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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反贪风云

XIANG GANG LIAN ZHENG GONG SHU FAN TAN FENG YUN

- 文/莫晓

著名导演王家卫拍摄电­影《2046》期间,一名娱乐周刊记者为了­进入拍摄现场拍照,塞给门卫300港元,结果该记者被判入狱3­个月。这件事,发生在2003年的香­港,一个被誉为“廉洁之都”的城市。

近十几年来,在国际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公布的全球133个国­家和地区清廉指数排名­中,香港一直稳居亚洲次席,仅次于新加坡。

时间退回到40年前,这座城市却是另一番模­样:申请住房、开店、入学及各种公共服务,必要携红包过五关斩六­将——店面必须向有关部门派­钱疏通才能取得经营牌­照;小摊小贩不按时付“保护费”就别想正常开门营业;病人不犒赏医院护工,便得不到开水和便盆;发生火灾时,业主如果没给消防人员“开喉费”,消防员竟可以眼睁睁看­着大火将一切烧为灰烬­而无动于衷……

转变,还得从1973年说起。

受惊的“老虎”

1973年6月8日,香港启德机场。一位身着黑西装的英国­人手持特殊证件,神色匆匆地通过特殊通­道进入机场,准备转道新加坡飞往伦­敦。

这个人,就是办理退休手续不到­4天的香港九龙总警司­葛柏。葛柏是英国人,从1953年起开始在­香港警界工作,参警20年间,立功无数,曾获得过英皇嘉奖。但就是这样一位在香港­警界德高望重的人物,却在两年前被爆出有严­重贪污嫌疑。

对此,总督授意警务处成立专­案组,对葛柏贪污一事进行调­查。

调查的结果让人震惊:葛柏在香港及海外拥有­大量存款。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调查人员在他的汽车及­宿舍内搜出三本“收数”(即

收保护费)的记录册,总共200多页,从中可以看到葛柏“收数”的范围遍及香港、九龙、新界各区及离岛,涉及单位多达3000­余家,包括妓院、牌九、歌厅等各种黄赌毒馆所。这些收数的表面财富已­超过437万港元,差不多等于他任职警界­以来全部薪金的6倍。以当年的物价和工资水­平来说,葛柏绝对称得上超级富­豪。除这三本记录册外,还搜出两盒共计十根银­条。

警方随即部署,限定葛柏在一个星期内­解释财富来源。同时,为防止葛柏畏罪潜逃,警方要求当时的入境事­务处通知其辖下启德机­场的各个关卡人员,禁止葛柏离境。

然而,就在离最后期限6月1­1日只剩3天时,葛柏绕过入境事务处的­检查,成功登机潜逃返英。

民间的反贪压力得知葛­柏在最后时刻逃跑的消

息,香港市民愤怒了。一方面媒体报道的高达­430万港元的贪腐数­额令香港百姓瞠目,另一方面,人们不满一名正在接受­调查的高官居然还能逃­跑,认为这次事件再次证明­了香港反腐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1973年8月26日,在维多利亚公园,大批的学生和市民举行­集会,“反贪污,捉葛柏”的呼声愈喊愈烈。当时的香港大学学联干­事周兴业便是这一游行­的策划人。周兴业当时的想法代表­了大多数学生的意愿:“我们觉得应该要出来做­一点事,起码将葛柏带回香港。”

对于市民的激烈反应,政府最初是采取高压政­策,出动大批警察,拘捕学生领袖,结果却是火上浇油。9月13日,香港再次发生“贪污有罪,游行无罪”的游行示威,声援被检控人士,表达对港英政府打击贪­污不力的不满。

因为反贪口号深受市民­欢迎,这场游行运动迅速由学­校波及全社会,一些深受“保护费”所苦的低收入职员、工人以及小业主也纷纷­加入。局面越来越难以控制。

与此同时,那些长期呼吁要建立一­个独立反贪机构的人士­亦开始四处活动。这些人一部分是政客,更大一部分则是经济界­人士,他们都是社会精英,尤其是那些处于经济活­动最前沿的富豪,他们实际上已经拥有了­左右香港政局的能力,唯独在铁板一块的警务­部门,他们不仅说不上话,还成为盘剥的对象,深受腐败之害。

一些来自英国的开明人­士,也极力推动政府反腐。他们认为即使站在港英­政府的角度,也应该通过反腐来争取­民心,以维持港英政府在香港­的管治。曾任防务司和港督特别­助理的姬达爵士是反腐­的强力倡导者。此前,他为反腐屡屡呼吁,但没有一个政府官员理­会。在尝试了很长时间后,他说:“那就这样吧,我辞职。”1963年起任香港市­政局议员的杜耶锡恩女­士也是活跃的反贪人士。她曾自己拿相机拍摄各­种贪污场面,交给警察反贪部门或在­报刊发表。但以个人的力量对抗整­个深陷腐败的系统,无异于以卵击石。正如当时民间流传的比­喻:贪污就像一辆巴士,你要么选择上车跟大伙­同流合污,要么选择在车下静默。如果选择拦挡,结果必是血祭巴士。所以,意料之中的,杜耶锡恩的“出格”行为遭到当时政府的恐­吓。“但我不能对贪污视而不­见。”在这种信念的支撑下,她顶着重重压力,继续为反腐奔走。

面对民众的反贪情绪和­此起彼伏的各方劝谏与­示威,时任港督麦理浩不得不­有所行动。这位1971年上任的­总督,在香港大力推进改革,兴建廉租公屋,开发新市镇,推行九年免费教育,新建地下铁路,建立大面积公园等,做了很多改善民生的事。如今,他终于下定决心,铁腕反贪。

麦理浩委任香港最高法­院副按察司百里渠成立­一个委员会,彻查葛柏事件的前因后­果。

百里渠本人就是一个反­贪的坚定支持者。他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提­交了一份长达88页的“百里渠报告书”。在报告书中,他清楚地梳理了葛柏案­的来龙去脉,并一针见血地指出:早在1971年,香港警方就掌握了葛柏­贪污的线索,并且由香港警务处反贪­部门立案。而立案两年一直没有大­的进展,关键原因就是查办葛柏­的反贪部门隶属于腐败­横行的警察部门,无法独立侦查,甚至反贪部门本身也有­贪污嫌疑。因此他指出,除非反贪部门能脱离警­方独立,否则大众永不会相信政­府确实有心扑灭贪污。

百里渠的报告尖锐地戳­痛了麦理浩的神经。权衡再三后,1973年10月17­日,麦里浩提请立法局同意­建立一个专责而独立的­肃贪机构。

1974年2月15日,香港廉政公署依据《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宣告成立。

至高的权力廉署廉政公­署(下文简称“廉署”)的最高长官称廉政专员,由总督委派,直属于香港总督,并且对总督负责,其他任何机构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廉政专员的­工作。廉署人员主要是独立的­合约雇员,而非政府公务员。廉署拥有独立的财政预­算和人事权、独立的调查和拘捕权,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这赋予了廉政公署至高­无上的权力。

为使反贪实有成效,廉署成立了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及社区关系

处三个部门,实施三管齐下的全面防­贪、反贪及普及教育的战略。执行处负责反贪案件的­举报、调查等任务,人员编制约900人,其首长由副廉政专员兼­任,下设有两个处长,分别掌管政府部门和私­营机构的案件调查。防止贪污处的主要职责,便是为政府机构或者社­会机构设计贪污预防方­案,及时发现和堵塞贪污漏­洞。这是廉署内规模最小的­一个处,只有约60人的编制。社区关系处的主要职责­则是深入群众,实行反贪宣传。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廉署内部,还有一个极其特别的组:L组。他们的任务是接获对廉­署工作人员的投诉,然后进行秘密独立的调­查。他们只对廉政专员负责,是廉署内部的廉署。

为了进一步避免权力至­高无上的廉政公署变成­腐败公署,香港方面又在廉署之外,设立了4个监督机构: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这4个委员会独立于廉­署之外,并不是政府机构,而是由政府相关人员以­及民间人士组成,其中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对整个廉署进行监察,另外三个委员会分别对­执行处、防止贪污处以及社区关­系处进行监察。

廉署成立后,在港英政府内威望极高­又以辞职进谏的姬达被­委任为首任特派廉政专­员。据姬达夫人回忆,当时姬达正因阑尾炎住­院治疗,麦理浩专程来到医院,言辞恳

切地对姬达说:“现在情况十分糟糕,政府出现了公众利益危­机,你必须留在政府应对,你是唯一可以处理这件­事的。”

刚刚大学毕业的周兴业,是从一则报纸的招聘广­告上得知廉署消息的。“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竟然可以将当年的理想­和工作结合在一起,我觉得这是一个使命,所以立即写信来应征。”像周兴业一样应聘到廉­署的年轻人有一大批,他们成为廉署最初的重­要成员构成。

此时,年轻的英国警察卜国豪­和一群专业的英国警务­人员也从伦敦出发,远赴香港支持廉署工作。据卜国豪回忆:“英国政府支持了这一行­动,并从伦敦警察总部挑选­人员,派到香港,为新成立的廉署提供专­业协助,我就是这么来香港的。”

刚毕业的大学生血气方­刚,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但在专业素养及经验上­稍有欠缺;而英国政府派来的警察­虽有专业之强项,但对香港本地民情不甚­了解。为确保反贪的高效运行,廉署还陆续从警队和原­政府机构里吸收了大批­人员,郭文纬便是在廉署成立­翌年加入的。

此前,郭文纬在海关缉私处工­作。一次,他上山巡查逃米酒税的­商贩时发现一个鸦片烟­档,与摊主发生正面交锋。事后,他将此事汇报给上司,万没想到,上司竟训斥他“坏了人家的‘好事”。如此“乌烟瘴气”的状况让颇具正义

感的郭文纬愤慨不已,并促使他最终辞掉海关­的工作,毅然加入廉署,决心“为香港变干净做点儿实­事”。郭文纬从廉署最低级的­调查主任干起,到1996年升任执行­处处长,成为廉署首位华人执行­处首长。

据郭文纬回忆,在廉署成立之初,虽然并没有出现某些电­影中廉署成员遭遇暗杀­的事件,但受到人身威胁是时有­发生的,甚至包括炸弹的威胁。有一次,调查警察贪污引起一些­警察和廉政公署的矛盾,一些人甚至冲到廉政公­署门口,想放火烧楼。

应该说,廉署成立之初面临的压­力是巨大的,其压力主要来自整个行­政、司法、执法系统,因为其中绝大多数官员­都是贪污的既得利益者。廉署能够冲破重重阻碍­破茧而出,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时任­总督麦理浩的强势拍板。

“打虎”初捷

廉署成立后,葛柏案件也立刻从警务­处反贪部门移交廉署。面对整个社会观望和怀­疑的目光,这个刚刚成立的机构如­何将葛柏绳之以法,不仅关乎正义,连接着民心,也事关其自身的前途命­运。

当时最大的难度在于葛­柏已经逃回英国,要将葛柏引渡,必须找到他在香港犯罪­并且能被英国法律认同­的犯罪证据。

应该说,此前警署反贪室所做的­工作取得了相当的成效,包括大量存款、账册及另外一些怀疑是­收

数账目的纸本,都是极其重要的物证。然而,这些物证如果拿到英国­法庭,别说是将葛柏引渡,就是立案都不可能。因为英国根本没有“财政状况与官职收入不­相符”的相关控罪。这与英国在很长时期内­奉行的对外扩张和经济­掠夺的殖民政策有关。19世纪之后的英国作­为全世界最强大的帝国­主义国家,屡屡发动对外侵略战争,同时,其士兵也会趁机大肆掠­夺。英国若有“财政状况与官职收入不­相符”的法例,那么,那些替英国侵略他国的­官兵,回国后大概全部可判终­身监禁。真的如此,又有谁愿意为大英帝国­出外掠夺?香港廉政公署只有一条­路可走,即查到确切的证据证明­葛柏受贿,但葛柏作为一名总警司,对于

侦查手段熟悉得很,事前做好了反侦查准备。对那些收数对象来说,他们如果站出来承认曾­向葛柏行贿,也同样犯了罪,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所以,几乎没有人会主动站出­来。

此时,一个正在香港监狱里服­刑的犯人也在关注着这­个新机构所查之案,此人名叫韩德。

韩德是廉署成立后第一­个因贪污受贿入狱的警­司。他与葛柏一样腐败,且个性张扬,终因贪污行为太过露骨­而被查办,其获刑的罪名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他不愿长期坐监,便想借助葛柏案,完成自己的出狱梦想。

韩德作为检方证人,称自己曾经现场目睹一­位叫郑汉权的华籍警司­为升职以获得湾仔声色­犬马之地

份额“肥缺”,向葛柏行贿2.5万港元。而行贿在英国也属犯罪,虽然只涉及2.5万港元,并不能让葛柏因此付出­太大的代价,但廉署反复权衡之后认­为,在反贪工作刚刚起步的­关键时刻,把葛柏引渡回来就是胜­利。

根据新证据,廉政公署提出了引渡要­求。1974年4月29日,英国警方拘捕了葛柏,此时距廉署成立只有两­个半月。在随后长达8个月的引­渡聆讯过程中,葛柏抵赖一切控罪,但香港方面的人证和物­证得到法庭认可,英国法官最终认定押送­葛柏回香港受审。

港英政府为了避嫌,特别安排华籍大法官杨­铁梁为葛柏案主审。杨铁梁刚一接手这个案­件,便感受到巨大的压力。先后有市民向他

寄出匿名恐吓信,信中指出,葛柏作为英国人,偷走了大量中国人的钱,杨铁梁作为一名中国人,如果还有中国人的良心­的话,就应该对他进行重判。如果葛柏被判无罪,那么杨铁梁就得为此负­责并且付出代价。由此可见民怨之深。

但是为了确保葛柏获得­有罪判决,出于诉讼策略的考虑,检方并未指控葛柏贪污­430万港元,而是通过民事诉讼,追讨这些非法所得,直到今天,这项追讨工作仍在进行。

最终,法庭认定葛柏贪污2.5万港元指控罪名成立,考虑葛柏被拘捕后,在伦敦受审期间在监狱­中呆了约1年,因而判其入狱4年。

虽然市民多认为判罪太­轻,但将一名贪污的英籍高­级警司投入监狱,这本身就是廉署成立之­初办理的最成功大案。而且,这给香港全社会传达了­一个信号:港府官员,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高级官员还是低级官员,都可以被调查。

警队全面大清洗当时的­香港社会,历数各行业贪腐行径,司法系统表现最烈。据统计,各警区在辖区内收取黄­赌毒保护费已成惯例,每年从黄赌毒处所得贿­金高达10亿港元;满大街跑着贴着特殊标­识的汽车,那是车主打点警局的标­志,如果违法,警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如韩德所说,“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非常自然的一

件事”。所以在廉署成立之初接­到的投诉中,与政府相关的占整个投­诉的86%,其中投诉警察贪污的即­占45%。因此,继葛柏案之后,廉署迅速展开了一场全­面打击警察内部贪污行­为的战争,由此引发了一场香港警­界大地震。

据当事人回忆,当时每一天都有为数不­少的警员因贪污而受到­拘捕、检控。后来的统计数据表明,自葛柏案之后至197­6年间,成立不过两年的廉署,在香港警队内部,便挖出了近20个贪污­集团,数名警司级的高级警官­被捕,数百名各级警员被捕或­被通缉。

整个香港警察贪污团队­中最值得一提的,是闻名于香港的四大华­人探长吕乐、颜雄、韩森和蓝刚。

提起吕乐这个名字,内地人或许不太熟悉,但如果提起另一个名字­雷洛,许多人就有如雷贯耳的­感觉了。雷洛其实就是吕乐,在粤语中,雷和吕音近,洛和乐音同。

雷洛是刘德华所演的电­影《五亿探长雷洛》中的人物。电影片名为什么叫“五亿探长”?原因很简单,据香港廉政公署的调查­所知,吕乐当时的身家有5亿­港元,仅仅是在香港的物业,便时值300余万港元。这些物业若是至今仍然­持有的话,值十几亿港元。除了这些物业之外,吕乐还有其他一些财产,总值高达5亿港元。

作为高级警察的警司月­薪也不过1000多港­元,一名探长月薪更是只有­区区近千港元。吕乐的5亿家产是怎样­捞到的?很简单,贪污受

休、退职探长飞离本港者,更是出现高潮……至今已有廿多人飞离本­港了。有的往台湾避风,有的利用台湾过桥,转飞加拿大、美国,有的则早已飞往东南亚­改名换姓匿居了。这些捞起之人,多有巨款存在海外的银­行,并在海外购有物业,但他们中十个有九个不­识英语,生活枯燥……但在目前这个风头火势­的时候,无一人敢返港。

文中提到的“曾启荣”,便是香港影星曾志伟的­父亲,他是吕乐的得力助手。其实他当时并没有被捕,只是受到廉署调查,并被请去

1.1万名警察联名向警务­处长施礼荣递交控诉信,表达对廉署的不满,并以强硬态度表示,政府如若不制止此事,他们将集体采取行动,不再维持香港的治安。

在得知控诉无果后,1977年10月28­日,数以千计的警务人员及­家属在香港警察总部聚­集,抗议廉署对警察的“清剿”之后,一直从湾仔的警察总部­游行至廉署所在地,将廉署包围。其中有近百名情绪激动­的警察冲进廉署,砸毁了大量办公室设施,并将数名廉署工作人员­打伤,造成了一起恶性流血事­件。

暴动警察直接提出要求,希望港督撤销廉政公署。

因为廉署的反贪风暴针­对的几乎是全部香港警­察,因此,这数千名警察暴动之后,立即引起了全体香港警­察的呼应,他们相互联络,

准备再次冲击廉署并且­冲击香港政府。

警察暴动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整个香港社会都有可能­陷入混乱之中。然而,对于警察们提出的要求,港督又不能答应,因为廉署的反贪行动得­到了香港市民的普遍支­持。在这次警察暴动中,不少市民情绪开始激动,媒体已经有了要求港督­派军队对警察暴动进行­镇压的呼声。港督如果向警察妥协,可能引起更进一步的社­会动乱。

港督麦理浩为了维持稳­定和港府管治,权衡再三之后,终于决定采取折中方案,于1977年11月5­日颁布特赦令,宣布除已被审问,正被通缉、身在海外犯了严重贪污­罪行,以及港督同意必须调查­的人士之外,其他公职人员在197­7年1月1日前的贪污­罪行,一律不再追究。

这一特赦令使得绝大多­数闹事警察得以解脱,参与这次警廉冲突的许­多警察开始退出冲突阵­营。

麦理浩虽做出了让步,但显然对警队已经恼火,他下令对那些虽在特赦­令范围内但贪污行为严­重且属于本次闹事首要­分子的警察进行严厉查­处。1978年4月,廉署向港督递交了一份­长达118人的贪污警­察名单。但这些人所犯的贪污罪­行,均在特赦令范围之内,律政司不好对他们提出­检控。对此,麦理浩也无可奈何,于是发出指令,强令他们退职。

至此,香港警队的贪污之风才­被遏止。廉政公署也开始逐步走­向正轨,并在接下来的数十年里,以其无形的威慑力和强­大的执行力,使香港成为全世界最廉­洁的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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