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刷脸”要求都合理吗
体育场馆、培训机构、商场超市等要求消费者人脸识别验证个人身份
本报记者 车佳楠
近日,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发布通知和提示,严禁对已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进行“强制刷脸”核验,严禁发生不“刷脸”不能入住问题。不少酒店已陆续落实新规。
事实上,除了旅游住宿机构普遍存在采集人脸信息的现象,体育场馆、培训机构、商场超市等诸多经营场景也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名义要求消费者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这些采集人脸信息的行为是否合规?人脸信息的采集是否过于泛滥?
更衣室有人脸识别设备
早在一年前,松江区的朱女士就注意到她家附近的泳乐游泳馆(云间粮仓店)更衣室采用了人脸识别的方式开启更衣柜。“站在设备前,摄像头打光灯一亮,屏幕前就出现了附近来往顾客没穿衣服的画面。我连忙用毛巾把摄像头挡住,赶紧用浴巾裹好身体! ”工作人员获知后进行了“整改” ,屏幕不再显示实时画面,仅显示识别比对后的结果。但这仍然让朱女士感到不安, “看不到就意味着没有在采集信息吗?为什么更衣室一定要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呢? ”
4月23日,记者来到泳乐游泳馆(云间粮仓店)。该游泳馆在面向消费者的购买票卡广告上提到,购票后需要在小程序“酷学体育”上进行人脸认证,进出闸机也是依靠人脸识别。
进入场馆,健身区与游泳区都设置了人脸识别闸机。人脸识别屏幕处于常亮状态,实时显示来往人流。记者一凑近,屏幕右下角的红灯、白灯均亮起,屏幕中间的圆圈识别出记者的人脸,并自动扫描、比对,一眨眼间就显示“识别分数低”的结果。
在女更衣室里, 2个人脸识别设备被安装在更衣柜集中的区域。设备屏幕上显示存、取、换三个功能项,下方一行小字提示“此处刷手环可直接开启更衣柜”。但咨询工作人员得知,场馆已取消手环存取方式。记者点击“存”字按钮后,显示人脸识别、微信扫码、会员密码等选项。点击人脸识别后,屏幕上确实没有出现更衣室内场景的画面。工作人员在屏幕前站定一会后,出现了比对成功的信息,显示原先注册时录入系统的人脸信息,柜门自动开启。
不用人脸识别,用微信扫码、会员密码等方式可以开启吗?有消费者告诉记者,用手机扫码开启后,手机要放进柜子里存着,回来就无法开启,是个悖论。而使用会员账号和密码还要手动输入,基本没人会用这个功能。
场馆的一名男性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游泳场馆常见的感应式手环容易掉落、遗失,引入人脸识别方式开关柜门,人员进出就会简便很多。对方强调,更衣室内的设备虽有摄像头,但并不记录、存储信息,仅仅是用作比对,比对后相关信息都会自动删除。对方还提到,引进该设备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厂家声称其设备及技术经过公安机关备案,由此认定厂家不敢乱来。
1秒不到信息被自动采集
打着简单自由、方便管理的名义,人脸识别的功能及应用随着设备技术商的推广悄悄蔓延到多种场景。
在松江三湘财富广场的华联超市出入口附近,原本小票打印式的寄存柜更换成人脸识别设备。4月23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触摸屏幕上显眼地设置了“存”与“取”两个功能,点击“存”字后,选择需要的箱体大小。随后在不到1秒钟的时间里,设备完成了人脸信息采集,柜门也同步打开。“这就好了?小票呢? ”一旁的阿姨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向工作人员询问“。没有小票,直接存就好了!回来脸再照一下。”
没有询问告知获取同意就采集了人脸信息,这合规吗?超市店长斩钉截铁地答复记者称,设备不存在隐私泄露的问题。当记者又问设备厂家是否有提供一些数据存储与保护的承诺材料,其称不清楚,无法提供。
市民王女士也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反映,其在“悟空体育”机构上为孩子购买了多节篮球课程。每次课程需要在小程序线上约课,线下去场馆上课。近期,她突然被教练告知,机构上线了学员签到系统,学员需通过人脸识别进行线上签到。当她打开小程序的人脸识别采集环节时,弹窗显示的“人脸采集协议”提到“您了解并同意,小麦助教采集并存储您的人脸特征数据,否则您无法使用我们的人脸考勤服务”。
“机构以考勤为由强制采集未成年人的人脸信息,合规吗? ”面对王女士的质疑,教练表示这是公司的规定,且人脸识别采集早就针对教练开展。王女士记得,此前课程的签到只需要教练通过手机拍照记录一下小朋友的出勤情况即可,因此无法理解现在采集人脸信息的必要性。如果仅是为了方便机构管理,其无法认可。
从走访过程中可窥见人脸识别技术在推广中的共性问题,比如没有做到充分的告知义务,甚至不经过消费者的同意采集人脸信息;又比如应用的场景涉嫌违规,不具备采集人脸信息的必要性;再者,经营者设置的操作步骤,强制或变相要求消费者接受人脸识别作为消费中的必要环节。
须“最少使用” “最小存储”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物识别”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并明确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且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应当从其规定。
2023年8月,国家网信办公开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并规定,宾馆、银行、车站、体育场馆、博物馆等经营场所,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的,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强制、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必须遵循“最少使用”和“最小存储”。“最少使用” ,即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的,应当优先选择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 “最小存储” ,即除法定条件或者取得个人单独同意外,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不得保存人脸原始图像、图片、视频,经过匿名化处理的人脸信息除外。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应当尽量避免采集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人脸信息,无法避免的,应当及时删除或者进行匿名化处理。
业内人士指出,存取物品、考勤签到都并非必须使用人脸识别的场景,强制以人脸识别作为主要且单一的通道,其合法性存疑。当下,人脸信息应用如雨后春笋,但存储环境的安全性却没有做到同步匹配,容易留下个人信息泄露、毁损、非法使用甚至非法出境的隐患,全社会都应当重新审视生活情景下的“刷脸”便利,认真对待权利让渡带来的风险与侵害。由于公众往往无法确知敏感信息在前端的获取情况,在后端又能否真正实现加密保护或依法删除,有关部门应依据职责、形成合力,加强对人脸识别技术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指导督促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履行各项法定义务,避免敏感个人信息安全风险失控蔓延。
浦东一小区居民吐槽:燃油车主太难了本报记者 郑朕
近日,市民李先生(化名)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民声直通车”栏目反映,自己是小区的停车位长租用户,前些天停在小区车位上,次日去开车时,却发现风挡玻璃上被停车场管理人员贴了“违停单” ,单子还称“违停”达三次就禁止再开入小区停车场了。
这是怎么回事?
燃油车多次停放将禁入
李先生居住在浦东新区箭桥路615弄城投宽庭张江社区。小区是去年9月上线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社区,与李先生所在的企业签订了人才公寓租赁协议。作为新建的租赁住宅,李先生很满意城投宽庭张江社区(下称“宽庭” )的配套设施服务,便申请了入住。
入住后,为了解决私家车的停车问题,他支付了宽庭的年付停车费 2400元。每天下班,他都将自己的车停放在家楼下A区停车场的中部车位。
今年3月底,李先生家楼下的A区停车场进行了一番改造,安装了大量充电设施。他没有理会,仍然停在常停的区域。
次日,车的风挡玻璃上多了一张违停通知单,李先生记得,通知单上称他将燃油车停到了电车充电专用车位上,单子上写着: “根据园区停车规定第四条,车辆未停放在指定区域,达到三次以上,将被录入黑名单无法进入社区” ,落款是物业管理处。
李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 4月 12日,其他住户同样因燃油车占位收到了违停通知单。
对于“违停”的认定,李先生并不服气。“租的时候没说过要改充电车位,改之前也没有问过我们意见! ”
支付停车费用时,李先生记得宽庭物业说过,宽庭总车位约1400个。按照住户数量,停车理应不是问题。这次“违停”之后,李先生不敢再停到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了,可这时他才意识到,车位并不如想象中宽裕。
李先生告诉记者,宽庭地下停车场虽然车位众多,但大多数都是电子升降式的机械车位,平面车位并不多。而且,在A区,所有的充电车位都选用平面车位改装,导致可供燃油车停放的普通平面车位更加稀缺。而机械车位相比平面车位,对车辆的长、宽、高、重量均有严格限制,稍宽的车很难停入, “已经发生过很多次停车车辆剐蹭的事了”。
平面车位不够用
记者在李先生家楼下的
A区停车
场观察发现,目之所及,大部分车位均是机械车位,铭牌上标注了“车长小于等于 5050mm,车宽小于等于 1850mm,车高小于等于 1550mm,车重小于等于2000kg”。记者在现场测量发现,机械车位的实际可停放宽度略宽于 1.8米,与铭牌标注基本一致。可能是停放条件过于苛刻,与机械车位数量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使用这些车位的车辆寥寥无几。
在A区停车场,平面车位相对较少,若按喷漆的号码来统计,总数约140个。50号至138号车位属规划比较齐整的集中平面车位,其余平面车位多设置在不利于机械车位安装的“犄角旮旯”。其中50号至61号、67号至74号、122号至138号这4整排车位均安装了交流电充电设备,在车位旁边的大片墙壁上,也张贴了“壁虎充电”的品牌 logo,以及硕大的“禁止占位”字样。
4月24日晚高峰后,记者看到,大量住户的车辆开始陆陆续续驶入停车场停放。记者粗略观察统计,晚上7时左右,普通平面车位还有20多个余量, 8时左右,普通平面车位已仅剩不到5个。有些燃油车找了一圈后,只好把车停到了“禁止占位”的充电车位。不知是否未到抽查时间的缘故,记者在现场并未看到李先生提到的违停单。有燃油车主对记者说, “平面车位肯定是不够的,现在我们都要抢车位。”
宽庭还有少量地面车位,但同样,其中的一部分也属于充电专属车位,禁止占位。记者晚8时左右观察看到,地面车位已基本停满。
对于违停贴单一事,记者拨打了宽庭充电桩施工通知单上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 “物业保安之前确实会贴,燃油车最好不要停在充电车位上。”对于机械车位过多平面车位过少,他表示,可能是考虑到住户太多,所以采用了机械车位设计。
记者还多次拨打宽庭官方400热线电话,但座席一直“全忙” ,拨打宽庭官方公众号上的电话后,工作人员称,会将记者的问题反馈给领导。4月25日,工作人员同样回复称,如果燃油车停放在电动车充电车位上,会通过单据进行告知,希望以后不要停放在充电车位。不过对于机械车位与平面车位比例欠妥一事,工作人员并未回应。
其实,机械车位相关的吐槽、投诉不在少数,本报不久前刚刚报道过(详见《上海一小区配套机械车库成摆设:拆不掉也用不了?有居民宁可停在通道里》)。提高车位数量的同时,开发商应当对住户的停车体验同样予以关心,关注住户的感受,别让辛辛苦苦建设的机械停车位变“鸡肋”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