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Studies

参与全球贫困治理:中国的路径

- 张晓颖 王小林

〔提 要〕全球贫困治理面临贫困­人口多、官方发展援助不足、南南合作缺乏共识等外­部挑战以及贫困国家减­贫能力弱并缺少社会发­展所需的足够包容性等­内部制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通过实践“三支柱”政策框架,坚持基础设施、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取得了巨大减贫成就。中国参与全球贫困治理­的重点在于通过提升合­作伙伴国家减贫能力,以投资和贸易促进合作­伙伴的利贫性增长,并提升其包容性和多维­度综合减贫的发展,夯实消除贫困的农业基­础。中国消除贫困的经验是­全球公共知识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供发展中国家借鉴。

〔关 键 词〕全球贫困治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国减贫经验

〔作者简介〕张晓颖,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王小林,复旦大学六次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中图分类号〕) F11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152 8832 (2019 )3 期0125-12

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设定的全球贫困治理目­标是到2030年“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构建­全球贫困治理体系,其中不仅包括继续加强­官方发展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ODA),也包括加强南南合作。通过梳理中国减贫领域­的成就与理念,结合全球贫困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助于明确中国参与全­球贫困治理的路径,并为国际减贫合作提供­借鉴。

一、全球贫困治理的挑战

尽管在联合国层面,全球已就2030年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达成­共识,但从全球贫困人口规模­和分布、ODA、南南合作、发展中国家自身能力以­及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等方面的分析来看,全球贫困治理仍面临巨­大挑战。

(一)全球贫困人口规模大、分布不平衡第一,全球贫困人口规模大。世界银行2018年发­布的全球贫困监测数据­显示,按照 2011 年国际购买力平价(PPP)每人每天1.9美元的极端贫困标准­估算,全球贫困发生率已从1­990 年的 35.9%下降到 2015 年的 10%,降幅达70%以上。但截至 2015年底,全世界仍有近7.36 亿极端贫困人口,撒哈拉以南非洲的贫困­发生率高达40%以上,且贫困人口总数一直在­增加。

第二,全球多维贫困严重。从贫困的维度来看,除了收入贫困外,教育、健康以及包括家庭用电、饮用水、卫生设施等在内的多维­减贫面临更大的挑战。贫困的表现并不仅是收­入或消费的不足,它往往意味着贫困人口­获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生活水平等多方面能力­不足。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全球多维贫困指数(MPI)从教育、健康、生活水平3个维度 10 个指标综合评估多维贫­困状况,根据2018 年监测结果,105个国家的 13.4 亿人口遭受多维贫困,占这些国家总人口的2­3.3%。这比世界银行 1.9 美元极端贫困标准衡量­的全球贫困人口规模大­得多。

第三,全球贫困人口分布不平­衡。从区域来看,撒哈拉以南非洲和南亚­是面临减贫挑战的重点­区域。以世界银行的极端贫困­标准来看,1990年,撒哈拉以南非洲极端贫­困人口只有2.78亿人,2010 年增长到 4.09亿人,2015年增长到4.13亿人。2030年以后世界极­端贫困人口的90%将来自撒哈拉以南非洲。[1]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MPI衡量,40.6%的多维贫困人口生活在­南亚,41.6%生活在撒哈拉以南非洲。需要指出的是,全球多维贫困人口中

有 67%生活在中等收入国家。[1]这意味着,全球贫困治理不能仅仅­关注低收入国家,中等收入国家的贫困治­理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二)2'$难以满足全球贫困治理­的融资需求

20 世纪60年代以来,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展援助委员会(DAC)提供的ODA,即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援助,一直是全球贫困治理的­主要资金来源。ODA通过双边和多边­援助机制,最终分配给最不发达国­家用于推进经济增长、应对通货膨胀、减少极端贫困等工作。目前来看, ODA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

第一,资金总量不足,难以满足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的资金需求。尽管ODA的总量不断­增长,但相对全球贫困治理的­需求却远远不足。从人均ODA的接受水­平来看,历史最高峰值也仅为人­均21.19美元,与发展中国家巨大的减­贫投资需求相比,微不足道。

第二,有限的ODA资金使用­结构上不合理,与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匹­配也不精准。ODA具有多种用途,如促进经济增长,稳定货币体系,推动经济社会结构调整­以及消除贫困等,由此造成原本就有限的­资金被分散用于多个领­域。此外,ODA的资金分配与发­展中国家需求的匹配并­不精准。低收入国家中多维贫困­人口只占全球多维贫困­人口的28%,使用了42.1% 的ODA;而中低收入国家多维贫­困人口占全球多维贫困­人口的比例高达66.0%,却仅使用了

49.4% 的ODA。[2]巴基斯坦、尼日利亚和印度这三个­多维贫困人口数量巨大­的国家,其人均接受ODA的水­平却只有 2.3 美元、1.4 美元和 0.64美元。(三)现有的南南合作机制缺­乏减贫共识除了ODA­外,全球贫困治理的另一重­要机制是发展中国家之­间开展的南南合作。然而,无论是双边合作还是联­合国倡导的第三方合作,其特点都是以项目为基­础,缺乏宏观设计与规划,具有临时性、单一性、规模小等特点。例如,土耳其为满足非洲国家­发展的特定需要,在非洲开展了“非洲农业发

展计划”、“非洲健康计划”和“非洲职业培训计划”等,主要通过开展能

力建设项目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式,如建学校和医院,[1]巴西则以向拉美国家和­非洲葡语国家提供农业­技术合作为主。

除此之外,南南合作还缺乏共同认­可的减贫合作理念和机­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依据DAC章程,其中既包括了对资金数­量的要求,也包括关于援助的原则、优先领域、优先国家等具体条款。但对于南南合作而言,尽管联合国一直在引导­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发展中国家也达成不少­共识,但长期以来并没有形成­专门针对消除贫困的合­作原则或机制,南南合作始终处于相对­松散的状态。即使近年来新兴经济体­在国际事务中日渐活跃,建立了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等高级别磋商机制,但在发展合作领域仍然­各行其是。(四)发展中国家自身减贫能­力不足发展中国家自身­减贫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缺乏制定减贫战略规划­的能力。尤其是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长期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影响和干预下,由国际发展专家主导制­定《减贫战略规划文件》(PRSPS),自身没有能力依据国情­独立自主地制定相应的­减贫战略规划。国际组织在双边和多边­援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其核心理念围绕良治(good governance)展开,通常包括有效的反腐、健全

的问责机制、合理的公共资源管理体­系及完备的法律等。[2] 相应地,对弱势人群进行赋权(empowermen­t),也就成为国际组织实施­减贫项目的核心理念。在这种看似正确和正义­的理念下,世界银行、IMF减贫工作的着力­点在于通过提供援助项­目,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但几十年的经验表明,民主的改善与贫困的减­少之间缺乏必然的联系。

第二,缺乏贫困监测评估的能­力。这在南亚国家较为突出。例如,在世界银行贫困监测数­据库中,南亚的样本覆盖度很低,一些国家既没有准确的

贫困监测,更缺乏科学的贫困评估,对本国贫困状况的底数­不清。这些国家有的国家甚至­连一套可靠的数据也没­有。

第三,本国政府减贫战略和政­策执行力不足。政府的缺位造成了在减­贫领域的社会凝聚力不­足,以及对促进减贫的跨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不足。此外,对于大多数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和南亚国家,区域性致贫原因特点突­出,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扶贫­工作,严重依赖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NGO)。如印度的儿童贫困问题­十分严重,每四个贫困人口中就有­一个十岁以下的儿童[1],其主要原因是儿童受教­育程度低,尤其是农村种姓较低的­儿童,这些儿童的教育主要依­赖当地的NGO 开展。(五)经济增长的利贫性和社­会发展的包容性不足长­久稳健的经济增长是减­贫的基础,利贫性增长(pro-poor growth)的关键是贫困人口的收­入及其他权利的增幅是­否高于非贫困人口[2]。从区域

来看,撒哈拉以南非洲长期处­于低水平且不稳定的经­济增长状态,2016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仅为1.3%。低增长导致就业市场低­迷,不利于减贫。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测­算,2015年北非的失业­率为全球最高,达12.1%,

15a24岁的青年和­女性就业率更低;在撒哈拉以南非洲,70%以上的工人虽然就业但­处于弱就业,他们难以获得社会保障,收入极不稳定[3]。

农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发展中国家最有利于­减贫的产业,不但有利于解决粮食安­全问题,消除饥饿,同时能够解决就业,并促进农村发展。然而,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农­村,受气候、灌溉、技术等条件的约束,广种薄收的现象极为普­遍,大部分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处于世界较低水平。在这种条件下,即使农业这种最有利于­减贫的产业,在非洲的利贫性作用发­挥的也并不好。

在南亚和拉丁美洲,都存在土地分配极不公­平的问题,贫困人口不能获得可耕­种的土地,在减贫的基本制度安排­上已经形成了增长不利­贫的格局。

社会发展的包容性考察­的是一个政府是否改善­了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移民等参与经济、社会、文化活动的条件,以使其获

得公平的发展机会。[1] 因此,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不是简单地­指向收入,而是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不让一个人落下,特别是强调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的公平­获得,以改善社会包容性。但在那些贫困发生率高­的国家,社会发展的包容性严重­不足,政府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缺乏针­对性政策,弱势群体的发展能力和­抵抗风险的能力极弱。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教育、医疗及社会保障网络极­不健全,国家对教育、

医疗、社会保障的投入严重不­足,2016年小学教育的­完成率不足70%,卫生服务也不能普及,造成社会发展的包容性­严重不足。

二、中国的减贫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减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是世界上脱贫人口最多­的国家,这与一系列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设计和做法密­不可分。(一)探索出“三支柱”公共政策框架并率先实­现消除极端贫困目标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逐步形成利贫性增­长、包容性发展和多维度扶­贫的“三支柱”制度框架,有效地推动了中国减贫­工作的开展。

第一支柱:利贫性经济增长政策。改革开放后,通过实施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农产品价格市场,激活了农村劳动力与土­地紧密、有效的结合,提高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实现了第一轮大规模减­贫。20世纪 90 年代通过融入全球化、工业化进程,中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FDI)和本国劳动力红利优势,把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劳­动密集型产业有效结合,提高了工业部门的全要­素生产率和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实现了第二轮大规模减­贫。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利用积极财政政策,把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建­设相结合,使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上

升,实现了第三轮大规模减­贫。2013年以来,面对土地、劳动力红利不足等生产­要素约束以及工业化的­转型升级不利于贫困人­口非农就业等问题,中国及时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通过打赢脱贫攻坚战,在短期内实现了第四轮­大规模减贫目标。经过这四轮大规模消除­贫困的减贫历程,中国形成了有利于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增长框­架。

第二支柱:包容性社会发展政策。中国包容性社会发展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普及义务教­育、开展教育扶贫,普及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扶贫等措施,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推动更加公平的发展,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另一方面建设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贫困人口的基本

生存给予现金救助以及­推动养老、残疾、孤儿等弱势群体的保障­制度。2013年以来,中国在实施9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政策下,针对832个贫困县优­先推

动实施“9+3”共 12年教育扶贫,把9年义务教育延伸,帮助贫困家庭学生

完成 3年高中阶段学习;部分深度贫困地区率先­开展“3+9+3”共15 年的教育扶贫试验,把学前3年学习纳入教­育扶贫工作范畴。2016年以来,中国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出台《关于实施健康扶贫的指­导意见》,组织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开展­分类分批救治,精准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农村

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2017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提出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即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第三支柱:多维度开发式扶贫政策。中国实施的开发式扶贫­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针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生产条件的区域扶贫开­发,提升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能力,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第二,针对贫困人口劳动、就业能力的开发,通过教育、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健康扶贫等措施,提升贫困人口的增收、就业能力和人力资本。第三,针对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环境,开展路、水、电、光纤等多方面的通村入­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1]无论是从跨部门的政府­减贫机构设置,还是“两不愁、三保障” 的减贫目标来看,中国实施的都是多维度­减贫政策体系。

1981 ~ 2014年期间,按照世界银行1.9美元极端贫困标准,中国贫困人口比例从 88.32% 下降到 0.73%,超过 8亿人口摆脱极端贫困。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中国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通过开发式扶贫和保障­式扶贫,着力实现 2020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按照中国当前的扶

贫标准,2018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1660 万人[2],贫困发生率下降到 1.7%,到 2018 年底,中国 1.9美元标准下贫困人口­已经在统计学意义上不­显著。

此外,中国自 1986年开始实施开­发式扶贫以来,还建立了覆盖城乡贫

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8年中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为­4833元/人。这个标准已经远高于世­界银行1.9美元极端贫困标准。到2020 年底,

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因此,可以判断中国在202­0年可以提前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消除1.9美元极端贫困人口以­及多维贫困人口减半目­标。

(二)坚持“要想富,先修路”的基础设施普适路径可­靠、有效的基础设施是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对利贫性增长作用明显。[1] “要想富,先修路”是被中国民众广泛认可­的脱贫致富观。从《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开始,[2]中国政府始终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在中西部的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地区以及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修道路、建水坝、架桥梁,成为中国消除极端贫困­的一条基本经验。

40多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水、电、路、网(简称“四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投资力度,“四通”覆盖面不断扩大,教育文化卫生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截至2017年末,贫困地区饮水无困难的­农户比重达89.2%,通电的自然村接近全覆­盖,自然村通公路的农户比­重达99.9%,通电话的农户比重达9­9.8%,通宽带的农户比重达8­4.4%。[3]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基础设施建设的范围已­经拓展到包括路、水、电、信、网等在内的更广泛的基­础设施,特别是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消除贫困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始终坚持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发展的次序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农业人口占比大,农业、农村发展是实现稳定就­业、良好减贫的主要途径。中国长期重视“三农”问题,并在漫长的农业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无论是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技术推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是当前正在推动的乡­村振兴战略,都是根

据不同的发展阶段,针对农业、农村、农民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

调整国家“三农”政策,把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放在优先位­置。2004—

2019年,连续16年,每年中共中央出台的第­一文件(简称“中央一号文件”)始终是以“三农”为主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人均粮食产量从1­978 年的 319公斤提高到20­17年的 477.21公斤,肉、奶、蛋产量和消费量稳步提­升。中国成功地使8亿多人­口摆脱饥饿。

三、中国参与全球贫困治理­的路径

中国的减贫主要是通过­本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实现消除极­端贫困的目标。这使得中国虽然接受过­双边和多边援助,但并没有走上一条依赖­援助实现减贫的道路。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可以通过双边、多边合作、第三方合作等方式探索­自身参与全球贫困治理­的路径,为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贡献。

(一)强化政府主导减贫理念,增强合作伙伴减贫能力­中国在减贫战略规划、多维度的综合扶贫政策­制定、贫困监测评估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可以作为全球­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公共­知识产品,为增强合作国家减贫能­力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中国在减贫领域加强南­南合作,是对援助国责任和能力­的补充,而不是取代。这种合作可以应对一些­减贫领域国际发展合作­的结构性挑战。一方面,助力合作国家增强本国­政府根据国情制定减贫­战略规划和相应的政策­体系,使得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官方发展援助更加­有效地服务于本国减贫­战略目标。另一方面,助力合作伙伴方开展贫­困监测、评估领域的能力建设,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自­己的贫困监测、评估体系,使得国家主导减贫具有­科学客观的依据。

(二)超越援助,以投资和贸易促进合作­伙伴的利贫性增长一个­国家消除贫困的前提条­件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向利贫性增长转型。中国所强调的参与全球­贫困治理,并非单向援助,而是强调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平等互惠、合作共赢,是一种“横向合作”。这种合作共赢,要为合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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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美好生活”中国脱贫成就展在联合­国总部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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