諗Sir樓換樓
準新人月入逾40,000元十年能買三間樓
諗sir:本人31歲,平平穩穩打寫字樓工,月入31,000元,還有一份part- time,月入約5,000元無報稅(不計正式收入)。未婚妻30歲,月入15,000元,我們已訂酒席明年結婚,現時每月都將月入的三分之一儲起,現時儲蓄約有118萬元。本人一直與父母同住,近年才醒覺要上車買樓結婚,可恨起步已遲。現正留意北區或沙田區,想以本人名義借九成按揭,購買400萬元或以下上車盤自住。 讀者對理財認真對待,維持良好儲蓄習慣,30出頭已儲到118萬元,加上九成上會「王牌」,要上車無難度。香港人經常話買樓上車好難,父母輩都覺得拿錢出來給子女上車俾首期是天經地義,偏偏讀者加女友平均工資20,000元左右,卻只靠自己能力買第一宅及二宅都有晒計劃。儲蓄水平維持月入三分之一,即每月約15,000元,需時77個月即六年可完成;而由於讀者有part- time收入,儲蓄期可能只需五年或更少。銀行是承認未婚夫妻之間互相擔保的,就算之後不結婚,銀行應該都不會追返。假設第一間樓400萬元入手及九成上會,借按揭360萬元,每月供14,000元,供入去的錢約一半是還本的,即一年還了84,000元( 7,000×12)本金。五年後還本已有40萬至50萬元,而讀者的儲蓄亦有90萬元( 15,000×60個月),加上月月供款當中已扣減的本金,360萬元結欠會減至220萬元。到時如樓價由400萬元升至440萬元,那結欠就會少於樓價一半,第一房可轉正出租用途,太太變成沒有自住樓在手,又可高成數上會了。 二人借貸力約598萬元〔( 31,000+15,000) ×50%÷10,000×2.59*〕,買完第一宅後有意於兩年內擔保未婚妻九成上會買屯門區300萬元上車盤收租;之後希望年年努力儲錢,能夠於45歲時多買一宅,以完成一生三宅。想請問諗sir,若第一間樓用未婚妻名義買,本人能否擔保她?能否計出第一宅何時結欠過半轉為出租,變成核實收入?另外加按父母樓套現放債基收息是否可取?還望諗sir指點。 讀者阿康 另外,租出樓房之租金收入,70%可計作核實收入。以租金為每月12,000元為例,即使假設讀者工作收入沒變,核實收入亦會變成54,400元〔 31,000+ 15,000+(12,000×70%)〕,總借貸力因此提升,可買第二間樓。其實讀者現有118萬元儲蓄在手,所以可用少於五年已夠錢去補轉屋用途。由此類推,與讀者收入相近之夫婦(人均月入20,000元附近),若買上車類型單位,供五年就可添第二房,再隔五年就可買第三房,30歲開始到40歲買第三間樓,絕對有可能。留意若政府日後放寬按揭政策,屆時達成目標的難度會比今時更低。另外過去10年樓市大升,不少人買樓後兩至三年,已可不補錢將樓宇轉用途。當然,真的賺到錢、且真有幾層樓在手收租的人,是不會跟你分享如何撈到幾張樓契在手。至於父母樓,加按套現利用收息101方法買債基收息可以,慢慢試好再添上去未遲,現時正是實行及買入的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