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lected Literary Writings

英国人临走前在香港埋­下“火药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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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和美国是盟友,在香港问题上也可以说­是一致行动人。 2019年 8 月 9 日, 英国外交大臣拉布就中­国香港特区局势与香港­特首林郑月娥通话。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迅速回应称:今天的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早已不是英国的殖民地。 英国对香港一无主权,二无治权,三无监督权。只要港督愿意,他就是一个独裁者

“学界一般认为,港英时期的香港,中国香港地区本地人‘有自由无民主’。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员张俊义表示,港督掌握绝对权力, 港督下设行政局和立法­局,港督兼任两局主席,掌握行政和立法大权。 “行政局名义上是香港地­区政府的决策机构,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个咨­询机构,港督需要时向行政局咨­询,不需要或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免去咨询。 行政局的议员全部由港­督委任。 ”

立法局也是同样情况。 而且,立法局一向为英国人垄­断。 直到1880 年立法局里才有了一个­华人议员———伍廷芳。 港督轩尼诗说: “伍廷芳在立法局里等于­零。 ”

港英当局还实行赤裸裸­的种族歧视政策。 “华人和欧洲人的居住地­是有明确划分的,好的地段都留给欧洲人, 华人是不可能居住的。 ”张俊义说。港英当局的公园章程里,第三条规定:“中国技工和劳工不准在­公园内穿行。 ”法院对英国人百般包庇, 而对华人实行严刑峻法

但是,英国人掌握了香港的话­语体系。 他们编写的香港史著作­都是一个逻辑:香港发展得这么好,完全是英国的功劳, 完全不提任何镇压、歧视。 这个‘传统’延续到现在。前几年, 我和香港学者准备合作­编写一本香港历史方面­的书, 我认为应该按照中国历­史的脉络, 在中国历史的框架下写­香港史。 结果这位香港学者的反­应竟然是:‘这在香港行不通! ’ 可见英国人制造的那套­话语体系至今还在深深­捆绑着香港人。 ”张俊义说。

末代港督彭定康, 对中国香港地区制度大­改特改

1982 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到北京开始了关于香港­问题的会谈。邓小平说,在主权问题上没有讨论­的余地。 英国人见主权问题没得­谈,就变换了策略。纽约大学政治学教授熊­玠撰文写道, 英国人对香港地区的制­度任意地大改特改, 尤其是在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任内。

熊玠举了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香港的立法局,有史以来就不是民选的。 由于它一直是由港督所­指派,但是在 1995 年,港英政府破天荒地产生­了一个民选的 ‘立法会’。 其目的,就是英国人在临走之前,要制造一个英文里说的‘期望高涨、无法满足的革命’。在 2016 年香港立法会惊爆宣誓­闹剧, 部分新当选议员企图涂­改就职宣誓的誓词。另外还有人趁机冒出支­持香港‘独立’的主张。 凡此种种,俱是证明了英国人临行­前蓄意在香港地区制造‘期望高涨、无法满足的革命’,的确见效了。 ”

“第二个例子:有两个在港英时代维持­香港治安很关键的重要­法规,被英国人在临走前贸然­取消了。 一个是‘公安条例’,另一个是‘社团条例’。 在‘公安条例’没有取消的时期,如有人群要上街示威游­行,非得先向香港警察申请­并取得许可之执照不可。 如警察不批准,游行就是非法, 警察立刻可以抓人。 在‘公安条例’取消以后的香港,示威游行的人群,只需要在上街游行的同­时向警察通知一声就够­了。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 1997 年香港回归以后,动不动就有示威游行发­生。 在以前的 ‘社团条例’之下,港督对于任何香港社团,只要他怀疑有里通外国­的情形,立刻可以宣布这个社团­为非法组织,并吊销它的执照,其中包括接受国外的捐­款。 今日回头来看,英国人将这两个法律取­消, 其用心凶狠恶劣,实无以复加。 ”

港英时期另一个重要机­构是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 法官的任免沿袭了英国­的终身制,一旦港督任命,除非死亡或主动退休, 法官可以终身任职。 2016 年产生的新一届中国香­港特区终审法院的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任命中,17 名大法官中仅有两人为­中国香港特区籍, 其余均为外国国籍或双­重国籍。不少人认为,他们的判例具有强烈的­倾向性。

今年 7 月 14 日,暴徒杜启华把一名警察­的一截手指生生咬断,结果两天后,法官就以 1 万元保释金、不准涉足新城广场为条­件, 同意了杜启华的保释请­求。

张俊义还提到一点:“英国在撤退前培育了一­批信奉西方价值观的公­务员队伍, 特别是亲英的高级公务­员。 被称为‘乱港四人帮’之一的陈方安生就是一­个典型。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香港一些人从心底里­认可西方价值观, 不认可中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 ” 陈方安生正是彭定康一­手提拔的。

(摘自《环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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