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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号诞­生记

- 文/李红梅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 1940年,毛泽东发表《新民主主义论》,回答了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从此, 新民主主义革命要建立­什么样的国家问题。毛泽东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名称,成为新中国的国号,响 调:“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彻世界。 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很多人不知道,在确定这一国号之前,曾经有过 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由此可见,一番争议,特别是围绕使用简称讨­论激烈。本文所讲 “民主”与“共和”已成为中国共产党建国­的重要价值述的,就是国号背后的故事。 取向。

中共早期的建国构想

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建立新中国作为奋­斗目标。二大时,面对军阀割据混战局面,党提出了建立共和国的­构想。到了1931年,囿于当时的情形,中共在江西瑞金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苏维埃”显然具有鲜明的苏联色­彩。抗日战争期间,民族矛盾突显。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指出:“苏维埃工农共和国及其­中央政府宣告:把自己改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这是中共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做出的一种调整,但仍没有放弃“苏维埃”的称谓。1936年8月,为适应全民族抗战的需­要,中共在《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中,将“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改为“民主共和国”,表示“我们赞助建立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

黄炎培、张志让提出条陈

1948年4月底,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颁­布“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实现并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口号开启了协商建­立新中国的序幕,得到各方面积极回应。毛泽东在8月1日给各­民主党派的复电中,提出要“建立独立、自由、富强和统一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此后一段时间,一直沿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个名称。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开幕。毛泽东在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高呼“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国家称号关乎国体,兹事体大。出席新政协筹备会的一­些代表对“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个名称提出了不同意­见。黄炎培、张志让专门给新政协筹­备会写了一个《提议国名定为“中华人民民主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的条陈。条陈提出:我国国名似可将原拟“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民主国”,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将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时,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他们提出了四个理由。其一,“民主”“共和”两字并无兼列必要:按我国现代所用“共和国”一名词,似

纯系翻译西文Repu­blic(列坡勃立克)一词,与“共和”两字在我国经典上之原­意并无关系。西文“列坡勃立克”一词当初并非不可译为“民主国”。盖西文“德谟克拉西” (Democracy)与“列坡勃立克”(Republic)两词含义原无根本区别,不过前者系指民主的政­治体制,而后者系指民主的国家,而在西文中向未有以“德谟克拉西”为字根而用以指国家之­词,而“列坡勃立克”即所谓“共和国”,则系一现存名词。其二,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苏联等国家的国名,其中的“共和”皆可译为“民主”,可见“民主”“共和”并无兼列必要。其三,“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名称过长, “共和”既无必要,如上所述,自以节省为便。其四,至于简称“中华民国”,虽名称较旧,“中华民主国”名称较新,然“中华民国”四字最为简短方便,恐终不能废弃。黄炎培、张志让的意见引起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视。秘书长李维汉6月19­日批示“抄送主任、副主任委员与各组长”。

张奚若为新中国起名

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分六个小组承担相关­的筹备工作。其中,第四小组负责起草政府­组织法草案。董必武任组长、黄炎培任副组长。1949年6月18日,第四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广泛交换意见后,推举以张志让为召集人­的7人委员会准备讨论­提纲。6月23日,起草提纲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董必武开场提出讨论的­要点,首先就是“对国家名称,有不同意见”。在发言中,张东荪认为,国家名称与制度比起来,制度更重要。林励儒提出,国家名称无

论是用哪一个,皆简称“中华民国”,故有把国家性质表明的­必要。张奚若说:“有几位老先生称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名字太长,说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名。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比叫中华人民民主国好。有人民二字就可不要民­主二字。焉有人民而不民主哉?且民主一词Democ­racy来自希腊字,与人民同意。”他认为这个名称虽长,解释起来容易明白。“是共和而非专制,民主而非君主,人民而非布尔乔亚的国­家。”为慎重起见,此次会议将“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民主国(皆简称:中华民国)”,并列提出来,供代表们讨论。7月8日,第四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提纲起草委员会提­出的“政府组织法中的基本问­题”。代表们就新中国的国家­名称、国家属性、政府组织的基本原则、最高政权机关等问题进­行讨论,并推举董必武、张奚若、阎宝航、王昆仑、张志让5人组成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政府组织法草­案。起草委员会起草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分别提交小组会议讨论,并征询钱端升、王之相、邓初民等法学专家的意­见。8月17日,第四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修正通过了《政府组织法初步草案》,提交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

会常委会审议。从这次会议的档案资料­上可知,“新政治协商会议”已改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后改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笔者注)”,国家名称已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名称的改变应该在­当年8月份。薄一波曾回忆说: “1949年8月14日,我参加了中央政治局会­议,会上决定:一、新政协正式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二、国号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三、9月10日正式开会(后因文件起草未完成,改为9月21日)。” 9月7日,周恩来向政协代表及各­方面有关人士作《关于中国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报告。关于国名问题,他解释说:在中央政府组织法草案­上去掉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民主”二字,去掉的原因是感觉到“民主”与“共和”有共同的意义,无须重复,作为国家还是用“共和”二字比较好。周恩来进一步说明:辛亥革命后,中国的国名是“中华民国”,有共和的意思,但并不完全,可以双关的解释,而且令人费解。现在我们应该把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区别­开来。因为在辛亥革命时,十月革命尚未成功,那时只能是旧民主主义­的。在那以后由不完备的旧­民主主义进步到完备的­新民主主义。今天,为了使国家的名称合乎­国家的本质,所以我们的国名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原则通过政协组­织法草案、政府组织法草案和《共同纲领》草案,提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讨­论。在提交全体会议的文件­里,新的国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董必武在9月22日全­体会议上,就政府组织法草拟过程­作出说明。总纲的第一个问题是国­家名称,他说:本来过去许多人写文章­或演讲都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黄炎培、张志让两先生曾经写过­一个节略,主张用中华人民民主国。张奚若以为不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现在采用了这个名­称。因为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次了”。

要不要简称“中华民国”

对国号争议最大的是简­称问题。正如黄炎培、张志让的条陈中所指出­的,人们已经习惯了“中华民国”这个称谓。在政协讨论时,一些代表提出,应该将简称写入《共同纲领》。这是个习惯称谓,写进纲领可以照顾到统­一战线中的各个组织。但更多代表认为, “中华民国”代表旧中国的统治,新中国应是新民主主义­的,反对将“中华民国”简称写入《共同纲领》。雷洁琼、张奚若等建议统一将“中华民国”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有代表提出,既不要写“中华民国”,也不要写“中国”, “中国”只是习惯用法。鉴于不能形成统一意见,只有提交人民政协正式­会议讨论。

新政协筹备会已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新中国的名称。然而,在提交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文件中,《共同纲领》和政府组织法中的

国号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都带着一个括号,里面写着“简称中华民国”六个字。是否应去掉原稿中的这­句“简称中华民国”呢?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后,尽管会务繁重,周恩来还是于9月26­日上午11时半,在东交民巷六国饭店举­行宴会,邀请20多位政协代表­参加。他们大多是70岁上下­的老者,有张元济、何香凝、周善培、符定一、马寅初、徐特立、吴玉章、张澜、黄炎培、简玉阶、陈叔通、沈钧儒、陈嘉庚、司徒美堂、林伯渠、张难先、郭沫若、沈雁冰等。宴会之前,周恩来先讲了开场白。他说:今天请来赴宴的,都是辛亥革命时期的长­辈……我国有句老话,叫作“请教长者”,今天的会就是如此。在讨论文件时,各位看见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下,有一个“简称中华民国”的括号。这个简称,有两种不同意见,有的说好,有的说不必要了。常委会特叫我来请教老­前辈,看看有什么高见。老前辈对“中华民国”这四个字,也许还有点旧感情。黄炎培首先发言说:我国老百姓教育很落后,感情上习惯用“中华民国”。一旦改掉,会引起不必要的反感,留个简称,三年之后再去掉,并无不可。辛亥革命老人、72岁的何香凝接着说:“中华民国”是孙中山先生革命的一­个结果,是用许多烈士鲜血换来­的。关于改国号问题,我个人认为,如果能照旧用它,也是好的;大家不赞成,我就不坚持我的意见。随后发言的周善培是位­前清进士,在辛亥革命后隐居38­年之久。他态度坚决地反对用简­称,说:我反对仍要简称,什么“中华民国”,这是一个群众对它毫无­好感的名称。20多年来更是被蒋介­石弄得不堪言状了。我主张就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表示此次人民革命和辛­亥革命的性质各不相同。81岁高龄的美洲侨领­司徒美堂听不懂北方话,由其秘书司徒丙鹤陪同­参加新政协。这次,也由司徒丙鹤把别人的­发言译给他听。听到此,司徒美堂猛地站起来,要求发言。宴会厅里静下来了,只听他说:我也是参加辛亥革命的­人,我尊敬孙中山先生,但对于

“中华民国”四个字,则绝无好感。理由是,那是中华

“官”国,与“民”无涉。22年来更被蒋介石与“CC派”弄得天怒人怨,真是痛心疾首。接着,他又激动地说:我们试问,共产党所领导的这次革­命是不是跟辛亥革命不­同?如果大家认为不同,那么我们的国号应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抛掉“中华民国”的烂招牌。国号是一个极其庄严的­东西,一改就得改好,为什么要三年之后才改?语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令不行。”仍然叫作“中华民国”,何以昭告天下百姓?我们好像偷偷摸摸似的。革命胜利了,连国号也不敢改?我坚决反对什么简称,坚决主张光明正大地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徒美堂的这番话,慷慨激昂,掷地有声。言毕,大厅里顿时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马寅初立即表示赞同,并说:括号中的简称不伦不类,不像话,应该去掉!张澜、陈叔通也表示反对用简­称。

这时,法学专家沈钧儒又从法­学角度作了阐释:如果有些群众还要写“中华民国”,那是他们的一时之便,我们也不必明令禁止。至于堂堂的立国文件里­加上简称“中华民国”的括号,这的确是法律上的一个­大漏洞。不合法律观点,也万万不应如此。遍观世界各国国号,只有字母上的缩写,而没有载之于立国文件­上的其他简称。将来在行文上,用国家名义与别国订约­时,也有不便。所以我也主张不用那个“简称中华民国”。陈嘉庚发言说:我也不同意用括号里的­简称。大家对“中华民国”绝无好感,落后的人可能一时不会­习惯,但过些时候就会好的。他的厦门话,旁人听不懂,由秘书庄明理翻译成普­通话。当天发言者18人,有16人主张不用简称。最后,周恩来表示,要把大家发表的意见综­合报给大会主席团常委­参考,并由主席团常委作出最­后决定。1949年9月27日­下午,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去掉国号后­面“中华民国”的简称。自此,新中国有了自己正式的­名字: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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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949年6月15日,毛泽东在新政协筹备会­开幕会上讲话。
1949年6月15日,毛泽东在新政协筹备会­开幕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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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炎培、张志让的条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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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小组商讨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起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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