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东故意杀人上诉案二审
检察机关建议维持死刑判决
本报讯 (记者 王闲乐 通讯员 高远)昨天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
10朱晓东故意杀人上诉一案,即“杀妻藏尸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朱晓东及其辩护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15年 月
。
日, 被告人朱晓东与被害人杨俪萍登记结婚,后
12共同居住于虹口区。2016 年 月 日上午, 朱晓31东在家因故用手扼住杨俪萍的颈部致杨机械性窒
10 17息而死亡。嗣后,朱晓东将杨俪萍的尸体用被套包裹后藏匿于家中阳台上的冰柜内。今年 月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
8 23被告人朱晓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朱晓东不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朱晓东辩称其不是预谋杀人,系自首,请求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提交了一组被害人的微博作为新证据, 认为被害人在微博中有厌世等极端情绪流露。 且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突发性犯罪,朱晓东系自首,认罪悔罪,建议对朱从轻处罚。诉讼代理人认为,朱晓东系预谋杀人,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请求二审维持原判。检察机关认为,辩护人提交的微博与本案事实缺乏关联,寥寥几条微博不足以推断出被害人存在厌世情绪。 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日 时 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12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