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传媒业现状及发展研究
吉尔吉斯斯坦位于中亚东北部,1991年8月31日宣布成为享有独立主权的国家,全国有500多万人口,国土面积19.99万平方公里,吉尔吉斯斯坦是最早接受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独联体国家之一,媒体独立于政府。在吉尔吉斯斯坦,民主的发展超越了社会和经济发展,吉尔吉斯斯坦宪法明确规定了媒体是一个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平台。自独立以来,吉尔吉斯斯坦的传媒业在该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时也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了解吉尔吉斯斯坦国情、社情以及民情,与该国社会各界进行交流的主要渠道。
一、吉尔吉斯斯坦传媒业发展历程及现状
吉尔吉斯斯坦传媒业的发展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沙俄时代、苏联时代及独立至今的传媒业。沙俄时代的传媒业以《比尔日瓦斯农业》《比什凯克公报》为代表,主要刊登各种商品供求信息以及时政新闻,后来又陆续发行了《边疆报》《通讯报》《无产阶级之声》《红色早晨》等报纸,主要宣传苏维埃政权的各项方针、,政策 鼓动人们参加革命。苏联时代吉尔吉斯斯坦传媒业主要有《自由之山报》《苏维埃吉尔吉斯坦》等报纸,这些媒体在阐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宣传新生活、新思想,巩固苏维埃政权,奠定社会主义建设基础,推进工业化进程,以及在保卫祖国、打击敌人、鼓舞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91年吉尔吉斯斯坦独立后,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传媒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1992年月日72颁布实施了《吉尔吉斯共和国媒体法》,规定媒体是公民自由表达意见和获取各种信息的平台,国家机关和各类社会、商业组织和私人都有权建立媒体。国家没有新闻检查和管理媒体活动的国家机关,法律只保护构成国家秘密的信息。1998年全民公决通过的《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修订和补充案引入了不得制定限制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法律。2003年通过了新编纂的《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规定新闻权利和自由受宪法保护。此外还出台了 《记者从业活动保护法》《信息保障和自由接触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严格保护记者的各项权利。新闻的政治独立性体现在观点和立场的多元化,任何媒体都可以就重大社会问题发表意见,表达观点。同时媒体自身开始转型和改制,除了吉尔吉斯国家广播电台、吉尔吉斯国家电视台以及《吉尔吉斯旗帜报》《吉尔吉斯斯坦言论报》和《自由山报》仍为国有外,大部分都改为私营、、公共 市镇、外资拥有,同时一大批新的私人办的报纸、、广播 电视、网站相继创办,这表明吉尔吉斯斯坦言论和出版有相当大的自由度。
二、吉尔吉斯斯坦传媒业结构分析
1.媒体的形态结构
截至2014年底,吉尔吉斯斯坦司法部登记的大小媒体1500多家,其中纸面媒体159家,大部分分布在比什凯克。吉尔吉斯斯坦首家广播电台于1931年1月20日在伏龙芝市开播,1991年2月20日伏龙芝广播电台和伏龙芝电视台合并为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台,2010年更名为吉尔吉斯共和国公共广播电视公司。截至2014年底,吉尔吉斯司法部在册登记的电视频道有21个,除了吉尔吉斯共和国公共广播电视公司外,该国的各地州市还分布着地方、私营和外国电视台或频道。吉尔吉斯斯坦的网络普及率相当高,拥有多种形态的独立的网络媒体。
2.媒体的语种结构吉尔吉斯族是吉尔吉斯斯坦的主体民族,人口占该国人口总数的70%以上,吉尔吉斯语是该国宪法规定的国语。俄罗斯人占该国总人口的20%以上,俄语也是该国宪法规定的官方语言,更多的用在族际交往中,是一种跨国家的共同的语言。乌兹别克族是该国的第三大民族,该民族的语言是乌兹别克语。在吉尔吉斯斯坦的媒体中使用的语言绝大部分都是吉尔吉斯语,其次是俄语,还有少量的乌兹别克语。,此外 因历史、民族和国际关系,吉尔吉斯还有个别媒体使用土耳其语、、德语 英语和维吾尔语等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