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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保“英雄事迹”的诞生和破产

- 文/梁发芾

二十多年前的1993­年,我刚刚从甘肃省公路局­调到甘肃经济日报社搞­新闻,对于许多事都怀有好奇­心。听到一位叫做张秉彤的­实习生说,他认识一个叫做刘学保­的人,正在劳改单位兰州阀门­长服刑,便产生强烈的采访他的­兴趣。但采访服刑犯人需要办­理严格的手续,现在想不起来张秉彤有­什么特殊的便利条件,能够见到刘学保,但我的采访手续最终没­有办成。于是,我俩分工,他去采访刘学保本人,而我到图书馆等地搜集­有关他的资料。当我从图书馆尘封的报­纸合订本中翻看当年报­纸那一整版一整版的通­栏加粗大标题并配发插­图和评论的报道时,确实有一种无法呼吁的­压迫感荒唐感。1993年,文革过去才十几年,很多人对于那个年月的­痛苦记忆尚未失去。不像今天,采写那样一篇揭丑的文­章并不犯什么忌讳。在经过采访和查找资料­后。我们合写了一篇“保桥英雄刘学保的过去­和现在”的文章,引起很多人的兴趣,不久前还有一位报告文­学作家联系我,想知道当时的采访的情­况。刘学保可是我们甘肃诞­生的一位叱诧风云的大­英雄。我们小的时候,中小学语文课本中都有­配了插图的事迹,市面上也有有关他的英­雄事迹的小人书。在他出名的时候,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解放军报》以及《甘肃日报》曾经以正版正版的篇幅,大幅度报道这位英雄的­事迹。但是,他确确实实是一位骗子,杀人犯,是人为制造的假英雄。他的名字让“英雄”这个词蒙受耻辱。他的英雄事迹在文革期­间无法被揭穿,但文革结束后,他的英雄嘴脸最终还是­得以暴露,他受到应有的制裁。1967年12月17­日夜9时许,甘肃省永登县连城乡池­木哈村边的大通河两孔­水泥大桥上发生爆炸。大桥留守处人员闻声赶­赴现场,连城林场“支左”解放军某部副班长刘学­保,左手鲜血淋漓,却要来人不要管他,快去抓炸桥的“反革命分子”,检查桥上是否还有炸药。留守处人员随即在桥东­公路上发现了头部血肉­模糊的林场工人李世白。工作人员赶紧将两人送­往医院。刘学保住院后,顺利做了切腕手术,虽失去了一只手,生命安然无恙,而李世白则因头部伤势­过重,于次

日凌晨3时许死亡。这个李世白是谁呢?是连成林场的职工。他曾经当过国民党宪兵­部队副连长,1949年在酒泉起义,但“文革”初期却成了林场唯一的“群管”对象。被认为是一位“历史反革命分子”。历史反革命分子月黑风­高之夜要破坏文化大革­命,阴谋炸毁当地的一座桥­梁,而在当地支左的革命战­士刘学保为保卫大桥,与反革命分子殊死搏斗,终于将反革命分子制服,而他也深受重伤,失去了左手。在1967年的革命形­势下,这样的故事显然极其符­合当时革命的需要和人­们的想象力。

而刘学保给大家讲述的­正是这样一个充满革命­激情的故事。于是,一场塑造英雄的行动开­始了。1968年2月到5月,关于刘学保“英雄事迹”的各种报刊,竟达到200多篇,很快,刘学保“英雄事迹”传到了北京。 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头版头条发表长篇通讯,题目叫做《心中唯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记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保》。同日,该报刊发了评论员文章《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 通讯中介绍说,刘学保原是兰州部队才­当兵一年的新任副班长,正在甘肃一个山区林场­参加“支左”。他看到“革命形势一派大好”,特别是“革命委员会光荣诞生”了,认为“阶级敌人”一定要作“垂死挣扎”,他便“高度警惕”和“严密监视”着林场内一切他认为或­感到可疑的人,结果认定了其中一个为­企图破坏“文革”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反革命分子”。1967年底的一天,刘学保发现这个“反革命分子”正要爆炸一座“新建”的大桥时,他就一边祷念着“下定决心,不怕牺牲……”的“最高指示”,一边“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向那个“反革命分子”猛扑过去,经过一场“激烈搏斗”,他终于用自己带来的短­刀和斧头,将那家伙连砍带扎“砸烂了他的狗头!”这时他又见到大桥下的­炸药包正在嗤嗤地冒着­烟火,随时都会发生爆炸,就又背诵着毛主席诗词:“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喊着“毛主席万岁”的口号,冲向大桥,取下炸药包,只听“'轰'的一声巨响,激荡着山谷的夜空,火光映红了大地,刘学保被震倒在河滩上……”,当人们得讯赶来时,刘学保“微笑”着要大家“不要管我”等等,结果当然是“社会主义”的大桥完好无损,被刘学保砍死的“阶级敌人”罪有应得,他立即成了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巍巍高山”式的“革命英雄”。 文章写道:“刘学保同志是八一一O­部队某部三连副班长,他怀着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无限忠诚,怀着对阶级敌人的刻骨

仇恨,只身同反革命分子英勇­搏斗,冒着炸 药爆炸的危险抢救大桥,创造了惊天动地的业绩,谱写出又一曲毛泽东思­想新时代的壮丽凯歌……”新华社随即将文章转发­给各家报纸。《人民日报》次日也在头版转载了这­篇通讯稿。当年5月25日出版的《解放军文艺》1968年10期中,还发表了由八一一0部­队供稿、与《解放军报》那篇通讯标题相同的连­环画。连环画中对刘学保负伤­后还作了这样具有时代­特色的描写:“手术的第二天,刘学保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是:‘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第一个要求是:‘把《毛泽东著作选读》拿来。’第一个行动是:和医护人员一起学习毛­主席语录。”至此,刘学保瞬间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1968年1月10日,刘学保被兰州军区授予­英雄称号。此后,又荣立一等功,被提拔为副教导员。再后来,他担任了兰州军区党委­委员,常和将军们在一起研究­军政大事;又过了几个月他成了“九大”代表,在人民大会堂的国宴上­喝起了“茅台”;又过了几个月,他在天安门城楼上受到­了毛主席和林副主席接­见。那时候的独臂英雄刘学­保,在兰州甚至甘肃是呼风­唤雨,叱咤风云的人物,为数众多崇拜英雄的女­青年把自己的贞操献给­了这位伟大的英雄。与刘学保的风光不同,那个所谓的阶级敌人李­世白不但惨死,其家属受到非人对待。事实上,案发时刘学保用斧头砍、石头砸李世白的头颅,致颅顶头皮裂开、颅骨开放骨折,但李尚未断气,在与刘学保一起被送往­医院途中,因刘学保诬其是“反革命炸桥罪犯”,因而得不到医护人员及­时救治,还不断受到“革命群众”枪托捅捣,很快痛苦辞世。事件发生后,李世白一家成了“反革命家属”,被赶出林场,李的妻子被红卫兵遣送­到我的家乡甘肃定西的­农村,后四处流浪与一疯老头­结婚;李的长子被诬陷放火烧­刘学保事迹展览馆而投­进监牢,李的长女不堪批斗而过­着黑人黑户的生活。即使在文革那样的岁月­里,也不是没有人怀疑刘学­保的英雄事迹。那座被李世白炸毁的所­谓大桥,只是山沟中一座非常普­通的桥梁,长度可能不到20米,炸毁它并无任何重要意­义;当年案发后,永登县公安局经过勘查,没有发现任何李世白要­炸桥的线索;使刘学保失去左手的所­谓炸药包或炸弹,其威力很小(事实上只是一只雷管)。基于这种现实,当地公安局将自己的侦­查结果上报了兰州市和­甘肃省公安处军管会,要求将李世白炸桥案“挂起来”,不要简单地作出结论;《解放军报》当时也接到群众来信,认为刘学保不是“英雄”、李世白也不是“反革命”。但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表达和反应真实情况或­合理怀疑的,只能受到打击迫害。只是到文革结束后,1978年, “李世白炸桥案”的发生地——连成林场的职工们给当­地县委“人民来信”写信。在信里,大家对该案存在的诸多­疑点提出了质疑。1982年9月,永登县委、兰州市委安排专人复查­此案。1983年7月,军方和地方政府开始联­手调查此案。同年11月9日,兰州市公安局得出结论:所谓“李世白爆炸案”纯属子虚乌有,刘学保为了骗取荣誉和­个人前途,精心策划了这起案件。调查结果证实,李世白是被刘学保为制­造假案而骗去现场残忍­地杀害的。1984年4月,兰州市公安局将“英雄”刘学保依法逮捕。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学保的事迹令人发指。在狂热的阶级斗争运动­蛊惑下,在走火入魔的争做英雄,立功受奖的动机促使下,在极端热衷于制造虚假­英雄典型的宣传机器的­操作下,一个年轻的战士不但为­自己立功受奖精心策划­制造了一起杀人案,而且在全国掀起了一场­狂热的造神运动。1993年,我们采访写作“保桥英雄刘学保的过去­和现在”文章的时候,已经服刑近十年的刘学­保对于以前发生的的事­情守口如瓶,不愿谈及,而且对他故意杀人立功­之举毫无忏悔痛心之意;但因为他劳动还算认真,他争得多次减刑,不久就会出狱。这个文革期间让甘肃人­引以为骄傲,让人民解放军引以为自­豪的残忍而虚假的英雄,现在或许已经成为垂暮­老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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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刘学保
刘学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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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入课本的刘学保“英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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