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efang Daily

被告人获刑一年赔偿四­万元,须公开向公众赔礼道歉

长三角首例非法猎杀中­华鲟案宣判

-

本报讯 (记者 王闲乐)昨天下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此案是长三角区域首例­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犯罪案件。

去年 月 日,渔民邢某某在没有取得­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自购渔船到崇明

8 6区佘山岛北面水域,捕获疑似中华鲟活体一­条及花鲢、鲈鱼若干。邢某某虽然怀疑自己捕­捞到了中华鲟,但见它不像其他鱼类那­般活蹦乱跳,觉得它快要死亡,便和其他鱼类一起放入­冰柜,打算自行食用。次日凌晨,崇明区渔政执法人员在­被告人邢某某的渔船上­查获已死亡的上述渔获­物,并移交公安机

关侦查。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及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鉴定,确认该疑似中华鲟死亡­个体为中华鲟, 系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被告人邢某某的行为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共计人民币 万元。

经过近 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当庭作

4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

2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邢某某有期徒刑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元; 被告人邢某某赔

1偿因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所

5000造成的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共计人­民币万元;被告人邢某某就非法猎­捕、杀害珍贵、

4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