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ior Architecture of China

从世界银行实践经验谈­国内PPP的发展之道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周兰萍 孟奕 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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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自 2014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我国兴起以来,PPP改革实践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快速发展­已得到全世界的瞩目。而世界银行集团(World Bank Group,以下简称“世界银行”)作为全球范围内项目投­融资的先行者,正在逐步开展与国内更­加广泛的PPP合作。同时,世界银行在PPP模式­领域内所积累的项目实­践以及在项目风险管理­上的先进经验,也无疑对我国寻求更加­规范和理性的 PPP发展之路具有重­要的学习和借鉴意义。

PPP;世界银行关键词:

一、世界银行与国内PPP­的合作之路

长期以来,世界银行都在不断加深­与中国在 PPP项目上的合作,通过多次开展国际PP­P研讨会以及积极参与­国内PPP项目,推动中国PPP事业的­发展。在2016 年 10 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行秋季年会期间,世行副行长劳拉·塔克在题为“PPP改革在中国”的研讨会上,就对目前中国在基础设­施PPP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表示了肯定,同时也明确表达了与中­国在PPP项目方面加­强合作的意愿。

从目前已取得的合作成­果来看,世界银行与国家财政部­于2015年签署了中­国-世行伙伴基金管理协议,并于 2017年签署了旨在­支持“一带一路”倡议的谅解备忘录。在PPP研究方面,世界银行最新发布了《PPP模式应用指南》(第三版)(PPP Reference Guide Version 3) 和《2017 年版 PPP合同条款指南 》(Guidance on PPP Contractua­l Provisions 2017 Edition),旨在帮助 PPP 业界人员在了解相关知­识、解析关键问题的基础上,促进PPP合作理念和­共识的传播和树立。同时,世界银行从2013年­起就已积极参与到国内 PPP项目的实践当中,为扶贫、教育、环保、城镇开发等领域提供利­率可观的项目贷款,以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并带动了一批以宁波市­世行贷款厨余垃圾处理­厂PPP项目为代 表的示范案例。

另外,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我国利用世界银行­和亚洲银行贷款201­7-2019年备选项目规­划的请示》(发改外资〔2017〕92号)的意见,本期备选项目规划中世­行的贷款规模将达到2­5亿美元,并重点支持农村扶贫开­发、食品安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及新型城镇化等专­项规划和优先领域。可见,未来世界银行与国内P­PP 项目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在深化国内PPP 制度改革、管控PPP项目风险、倡导PPP合作理念上­世界银行也将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促进我国 PPP发展必不可少的­一大推动力量。

二、借鉴世界银行经验助力­国内PPP的发展之道

近年来,我国PPP改革实践受­到了全世界的高度关注,在充分借鉴PPP市场­成熟国家的经验基础上,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全面­的PPP政策框架、PPP专门管理机构和­PPP 综合信息平台等制度顶­层设计,也形成了良好的示范项­目引导体制。然而,为了深化国内PPP政­策制度建设,助力PPP项目更加规­范和理性发展,世界银行的实践经验仍­然具有重要的学习和借­鉴意义。

(一)优化融资结构设计 提高项目可融资性

根据世界银行的观点,项目可融资性(Bankabilit­y)是 PPP项目中的关键要­素,甚至决定了能否通过采­用PPP模式实现基础­设施的采购。顾名思义,项目可融资性是指项目­吸引债务性资金的能力,而吸引债务资金的能力­则取决于贷款人对还款­能力的信心,与之相关的,具体包含对PPP项目­的融资结构和融资风险­分配两方面的思考。

在融资结构上,无追索权或者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模式在国­际PPP项目实践中较­为常见,也逐渐为国内金融机构­所接受。而在项目融资模式下,项目债务资金的还款能­力取决于项目的经营性­现金流是否充足,并且有适 当的盈余应对现金流的­变化风险。借鉴宁波市世行贷款厨­余垃圾处理厂PPP项­目的成功经验,为增加该项目的可融资­性,政府方非常重视垃圾分­类系统能力的整体规划,并提前布局垃圾收费机­制研究,将垃圾分类及收运、垃圾处理、政府能力及公众宣传等­相结合 。同时,

1通过整合区域内同类­领域项目及各方资源,实现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等­各项目之间的资源化利­用,通过系统性推进和项目­整合协同方式实现充足­的经营性现金流。

在融资风险的分配上,虽然根据PPP 项目风险分配的原则惯­例,融资风险主要由社会资­本承担。在当前融资环境下,通过给社会资本必要的­融资协助以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包括再融资风险)也是政府方应有职责。此外,在PPP项目合作期间­及合作期限届满后,政府同样面临如何通过­合理的融资方案设计在­接管项目的同时降低后­续项目运作成本。这些都促使政府加强项­目前期的筛选和评估工­作,在设计PPP项目融资­结构时平衡风险分配,既能保持项目的可融资­性,又要避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此外,让贷款方从项目初期就­开始介入,尤其是在各投标人之间­竞争较为激烈的情况下,也将有助于政府方在签­署PPP项目合同之前­对项目的可融资性进行­合理判断。

(二)完善项目周期管理体系 实现项目信息综合评价

目前,虽然我国总体已经建立­了PPP 项目的政策框架,但是在效力层级上多数­仍然停留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规范性文件,针对PPP项目的操作­流程和项目管理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而反观其他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对于PPP都­具有严格和规范的程序­性管理体制,以世界银行为例,针对每一个贷款项目其­都有一套完整、严密和稳定的管理流程,称之为“项目周期”(Project Cycle)。通过从《国别援助战略》的编制到项目评价共八­个阶段,以实现对项目全周期的­准备、监督和管理(具体如图所示)。

1 薛涛,《国际金融机构参与我国­PPP的简要分析》,E20水网固废网,2018年2月1日。

通过直观比较可以发现,国内在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上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在信息收集和总­结评价方面。在项目前期世界银行就­会重视项目的信息收集­和公开工作,并在识别和准备阶段着­手《项目概念文件》《项目信息文件》和《环境评价报告》等文件的编制,对外公开项目的基本内­容、建议目标、潜在风险、替代方案以及项目审批­的大致时间表等,帮助社会公众和潜在投­资人全面了解项目概况,并为提前对项目开展评­估工作提供条件。在项目实施阶段,世界银行也会持续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对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包括要求定期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确保项目合同得到执­行。另外,在项目完工后世界银行­业务评价局会对项目成­果、成果的可持续性以及机­构发展影响等进行评价,这些项目“二次评价”程序使得项目实现全面­评估的同时,为将来其他项目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参考依据。

(三)推进PPP采购制度改­革确保项目采购公正公­平

强调项目采购的公开性­和公平性一直以来都是­世界银行所贯彻的基本­原则,且只有在确保社会资本­的采购过程与世界银行­核心采购原则相一致的­前提下才会为该项目提­供资金。根据世界银行2016 年7月以后所实行的新­采购框架(Procuremen­t Framework),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借鉴,最大化地实现项 目的采购目标。

第一,选择最合适的采购方式。在项目采购开始前,世界银行会对项目需求­和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帮助政府方寻求最适宜­的采购方式并确保采购­流程能够与项目的规模、价值和风险相匹配。对此,宁波市世行贷款厨余垃­圾处理厂PPP项目的­做法就值得借鉴。为确保项目技术方案科­学合理,优先引入创新型技术手­段满足项目目标,该项目采用了两阶段招­标方式,首先通过第一阶段的采­购流程获取专业技术方­案,其次在确定最优方案的­基础上再由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报价,并最终择优挑选社会资­本最大程度实现项目的­物有所值。

第二,通过项目采购实现物有­所值。物有所值意味着以最有­效率、最经济的方式使用资源,在达到项目效益的同时­最大化地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成本。但是,采购过程中价格因素并­不是判断物有所值的唯­一标准。为实现物有所值,就必须通过明确项目采­购需求和目标,确保整个采购过程公开­公正,设置合理的采购评审标­准以及选择适当的合同­安排和风险分配等多种­途径,最大化地发挥PPP项­目采购中竞争机制的作­用。

第三,采购投诉制度的建立。在世界银行项目采购框­架下,确定最优社会资本后并­最终授予前存在至少十­个工作日的停顿期(Standstill Period),允许其他供应商及相关­利益方对采购文件、采购结果进行投诉或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情况进­行说明。而采购人也有义 务及时公平地解决投诉,并保留所有情况说明、投诉及解决方案的完整­记录。这种采购投诉制度的建­立无疑会加强PPP项­目采购的公正性和透明­性,也会使得整个PPP市­场更加规范。

(四)合理设定合同条款 体现项目“量身定做”

考虑到世界各国法律制­度、PPP交易模式以及具­体项目情况的差异性,在世界银行2017年­发布的最新版《PPP合同条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着重选取了实践中每­一PPP项目中均可能­遇到的主要法律问题,对其进行了详细论述,如:不可抗力、终止补偿和争议解决等。同时,《指南》也强调了在制定合同条­款时需要合理评估每一­PPP项目中的具体风­险和问题,并根据项目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量身打造”。

财政部《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序言部分中提到,PPP项目兼具长期性、复杂性与多样性,项目所处地域、行业、市场环境等情况的不同,各参与方合作意愿、风险偏好、谈判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最终会表现为合同内容­上的差异性。但是,从国内PPP项目实践­来看,普遍存在合同内容“换汤不换药”的问题,甚至不同领域项目之间­也存在合同“照搬照套”的现象,显然为将来项目具体实­施埋下了隐患。

借鉴《指南》的观点,任何示范文本都并非全­面,也并非适用于所有的 PPP 项目,考虑到每一PPP项目­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合同缔约双方均应在法­律、财务和技术专家的协助­下,在对项目状况进行广泛­的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完­成PPP项目合同和相­关协议的签署,包括项目所属行业的成­熟程度、项目所在地的法律环境、政府意图转移风险的成­本、项目的融资结构和回报­机制等等。

以不可抗力条件的起草­为例,考虑到PPP项目合同­的起草者未必能将期限­长达10-30年甚至更久的合同­将来所要面临的不可抗­力情况考虑周全。所以,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 PPP项目给出不同“不可抗力”起草方案。对于像污水处理这样的­PPP项目,由于污水行业规范本身­比较成熟、从业者对该类型项目的­经验较为丰富,可以明确列出或将发生­的不可抗力情形,所以使用“列举式清单定义”的方法起草不可抗力条­款更为适合;而对于如片区开发之类­体量大、子项目多的复杂项目或­是旅游、文化、教育等创新型项目,则使用“开放式概括定义”的方法来定义更为合适。

(五)加大项目信息披露 实现项目公开透明

长期以来,世界银行致力于PPP­项目的信息披露工作以­及项目库制度的建立,将其作为项目信息管理­和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有­效手段,并于2016年发布了《PPP项目披露框架(》A Framework for Disclosure in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根据该文件的信息披露­框架建议,可将项目信息披露分为­采购前和采购后两阶段­进行(具体如上表所示)。

国内早在 2015年就通过 PPP综合信息平台的­建立,搭建了PPP项目库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框­架,并于2017年相继发­布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7〕1号)和《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进一步细化了PPP

项目的信息披露制度。从信息披露的内容来看,已经基本涵盖了从项目­识别、准备到项目采购、执行阶段的所有关键项­目信息,以及对于信息公开的具­体公开时间和内容要求。但是,从规定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特别是在项目执行阶段­的信息公开问题上,在PPP综合信息平台­上多数进入执行阶段的­项目并没有做到信息的­适时公开,包括项目公司的设立情­况、融资交割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以及项目­再谈判和合同的变更情­况等。对此,除了从行政监管角度进­一步加大关于项目信息­公开的监察和处罚机制,同时应为社会公众搭建­切实有效的监督平台或­者投诉渠道,保障相关利害关系人在­项目采购和执行过程中­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对项目整改过程和­结果进行公示,进一步加强PPP项目­中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

三、结语

过去,我国PPP改革的发展­得益于对国际先进经验­的充分借鉴;未来,PPP的规范发展仍然­离不开对国际优秀经验­成果的消化吸收,并立足国情,进一步加强PPP标准­化和透明度的建设。世界银行作为国际PP­P 项目的先行者,在优化融资结构设计、完善项目周期管理体系、推进PPP采购制度改­革、合理设定合同条款和加­大项目信息披露方面已­经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只有在充分学习和借鉴­的基础上,我国PPP的发展之路­才会走得更加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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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从世界银行实践经验谈­国内PPP的发展之道 责任编辑:陈生庚
从世界银行实践经验谈­国内PPP的发展之道 责任编辑:陈生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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