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长江生态修复
长江保护法 月 日起实施 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热点问题
刘诗平我国首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将于 月 日起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举行长江保护法实施专题新闻发布会, 3 1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人们关注的问题回答了23
记者提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介绍,长江保护法流域立法的特点和长江特色主要体现在 个方面: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二是突出
4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三是做好统筹协调、系统保护的顶层设计;四是坚持责任导向,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长江保护法对加强水生生物保护有哪些规定,如何贯彻落实的问题,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表示 长江保护法多数条款直接或间接涉及长江水生生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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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 同时要求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地方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体系,制定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计划, 加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加大对有关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地方人民政府全面落实长江水生生物保护要求,落实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计划 健全长效保护管理机制,加快出台《长江水生生物保护
,管理规定》。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表示,2021年 月 日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实施。农业农村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跟踪
1 1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和安置保障政策落实,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同时,完善政策措施,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始终保持非法捕捞高压严打态势,大力推动长江野生江鲜禁售禁食,加快补齐长江渔政执法能力短板。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介绍,长江保护法对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自然资源部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问题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规划,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好长江流域重大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按照突出安全功能、生态功能、兼顾景观功能的次序,以系统的观念推进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化保护修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实施长江保护法如何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表示,长江流域首次全面消除了劣类水质,干流首次全面达到Ⅱ类水质,同时
V还存在三方面突出问题:城市和工业污染的治理任务依然繁重,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亟待突破,水生态问题突出。生态环境部门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继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和自然保护区的重点整治和专项行动;统筹水环境、水生态和水资源等要素,力争在人水和谐方面取得新进展; 搞清楚长江流域的环境问题在哪里、症结在哪里、对策在哪里和落实在哪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力争在重点行业绿色发展、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取得突破。
(据新华社北京 月 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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