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mporary Literary Criticism

网络文学“IP热”研究

- ◎汤俏

IP摘要:本文通过对近几年网络­文学 热潮的现象研究,厘清概念、分析现状、追问成因、探究本质,反思当下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状况中出现的问题,结合行业动态试IP图­探索网络文学 未来的发展路径,以期引导网络文学健康­走向。IP关键词:网络文学; ;现状与成因;实质与影响;发展路径

一 IP:文学的敌人? (一)何谓IP

在2014年以前,通常我们所了解的IP­大都是互联网协议 (Internet Protocol),但在那之后尤其是20­15年作为IP元年介­入网络文学以来,IP在更多时候作为“知识产权”的代称而广为人知,即Intellect­ual Property。IP可以是文学作品,也可以是电影电视作品、游戏、动漫等文化产品,甚至是一首流行歌曲、一个网络热词……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包罗万象。当我们把它置于网络文­学中而言时,IP则特指的是网络文­学及其衍生品的内容知­识产权。网络文学IP就是以优­质网络文学作品(通常是网络小说)为核心,利用粉丝黏性在文化产­业领域内开发其上下游­产品比如影视、游戏、动漫乃至周边创意产品­的版权。随着网络文学完成从1.0到3.0的升级换代,2003年建立VIP­订阅制度以来单纯用户­付费的商业模式向以I­P为核心全版权开发、全媒体运营的文化产业­链模式转 换。2015年腾讯文学并­购盛大文学成立阅文集­团,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这一事件标志着IP热­的爆发。一时间经由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成的影视剧呈井­喷之势,《琅琊榜》《芈月传》《花千骨》《欢乐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观众耳熟能详的这些热­播剧背后都有一个热门­IP存在。互联网巨头、影视公司纷纷扎进网络­文学的海洋中哄抢、囤积优质IP,影剧联动、剧游联动等模式已经显­得有些过时,新的IP开发模式是要­将单个IP打造成可以­跨媒介、跨平台、跨领域运营的超级IP。全球电子商务模式下,作为上游产品的网络文­学IP不仅从源头提供­内容核心,还自带巨大的“粉丝”群,在商业资本的运作之下­贯通一整条产业链,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一个­IP背后潜藏的商业价­值。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所谓‘大IP’,与其说是作为源头的网­络文学本身,倒不如说是变换形式对­小说的粉丝进行深度的­榨取。” 这种泛娱乐文化产业模­式,我们可以称之为“网络文学+”,有人将之精妙地比喻成­一棵树,IP就是这棵树的根,而后续衍生的影视剧、游戏、动漫、音乐等各种形式,都是这

棵树上生发出来的叶子。虽说影视游戏等其它娱­乐形式的开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要大大盖过网­络文学作品本身的回报,但是网络文学IP是整­条产业链当之无愧的内­核。群雄逐鹿,资本盛宴之下网络文学­仿佛迎来新的春天。 (二) IP现状 互联网经济时代大数据­表明,泛娱乐大环境下IP的­放大效应能够辐射最大­公约数的人群,网络小说背后数以千万­计的粉丝能为IP开发­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让我们来看一组数据:从2011到2015­年,IP行业市场规模从1.0亿元到3.4亿元,并且预计2020年将­达到11.2亿元左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7年1月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3.33亿;2017年数字出版领­域网络文学市场规模达­到127亿元;2017年包括网络文­学泛娱乐产业总产值预­计将达到4800亿元­以上……无需继续列举,这些以“亿”为单位的数字就像一针­强心剂刺激了文化产业­市场,为了最大程度获得商业­利润,各行各业都纷纷进军网­络文学界,挥斥资本抢占甚至囤积­IP,都希望能够先人一步占­得市场先机,天价IP不断被刷新,有的作品甚至一字未写­便被巨资先行买断。(本文数据来自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2015-2016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发布的《2017年中国泛娱乐­产业白皮书》、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艾瑞咨询发布的《2018年中国网络文­学IP影响力研究报告》,下文不再一一注明) IP争夺战一开场便跃­进白热化阶段,根据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剧、游戏、动漫一时之间呈井喷之­势,不同的媒介平台之间的­转换让粉丝们一次又一­次为“爱豆”、为情怀买单。IP时代的网文界迅速­形成了线上生产+线下推广、数字版权+实体版权相结合的模式,以网络小说为核心融合­各类媒介资源打造一整­条多元化、泛娱乐产业链。这实际上是IP作品裹­挟着粉丝和用户群体变­现、实现内容及价值迭代增­殖的过程。阅文集团、阿里文学、百度文学人称“BAT”三大网文巨头,外加掌阅科技、中国移动的咪咕数字传­媒和依托于清华大学的­中文在线跃马扬鞭、分割IP版图,初步形成行业格局。一方面,资本的入驻为网络文学­开辟了新的产业模式,源源不断的新生血液涌­进网络文学的肌体,带来勃勃生机;另一方面商业资本逐利­而动的本质也使得无论 是作为内容生产方的网­络作家、文学网站还是作为制作­出品方的影视、游戏公司都难免急功近­利、粗制滥造,作品同质化、模式化、粗俗化严重,自我重复、互相抄袭屡见不鲜,一时泥沙俱下、泡沫溢出,浑水摸鱼、利用IP赚快钱捞一把­就走的也大有人在。网络文学初起之时以先­锋性、叛逆性著称的自由精神­到了IP时期被大大削­弱,作家为了迎合IP定制­或者孵化,受到网站、读者、制作方的深度渗透甚至­是更为细微的把控,貌似刚逃离传统文学机­制的束缚转身又陷入了­资本的泥淖。有学者对此提出严厉批­评,认为网络文学在资本寡­头的掌控和垄断之下正­在“堕落成平庸化复制和书­写的掩体”,文学网站也退化成嘈杂­无序、吞吐巨大的自由市场。南京大学何平教授极端­地定论:“从来没有哪个时代像今­天的网络时代这样产生­这么许多平庸,甚至是垃圾的文学,今天地摊文学式的网文­就是资本、大神写手和广阔的粉丝­读者群共同造就的商业­帝国。” 传统文学阵营中持这种­悲观论调的不在少数,那么IP真是文学的敌­人吗? 二 IP热的成因 其实IP由来已久,只是过去我们没有这么­命名。传统文学宝库中的《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方文化中的《哈利波特》《泰坦尼克》以及复仇者联盟超级英­雄、迪士尼动画系列都成为­耳熟能详、长盛不衰的经典,不断被翻拍或者续拍。在文化产业化大环境下,文学IP进行影视改编­成功率极高。网络文学与生俱来的通­俗性、大众性和商业性决定了­作品自带为数众多的粉­丝为IP开发保驾护航,提前降低风险,从投资的角度而言可谓­强有力地保障了经济利­益的最大化。2014年之前,经由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剧也不在少数,六六的家庭伦理剧系列《双面胶》《蜗居》《王贵与安娜》火热荧屏,赫赫有名的“三驾马车”之一的宁财神和他的《武林外传》也成为一代经典。为何直到近几年IP才­作为一个属于网络文学­的特定符号而火热起来­呢?综合考虑,有以下五个重要因素。网络文学自身发展趋于­成熟。自从1990年代末到­现在将近二十年的时间,网络文学为IP提供了­一个海量丰富的故事宝­库。虽说要在庞大的网文体­系里找到精品的概率确­实是大浪淘沙,然而是金子自然会发光,当下的优质IP比如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天下霸唱的《鬼吹灯》、海晏的《琅琊榜》、流潋紫的《甄嬛传》、蒋胜男的《芈月传》大都是过去十余年沉淀­下来的精品。内容为王

是硬道理,没有原创小说这个内核,IP将成为无米之炊。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在互联网通信技术连通­起来的信息化高速公路­上,网络文学IP才能高速­运转。技术层面我们要分两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没有网络技术自­然也没有网络文学,而且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网络文学从电脑时代P­C端流入人手可持的手­机即移动无线端,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兴起,不仅彻底取消了网络文­学最后的准入门槛,移动支付技术的成熟也­为网络文学商业化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另一方面,海量网文、众口难调,得益于互联网发展的大­数据技术能为网络文学­创作提前收集整理数据、进行用户和市场调研,不仅能够为作者提供符­合读者喜好的创作指导,还能更进一步精准打捞­客户需求、提前定制,提高作品成功率的同时­垂直匹配,使孵化IP成为可能,一改之前只能通过收视­率、注册率、上座率、在线时间等传统的反馈­来判断传播效果、总结后期经验,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喂养。《择天记》就是阅文集团定制IP­的探索性尝试。粉丝经济提供黏性积累,保障市场回报。跟原创剧本或者游戏相­比,网络文学改编IP自带­海量粉丝,是在市场营销中胜出的­基因密码。那些高居排行榜前列的­网络文学作品大都是经­过上千万的读者海选出­来的结果,可以说是影视剧、游戏或动漫提前检验过­的成熟底本, “利用成熟IP开发影视­作品最大好处是可以降­低投资风险”,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的­这句话是业内共识。粉丝经济可以说是一种­参与式文化,通过调动接受者的身份­认同和情感共鸣增殖情­绪资本,确保流量、主导营销,甚至还能在转换媒介平­台的同时创造粉丝反哺­IP,企业可以借力打力,降低风险的同时节约成­本,还能赚得盆满钵满。《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就是一个十分成功的案­例,开播之前主创便在微博­上开设专题和粉丝互动,男女主角隔空对话,吸睛无数,原著粉和主演粉纷纷狂­热参与转发,倏忽话题阅读量爆表,直逼一亿。有了这样的关注度,还用担心收视率吗?商业资本强势注入。如果说内容、技术和粉丝效应是IP­的硬件构成,那么资本则是IP着陆­的软实力。网络文学的过度商业化­一直为人诟病,但是商业化本身也有两­面性。2003年如果起点中­文网没有率先实行VI­P订阅制,为网络文学建立成功的­盈利模式,走上产业化道路,今天网络文学还能不能­存在都未可知。商业资本注入网络文化­产业,IP化改变了网络文学­实体出版后花园的角色,推动文化内容的版权化,并且在不同的场域发 生共振,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回­报。正是在经济效益的推动­下,IP得以复制、衍生、转化,并且充裕的资本支持也­是IP改编制作精良的­充要条件。2015年腾讯文学收­购盛大文学成立阅文集­团,可以看作IP火热的标­志性事件,各大网站、影视企业不甘IP价值­旁落,纷纷调整商业模式,不仅搜罗、抢购IP,还力图打通行业壁垒、一站式参与IP开发、孵化,打造全媒体运营、全产业链开发的泛娱乐­新生态闭环。国家相关部门政策法规­的调控、引导。这一条虽然放在最后面,但是却非常重要。2012年到2014­年间,影视剧行业先后被叫停“穿越剧”“谍战剧”,市场一度低迷。2015年“一剧两星”政策出台,一部电视剧只能最多同­时在两家上星频道播出,电视台不得不紧急调整­措施,选择剧源的时候就变得­更加谨慎和理智。网络文学IP剧因其低­风险、高回报为影视行业提供­了收视保障,成为各大平台优选,直接刺激了网络文学I­P热持续升温。

三 IP的实质

在鱼龙混杂的网文世界,并非所有网络文学作品­都可以被称之为IP,甚至也不是那些挂名或­自称IP的网络文学作­品就都是真正的IP。拥有3亿多用户的网络­文学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眼光,IP热急剧升温。可能有一些作品乘着资­本的东风飞了起来,但是能飞得高、飞得久甚至飞成现象级­产品的,还是那些优质IP。那么到底什么样的作品­可以称之为IP呢?或者说IP具备辨识度­的符号性实质又是什么­呢?

(一)文化资本属性

“资本是人类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各种社会经­济资源的总称”。③而“文化资本”则是法国文化社会学家­布迪厄将资本概念引入­文化研究定义的专有名­词,“这个概念不仅描述文化­与(经济)资本二者之间的关系,而且用来表示本身即作­为一种资本形式的文化”。④文化资本和其他资本共­享同一个重要特征,即具有顽强的再生产乃­至扩大的再生产能力,它外在的客体化表现形­式是文化产品。根据以上理论,我们会发现IP天然地­具有文化资本的属性。经济资本疯狂涌入网络­文学界,推动了网络文学作品的­IP化和文化产业的规­范化,这种力量反过来又促进­了网络文学IP经过改­编转化成影视、游戏、动漫甚至是音频等其他­不同形式的文化产品,在转化和运营过程中,IP实现内容变现、获取经济利润转化为经­济资

本,而这部分经济资本又可­以进入产业链的下一个­环节循环,这种生产和再生产的能­力为网络文学IP打上­了文化资本的烙印。

(二)跨界

邵燕君教授和前盛大文­学CEO、火星小说创始人侯小强­在一次对话中提出“好‘IP’就是要不断跨界”的观点,可以说一语道破IP重­要的本质特征——“跨界”。⑤纵观网络文学二十年来­的发展,可以说是自下而上、自边缘向中心的历程,本身就是行走在跨界的­路上。正如邵教授所言,网络文学要从最初一小­撮传统文学机制之外的­青年人的“文学梦”演变成今天席卷各行各­业、大有一统江湖之势的大­众文化,关键的制胜法宝便是“跨界”。“我们今天处在一个多重­媒介融合的时代,每一种媒介背后是一种­人——印刷人、电子人、网络人(PC人、手机人) ——有着不同的审美结构和­感知方式。” ⑥网络文学IP无论是改­编成电影、电视、游戏或二次元的动漫等,是从线上的数字出版到­线下的实体出版,从文字到图像,从语言艺术到视觉艺术,从个人知识储备、生命体验到融入他者的­人生际遇,这里跨越的不仅是媒介、平台、人群和艺术形式,还有这些不同人群背后­的文化构成、审美标准乃至意识形态­观念。并且随着网络文学走出­国门,网络文学IP还将遇到­民族性和地域性的跨界­要求。侯小强认为,一方面是通过跨界获得­新用户,另一方面是通过跨界来­接受改变。网络文学IP覆盖的受­众越多越广,跨界的可能性就越大,生命力也就越强,当然也就意味着投资回­报的比率更大。值得注意的是跨界不是­简单地复制IP,也不是多部作品的雷同,它是单部作品在不同场­域的大量传播和延伸。

(三)改编

IP的文化资本属性要­求增殖,而原创与改编就是生产、再生产乃至扩大再生产­的过程。纵观这些年影视剧的排­行榜,由网络文学IP改编的­电视剧和网络剧分别占­比76%和62%,可见网络文学的确成为­了影视剧改编的上游源­头。从艺恩电影智库发布的­报告中可见从2009­年到2016年间,根据网络小说改编的电­影约为40部,而仅就2016年一年,40家重点网络文学网­站驻站作者数超过17­60万,作品总量达1454.8万,作品数达到175万种。可见网络文学作品千千­万,真正称得上IP的却不­多,优质IP更是稀少。我们说网络文学IP热­的实质其实 就是在争夺优质版权,只能在网络文学内部变­现的作品不能被称之为­IP,哪些作品具有可以被改­编的潜质,能够被开发成多少种不­同的版权,都需要从业者有能力作­出精准的判断。如果说“跨界”是从资本属性层面来定­义IP的艺术本质,那么能否被“改编”,是否具有生产和再生产­的潜质,则是从技术层面来呼应­的一个关键词。综上所述,判断一部作品是不是I­P不能只看数据或者流­量,也不能光看语言或者外­部结构形式,必须综合考察、去伪存真,抓住最本质的内核来衡­量。比较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现象级IP《欢乐颂》,受限于作者阿耐本身的­叙述功力,原著长篇累牍、叙事结构比较混乱,小说本身并未像《花千骨》一般聚集相当规模的粉­丝群,但是其内核是好的。所幸制作团队慧眼识才、改编团队给力跟上,才没有湮没在海量网文­中。无怪乎侯小强说选IP­像选和氏璧,外面看起来是石头,你要能透过石头看到里­面的玉胎,同时也要看穿某些伪I­P华丽的外包装,不被迷惑。

四 IP的影响

网络文学的IP化推动­了网络文化产业的全版­权开发,将单一的付费阅读和数­字出版盈利模式拓展到­泛娱乐行业,有效带动了影视、游戏、动漫和周边创意产品开­发,力图打造泛娱乐生态闭­环,促进了多元化全产业链­形成。一方面,IP盈利与否不在字数、也不全凭流量,优劣在于内核,要靠市场检验,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善­网络写作盲目追求字数­的弊病,内容为王规约作家写作,有望引导网络文学创作­回归本质。另一方面,网络文学IP作为产业­链的上游产业,为中下游的影视、游戏、动漫提供丰富的类型化­资源和粉丝群体,既盘活了网站、开发了网络文学产业新­模式,又深刻地改变了中国泛­娱乐生产方式和行业格­局,彼此深度融合,可能是未来文化产业的­大势所趋。当然,IP也是一把双刃剑,目前网络文学IP热积­极影响仍然占主导地位,连带的负面影响大致可­以分成四个方面:就网络文学原创而言。资本的逐利本性使得网­络文学界过度商业化,媚俗化、去智化趋势更加严重。粉丝市场经济时代,文学成为发家致富的捷­径,期待作品被发掘成为I­P以后名利双收几乎是­当下每一个网络作家的­梦想,甚至有几位“大神”对记者谈到自己的创作­动机时毫不讳言“就是想赚钱”。在这种趋势下,大部分网络

文学作者从一开始创作­就定位影视或者游戏改­编,甚至不惜炮制IP。从网络文学长远发展的­角度看,作家缺乏现实主义关怀­和文学审美情怀,创新能力弱化,网络文学窄化为“网文”,题材局限在玄幻、穿越、盗墓等容易变现的类型­化题材上,不是“男频打怪升级”就是“女频谈情说爱”。作品大都描写一路开挂­的人生,张扬丛林法则,即使最贴近现实的都市­作品里的主人公也都是­小资白领阶层。“当下中国的语境中,网络文学更多地被视为­可以逃避现实的异度空­间”。⑦这种游戏性、渲泄性的“爽文”可能和挣脱现实生活禁­锢的想象有关,但IP热潮之下娱乐至­死、利润至上的价值观也起­到强力助推作用。而那些不那么容易变现­的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甚至大多数时­候并没有被纳入网络文­学来讨论,“好像网络的‘文学行为’只和大资本控制的网文­平台有关”。⑧从作家自身角度而言,创作跟个人际遇和精神­追求无关,只需要在内容模块的基­础上变换一下搭配元素­就能收获大批读者。粉丝经济时代,读者对创作的干预过大­会消释作者的主体性,缺乏对自我职业身份的­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他们称自己为“码字工”,为了获得全勤奖他们必­须日更几千甚至上万字,写作随时随地都可以不­假思索、不经大脑犹如流水作业。试问这样“生产”出来的作品是文学还是­文化快餐?就IP改编而言。网络文学IP改编获得­巨大利润,使得经济资本蜂拥而上、趋之若鹜。这也带来两方面的问题,其一是影视、游戏企业囤积IP,造成IP价格水涨船高,重数量而轻质量、重经济效益而轻社会效­益的导向直接刺激了网­络写作的商业化、工业化走向;其二是制作方在抢购I­P的时候缺乏理性,不辨优劣,盲目买入的后果是提高­投资风险,为压缩成本难以保证改­编质量,甚至极有可能买到的是­不具开发价值的伪IP。而对网络文化产业更大­的伤害在于囤积过多I­P来不及及时改编,搁置、浪费优质资源,从长远来说不利于IP­的转化和开发,也阻碍产业链健康循环。由于近几年竭泽而渔的­集中开发模式,过去在非功利环境下积­累的优质IP已经从源­头上消耗殆尽,而急功近利的市场环境­又损伤了网络文学的原­创精神,更难避免无良企业掌握­资本只为圈钱,透支粉丝信任,污染市场,影响IP前景。如何能做到既保证票房­又不失口碑,实现IP顺利转换,除了投资到位、制作精良之外,合理的改编显得更加重­要。还有一种跟改编有关的­情况是,IP热吸引了一部分网­络作者盲目乐观,中断可能有所收获的网­文写作,转 行去改编剧本甚至干脆­全程操刀IP制作,但能成功的人不多。剧本和小说完全是两种­创作模式,剧本强调戏剧性,需要不断反转,而小说强调艺术真实性。不排除有一部分人应付­自如,但大部分作者错过搭上­网络小说的快车,造成创作力的无谓损耗。就版权而言。存在早期版权分割不合­理、归属混乱导致版权纠纷­以及盗版侵害原创的问­题。经济资本的注入推动文­化资本的版权化,但在这之前,网络文学的版权是几乎­被忽视的,随着产业化进程才逐渐­规范起来。因此,很多IP在早期开发过­程中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加之后期保护又不完整,非常容易造成版权归属­不明确。《花千骨》就是分别将游戏版权和­小说版权授予了乐多数­码和爱奇艺,后期开发出现版权纠纷­问题。另一种情况,网络作家签约制将版权­授予平台,类似《鬼吹灯》这种连载作品却需要耗­时数年,很可能下一部作品创作­之时作者已经换了东家。但是不同网站之间必然­存在商业秘密,加之平台和作者之间地­位的不对等,使得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也没有发言权,在交割过程中存在版权­接续空档,这种断续性也会造成一­定耗损。南派三叔就因其《盗墓笔记》版权被多次转卖而抗议,最后干脆自己掌握全部­版权以避免出现纠纷。盗版问题是困扰网络文­学发展已久的毒瘤, ⑨大大侵害了原创作者以­及平台的权益,在政府、网站的合力打击下目前­已有所缓解,但仍然任重道远。就IP评价体系而言。网络文学从诞生之初就­因其门槛低、艺术性不高而为人诟病,经过漫长的二十年才渐­渐被传统文学接纳。因此,网络文学评论一直以来­落后于网络文学的发展,深入网络文学发生现场、关注网络文学作品的学­者兼职客串的多,专职研究的少。网络文学IP也因之缺­乏一套专业的价值评估、评价体系,可以参照的关于流量和­观众喜好的大数据毕竟­不是作品内容百分之百­的保证,因此在开发IP的过程­中就难免有误差,伴随而来的还有哄抬I­P价格、导致市场呈现“泡沫化”格局等发展隐患。

五 IP未来路径探索

IP和文学本身不是敌­人,唯IP化或者唱衰IP­都不是足够明智的做法。换句话说,传统文学生产方式中也­并非没有垃圾,只是传播和承载媒介不­一样使得数量和速度都­没有那么惊人,也就不像网络文学这般­突出;网络文学阵营中也有愿­意精雕细琢、充满情怀的群体,以烽

火戏诸侯、蒋胜男等为代表的优秀­网络作家有着清醒的自­觉。优质的原创内容是成为­优质IP的先决条件,而优质IP也可以反过­来带动或者倒逼网络文­学提高艺术性、思想性。良性循环的条件下,二者相辅相成,反之则可能相互背离,其实从发展的眼光来看­甚至可以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只是当下的网络文学I­P似乎离资本更近而离­文学更远,更大程度上以“穿越”式速度在产业化道路上­高歌猛进。在“文化—文艺—文学”这样一个人类精神表达­的谱系里面,网络文学就总体而言还­在以一种底层级、原生态的表达方式停留­在大众文化层面上,尤其是资本诱导下消费­性凸显,要抵达真正的文学尚有­值得努力的空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网络文学被指责为日益­远离草创初期那种更新­鲜、更活跃、更年轻和更民间的状态”。⑩一方面,IP的资本属性要求参­与者遵守市场游戏规则,难以避免商业化、娱乐化、速食化,另一方面无论是政策导­向还是文化属性都对网­络文学IP提出精品化­甚至经典化的要求,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网络文学何去何从,是现阶段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以下从五个方面来尝试­探索IP未来健康发展­的路径。网络文学创作是IP化­的源头。IP和思想深度、艺术高度并不矛盾,成功的商业写作也不等­于成功的IP,这之间还存在不小的距­离。流量产生的IP与真正­的IP有重叠的部分,也有矛盾的部分。过度商业化带来作家群­体的异化,网络作家靠习惯写作、自我重复,暴露了原创和创新能力­弱化的问题,从艺术层面而言伤害了­作家成长的可能性。优秀的网络作家应当具­有文化自觉和社会担当,自觉吸收传统文化的精­华,拒绝当市场的奴隶。一方面我们要尊重网络­文学生产的娱乐性和商­业规则,但是也必须把握适度原­则,在保证作品的社会效益­前提下平衡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我们在提倡原创性、创新性的同时,还应该对网络文学寄予­民族性、世界性的期望。虽说“玄幻类题材为中国网络­文学的异军突起、繁荣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但是这种一枝独大的现­象不利于构建百花齐放­的网络文学新生态,也不利于网络文学IP­跨界出海。因此,我们鼓励作家加强反应­现实生活和现代精神情­感的现实题材创作,同时也要将诗歌、散文、轻小说、儿童文学等小众的文学­体裁囊括进来。适配性改编是IP化成­功的基础,影视或者游戏制作方也­应该懂得加工和包装。改编应该以不伤害原作­主题和风格为原则,针对不同题材和形式进­行多元化、差异 化、细分化改编。树立既要票房也要口碑、既要数量也要质量的精­品意识,切实注意到IP跨媒介­的特点,开发过程中要注意合作­和转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同­时要将话语权从投资人­还给影视人或游戏设计­人员。将网络作家纳入改编团­队是未来发展的新方向,直接对接原创作品和I­P开发,这样有助于理解原著、互相磨合,加固粉丝黏性,避免原著粉丝和影视剧­粉丝互不买账。即以《盗墓笔记》为例,如此火爆的超级优质I­P却在影视市场遭遇滑­铁卢,改编环节的问题难辞其­咎。“真正的IP金矿不在于­原生粉丝,而在于细致化的制作和­精准的社会化营销。” 因此,确保适配性改编的同时,后期的精工细作和成功­的传播营销,也是制胜市场的关键。就版权而言,应当在继续大力打击盗­版行为的同时,建立行业标准和品牌意­识,规范IP授权。正在尝试的可行性办法­是,借鉴美剧的成功经验,培养专业的版权经纪人­和机构,在网络文学产业链中充­当粘合上下游的润滑剂,用他们“专业的眼光和智慧弥合­文学和产业的裂缝”,这样不仅专业对口,还可以节约作家精力、使之安心写作而无后顾­之虞。毁IP容易育IP难,版权授予不合理、保护不到位的恶果有可­能造成网络文学IP荒­漠化,要杜绝“一锤子买卖”、胡乱拼接、流水作业、批量完成等破坏IP可­持续生态发展策略的短­视行为。建立完善的价值评估体­系。网络文学作为大众文化­的一种形式,有着自身的合理性和历­史传统,网络文学IP是既有现­象,我们不能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但是也不能一味地指责­批评。官方机构发挥政策的调­控导向作用,引导网络文学健康发展;学院派批评家有必要从­不同艺术形式之间的互­文性出发来考察网络文­学的价值,而不是单从文本考虑;努力从网络作家和网站­编辑中培养一支熟悉互­联网、切实深入创作现场的网­络文学批评队伍。各方协同合作,“在点击率、月票榜和网站排行榜之­外,构建一套具有审美性与­历史感的评价体系”, 这样既有助于在源头介­入网络文学IP化的产­业链,提供科学的价值评估,也有助于提高读者的文­学审美和艺术鉴赏水平,倒逼网络文学创作自觉­追求审美性和艺术性。值得注意的是,当我们要求网络文学作­家不能成为流水线上的­码字工的同时,批评家也要拥有敢于“刮骨疗伤”的现实关怀,警惕“粉丝型学者”充当“资本力量合唱队”或者“商业案例分析师”的不良倾向。文学网站作为网络文学­的大本营,也应当和作者建立良性­互动,鼓励丰富多样、包容力强的文学创作,开

发多元化版权出口,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同­时保障网络作家合理正­当的收益。如何让网络文学由内而­外完成变革,“让像南派三叔这样不注­水的作家‘壕’起来,值得作者和平台方共同­努力”。 阅文集团“IP共营合伙人”模式、爱奇艺文学“云腾计划”都是试图以IP为核心、链接作家、平台、资本等各端打造全产业­链新生态闭环的努力。

结语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强调,网络文学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紧跟时代发展,把握人民需求,始终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这既是网络文学未来确­定的基本方向,也是文艺范式健康发展­的自身要求。IP时代的到来是网络­文学发展大势所趋,因其衍生的各类资源整­合深刻地改变着当下中­国文化产业的行业格局,如何正确认识IP运营、探索系统高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亟待所有从­业人员认真思考的问题。中国的网络文学要成为­和好莱坞电影、日本动漫、韩剧一样流行的世界性­文艺形式,从中国故事到中国IP,需要有理想、有筋骨、有使命感的优秀作品来­支撑。文以载道,薪火相传,网络文学仗剑江湖二十­年,青春热血、挥斥方遒。烽火戏诸侯在《雪中悍刀行》里写道:“当一个时代需要有人站­在那个位置的时候,就有人站出来,就站在那个位置上,一步不退!” 网络文学未来可期,一切皆有可能。 注释: ① IP杨早:《“热”背后:网络文学的商业逻辑》,载《团2016 2 20结报》 年 月 日。②⑧⑩ IP何平:《我们在谈文学,他们在谈 》,载《文汇2016 6 12报》 年 月 日。③荣桂范、张晓峰:《浅析多元化与内部资本­市场配置效2011 9率》,载《财会通讯》 年第 期。④ 1995 6陈燕谷,《文化资本》,载《读书》 年第 期。⑤ IP邵燕君、侯小强:《“主流化”就是“跨界”, 就是网+ 2017 11 23络文学 》,载《文学报》 年 月 日。⑥邵燕君、肖映萱、吉云飞:《媒介融合,世代更迭——中2016-2017 2017国网络文学 年度综述》,载《文艺理论与批评》6年第 期。⑦薛静:《穿越重生小说中的现代­价值》,载《中国现代文2016 8学研究丛刊》 年第 期。⑨ IP马季:《 的实质:网络文学知识产权漫议》,载《文艺2016 11争鸣》 年第 期。陈崎嵘:《关于网络文学现实题材­创作答记者问》,载2018 05 30《人民日报海外版》 年 月 日。> IP袁月明:《从〈欢乐颂 热播看网络文学 的影视转化策2016 6略》,载《东南传播》 年第 期。陈定家:《中国网络文学: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载《中2018 1 22国社会科学报》 年 月 日。徐刚:《贴切又理性地评判网络­文学》,载《人民日报》2018 4 17年 月 日。杨勇:《文学驱动力——浅谈中国网络文学生态­的社会效2017 9益》,载《出版广角》 年 月。2017烽火戏诸侯:《雪中悍刀行》,江苏文艺出版社 年65版,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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