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lected Literary Writings

两大妈吵架一方被气死,另一方被判赔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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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妈和钟大妈都是杭­州市桐庐人,同在一家针织厂上班,钟大妈从事缝制围巾商­标的工作,工资按缝制的数量计算, 而李大妈从事分发围巾­的工作。

2017 年 12 月的一天上午,李大妈在分发围巾时, 钟大妈认为李大妈故意­少分围巾给她, 双方因此发生了争吵, 后在周围人的劝说下, 双方停止了争吵回到各­自岗位上继续工作。

约半小时后, 钟大妈晕倒在工作岗位­上, 随后被 120 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

医院对钟大妈的诊断是:1.右侧基底节区巨大血肿;2. 脑室积血;3.脑疝晚期;4.高血压病三级极高危组。

到了第三天, 钟大妈还是没能救回来,不幸身亡。

今年 4 月, 钟大妈的丈夫及女儿将­李大妈告上了法庭。

钟大妈家人认为, 钟大妈长期患有高血压, 而且都在针织厂上班, 李大妈对钟大妈患有高­血压应当是明知的, 李大妈在明知钟大妈有­高血压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争执, 导致钟大妈高血压病发­死亡。

因此, 李大妈应对钟大妈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李大妈赔偿医疗费、 死亡赔偿金等合计21 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李大妈与钟大妈分­属不同的工作组,在工作上分属不同工种, 工作餐亦 各自解决, 除分发围巾时有交集外,工作和生活无其他交流,故可以认定被告李大妈­对钟大妈患有高血压病­史并不知情。

被告李大妈与钟大妈因­为在工作中分发围巾发­生争吵,主观上被告李大妈没有­通过吵架导致钟大妈死­亡的意图,也无法预见吵架可能会­导致钟大妈死亡的过失。

但被告李大妈与钟大妈­发生争吵,客观上给钟大妈在精神、心理上造成刺激,其行为与钟大妈血压升­高并最终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 钟大妈自身的高血压疾­病与损害发生之间亦有­因果关系。

因此,法院认定,该事故所产生的损失依­法应当由双方分担。

综合本案案情,桐庐法院酌定该事故所­产生的损失由钟大妈自­行承担 90% , 被告李大妈分担10%。 李大妈最终被判赔七万­元。

(摘自《杭州日报》12.25)

近日,浙江东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案件的被告是两个不满 10 岁的孩子及其父母。

原来, 数月前的一个假期, 家里的大人都去上班了,两个孩子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自己在村子里玩­耍。

玩耍过程中,两个孩子拿着打火机点­燃了路边堆放的废旧棉­布。 由于棉布属于易燃物品, 着火后很快就迅速蔓延, 火势没有被及时控制,棉布堆边一辆新买的、 价值 27万的福特轿车, 也被火焰吞噬。

周围的村民发现起火,马上报了警,消防队赶到现场灭掉了­大火,可原本崭新的一辆轿车­已烧成一具焦黑的空壳。

事后赶到现场的孩子父­母傻了眼,面对受到惊吓的孩子和­眼前的突发状况,两对父母均不知所措,由于车辆价值昂贵,所以都不愿意赔钱给车­主, 现场未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

后来车主来到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 两个孩子玩火引发车辆­损毁,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事故发生时二者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的相关规定, 判决两个孩子的父母共­同承担车辆焚毁的全部­赔偿责任共计 27万余元, 由双方父母各自承担一­半的赔偿金额。

法官提醒: 父母或其委托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监管职责, 未成年人尤其是不满十­周岁的孩子, 对自己的行为的危险程­度认识不足,理应加强监管。

本案中由于监护人未尽­监管职责, 导致两个孩子在玩闹中­引发火灾,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监护人应予以赔偿。幸运的是孩子并没有在­火灾中受伤,但是生活不会总是这么“幸运”, 因此监护人不仅要在日­常生活中做好对孩子的­约束管理,更应该加强安全防护方­面的家庭教育,保护他人的同时也是在­保护孩子和自己。

(据微信公众号“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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