
这意味着日本有能力挑战美国的经济与科技霸权。 当时美国舆论调查显示,多数美国人认为日本取代前苏联成为美国最大的威胁。因此,美国必须全面打压和制裁日本。 此阶段美国的要求有三:
第一, 打击日本在超级计算机、航天卫星、医疗器械、半导体等高新科技领域的发展,避免全面赶超美国科技优势;
其次, 直接强制日本修改国内经济政策和方针,服从于美国指导。
再次, 克林顿时期,美国向日本提出 3 年内,日本必须确保美国汽车、电信 、医疗等产业在日本市场占有率达到其在世界市场的占有率水平,强行要求设立 “数量指标”,遭到日本拒绝。
中国当前经济规模也达到了美国的 60%左右, 并且依然在较快发展,在科技领域开始转型升级,这也是中国改革开放 40 年的结果。
与此同时,美国出现反华情绪,这与上世纪 80 年代的日本所遭遇的高度相似。 也就是说,在这阶段,中国已经被美国视为经济与科技领域迫在眉睫的威胁。 美国既不愿意转让高端技术,也不让中国购买,却一味要求中国全面开放市场, 根本目的就是不让中国发展壮大。
鉴之往事,则可以更清楚地了解目前中美谈判所面临的情势,可以更清楚地理解为什么美国会不顾一切地向中国全面施压,美国有着固定战略性任务,而非战术性的目标。
事实上,美国的贸易战并未阻止日本产业崛起, 贸易战杀伤力有限。 但日本对贸易战做出了错误反应, 过度刺激内需导致泡沫经济,从而让发展陷入停滞。 因此,中国不必害怕贸易战,中国还具有被压制的巨大发展空间和能量,应该通过结构性改革及时释放出来。 (综合 《人民日报》8.10、《21 世纪经济报道》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