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外资研发中心,聚焦应用开发环节
黄浦区率先出台《促进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实施意见》
鼓励外国投资者在黄浦设立研发中心。对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总投入不低于
“
万美元的,给予 万元奖励;对全球研发
200中心,符合条件者给予 万元的开办资助
100及租房资助。”“鼓励外国投资者在黄浦设立
500开放式创新平台。对开放式创新平台,符合条件者给予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这是黄浦区对企业发布的《黄浦区促进外资研发
150中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的“干货”。
去年 月,《上海市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规定》发布,给在沪外资研发中心
11带来了更多利好。据区商务委走访调研,黄浦区现有一定数量、实际承担着研发功能的外资企业或机构存在设立研发中心的实际需求。
“十四五”期间,从全市范围看,上海市提出努力打造科学新发现、 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发展新理念的重要策源地;从全区范围看 黄浦区积极打造“3+3+X”产业结构, 其中科创产业是黄浦区未来 年经济增
,
长的新发力点。 为鼓励区内企业进一步强化
5研发功能,结合黄浦区“十四五”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从集聚外资研发中心、鼓励研发成果转化应用、对接优质服务资源、加强对研发人才的服务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保护力度等 个方面, 设定 条具体措施,更好地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5 16《实施意见》具备以下特点:一是立足禀
赋,因地制宜。《实施意见》立足黄浦区禀赋优势,聚焦金融服务、商贸流通、专业服务、文化创意等产业创新以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领域突破,聚焦应用研究和产品开发环节, 聚焦服务领域、模式业态、行业融合等方面创新。二是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实施意见》进一步整合和更新各部门已有的科技创新、贸易便利、人才服务等相关政策,多维度、多层次、全方位对外资研发中心提供支持。
为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推动外资研发中心在黄浦区集聚。如鼓励外国投资者在黄浦设立研发中心,积极开展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创新活动。《实施意见》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给予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母公司授权为全球最高级别的研发中心,将按照跨国公
100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相关规定,给予 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资助及相应租房资助;对符
500合条件的开放式创新平台,给予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外资开放式创新
150
平台试行认定为集中登记地,并为签约入驻企业提供登记注册便利化服务。
在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平台集聚的基础上,黄浦区将积极打造研发功能区;在外滩滨江高端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积极探索金融科技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创新,鼓励传统金融机构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知识图谱、区块链等技术应用;在南京路、淮海路、豫园等商圈,凭借应用场景丰富等优势,探索业态模式创新和行业融合创新,运用新技术打造商贸流通新模式;大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地标;推进广慈—思南区域生物医药产业集聚,搭建医学科研成果转化平台。
《实施意见》还强调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培育,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入库培育。 鼓励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高成长性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实施意见》重点聚焦应用与开发环节,聚焦成果的转化与落地,如鼓励研发成果在黄浦区首发,将黄浦区打造成研发创新成果的首发地、体验地和引领地;特别是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家级平台首次发布前沿的研发成果;研发成果符合黄浦区产业导向且首发仪式具备一定影响力的给予相应的首发首创专项资助。
为促进研发成果转化,黄浦区将打通“绿色通道”。对外资研发中心的研发成果符合黄浦区产业导向的,在产品试用、检验、销售等环节,提供包括质量检验、生产或者流通许可等方面的便利。
一系列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专业服务、创新活动资助等措施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的集聚与成果转化。
《实施意见》提出,黄浦区将推动贸易更加便利化,如进一步深化与黄浦海关的战略合作,为外资研发中心争取关于研发设备、 研发样本材料等通关便利化措施提供支持; 强化金融服务支持研发创新, 如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研发过程,支持研发成果产业化,为外资研发中心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搭建对接平台,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通过开立自由贸易账户, 享受跨境金融服务政策便利等; 发挥专业服务业在黄浦集聚的
优势,为外资研发中心与法律、咨询、人力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搭建对接平台。 外资研发中心在开展研发项目和促进研发成果创造运用等关键步骤时,向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的,经认定后,给予相应的专业服务专项补贴;鼓励集聚创新要素,开展创新活动,对促进企业研发产品创新或技术改进并具备一定规模的创新活动,经认定后,给予相应的专项资助。
决定产业集聚与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人才,《实施意见》提出了优化研发人才配套服务、加大研发人才贡献奖励等政策导向。包括对外资研发中心企业管理和核心研发人员符合申办本市常驻户口条件的,依法给予落户支持;为外资研发中心企业管理和核心研发人员提供人才公寓、医疗保障、文化娱乐等配套服务;积极开展教育服务政策解读、咨询,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提供妥善的教育服务安排;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管理或者核心研发人员给予相应的人才贡献奖励等。
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保护历来为外商投资企业所关注。该《实施意见》支持国际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黄浦区集聚,并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务,明确提出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转让技术。强化健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司法保护、行政监管、仲裁、第三方协调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依托黄浦区外商投资投诉服务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外资研发中心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