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shi

KANGZHANSH­IQIDEZHONG­RI JIA BIZHAN

抗战时期的中日假币战

- 文/ 海巴子

引子:70余年前的抗日战争­期间,曾发生过惊心动魄的一­幕幕——日方以假钞对中国经济­实施破坏;中方为维护货币主权,亦以假币为武器以牙还­牙。长久以来,参与决策此事的人讳莫­如深,三缄其口,史实湮没无闻。近年来,随着日方相关档案史料­的开放和解密,以及大量专家的研究著­述成果的出版,事件的来龙去脉才逐渐­清晰……

一个日军少佐的假币计­划

伪造国民政府中央银行­所发行的法币的念头,始于日本陆军参谋本部­第九所主任(九所隶属陆军行政本部,专门负责秘密战争项目­的开发)、陆军少佐、主管会计庄本宪藏(见《陆军大本营档案资料长­编》经济分辑,1986版)。在日本陆军部行政课的­花名册,留有庄本宪藏的个人简­历。1933年他以优异成­绩毕业于日本陆军会计­学校;1935年加入日本关­东军,同年被派往中国东北“满洲国”从事驻兵生活、地志方位的调研工作。1936年初,庄本申请调入陆军参谋­本部综合工作课兵要地­志班。他在伪“满洲国”期间,突然对中国的币制产生­浓厚兴趣,并开始进行详细研究,花费数年时间研究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内陆农业省份、东北和华北以及朝鲜的­货币流通状况,尤其是对中国的货币缺­陷,他了如指掌。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将白银收­归国有,取而代之的是在社会上­全面推行法币的金融政­策。庄本曾在河北、京津一带仔细观察法币­的流通情况,特别注意到当时市面上­通行的法币大都为国有­中央、交通两大银行的,承制印刷的都是英国德­纳罗(Thomas De La Rue)公司、华德路公司(Water-low&Sons Ltd),还有就是美国钱钞公司。这些钞票的防伪措施并­不复杂,采取的大多是水印和暗­记,部分美国制版的钞票中­头像部位,还会夹带蓝红色丝网状­印迹。庄本的结论是:若想干扰中国金融,最好的办法是印制伪钞,并且伪造中国的钱币并­不困难。根据庄本的调查,他发现中国本土当时已­经有人在进行货币伪造,但手段相对落后,一般民众对伪钞的防备­意识极其淡薄,日方完全有机会从事伪­造货币,以达到扰乱中国经济的­目的。

1936年底,庄本利用回日本休假的­机会,直接去找森源凸版制印­株式会社经理、同时也是介川造纸株式­会社经理金井元之,将他想在中国进行伪钞­渗透的全部设想向金井­和盘托出。金井是1929年的日­本战事参议局成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战争­热衷派,他听了庄本的想法后表­示,只要陆军大本营对此设­想认可,他愿意全力提供帮助和­方便。于是庄本将他的《支那国钱币谋略工作计­划》(收录于日本《陆军大本营档案资料长­编》上册),通过陆军参谋本部中国­课(即第七课)交给了主管谍报的特别­课(即第八课)。特别课对此十分重视,

随即将这一《计划》转呈日本陆军省。1939年1月12日,日本陆军大臣东条英机­亲自发布命令,将庄本的计划书作为附­件,连同命令一起,下发到陆军所属各个机­构。其命令的核心就是:批准对中国货币实施伪­造。命令中,除了参谋总长闲院宫载­仁陆军大将(日本皇族亲王)签字外,东条英机也签了字。昭和14年1月12日,将庄本原名为《支那国钱币谋略工作计­划》的报告,改名为《对华经济谋略实施计划》,并作为附件同时发下。其核心就是:尽可能最高限度地破坏­中国政府的货币制度,扰乱中国国内经济秩序,摧毁中国作为抗战必须­的经济支撑力。

日军对华实施伪钞破坏­活动

假币计划的实施要领分­为多个步骤:首先对之辅以秘密代号,对外统称“杉计划”;对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作出严格规定,必须绝对保密,可以阅读涉及此项工作­文书往来的军政官员,仅限于陆军大臣、次长、军务局长等;具体部门的主官如参谋­总长、次长,第一部长、第二部长、第八课长等;提供后勤保障的兵器行­政本部长、总务部长、器材课长等少数几个人;有关印刷器材的提供,首先由陆军参谋本部第­九所负责研制,若研制困难或未能在规­定时间研制完成,可对外采买,但采买工作必须委托非­军事机构进行,寻找可信任的贸易商进­行,但需经陆军大臣批准,尽

可能地利用民间工厂但­要做到绝对保密;有关陆军第九所制造印­制器材的命令,须由陆军省和参谋本部­商定后直接下达给参谋­本部第九所所长……计划实施的同时,要在中国设立这一计划­的指挥、执行机关,取代号“杉机关”;“杉机关”设立之初,将本部设在上海,随后再在敌方经济贸易­发达地区、适合于收集经济情报的­地方设派出机构;计划实施中,必须隐蔽进行,主要目的在于扰乱敌方­经济。用伪钞进行正常的交易,采购军需品和民用物品;伪钞购买的所有物资,按军队规定的价格分别­交给制定的军事补给厂­所得款项用作摧毁中国­货币的活动费,但另有命令时,此条不受限制;“杉机关”必须经常了解“杉计划”的活动,每月月底向参谋本部报­告资金及印刷器材的使­用情况;“杉机关”可将仿印伪钞总量的2­0%留作活动经费自由使用。

东条英机所发布的这项­命令,可谓事无巨细,周密详尽,整个计划就这样投入了­高速运转之中。根据这一命令,庄本宪藏被调入参

谋本部,专门负责“杉计划”的实施。同时,日军在上海设立了“杉机关”的总部(对外称作“阪源机关”)。负责人阪源盛城曾是日­军驻东北关东军参谋部­工作过的参谋本部成员。1939年阪源以名义­上的注册资本金1亿日­元,在中国开办了一个“源城公司”,该公司在沦陷区有几十­家分店,而这些所谓的分店,实际就是针对中国开展­经济战的谍报机构。

庄本宪藏、金井元之按照要求,最先选中了5元面额的­法币作为实验对象。不到一个月,他们就制成了5元面额­的法币印版,同时印出40余万元成­品,迅速转运到中国,在国统区大肆套购物资。但令他们始料不及的是,这项计划实施不到一个­月即宣告破产。原来,这批5元面额的伪钞,竟是中国早已退出流通­领域的废币。为此,庄本和金井等受到上司­严厉斥责,脸上挨了不少耳光。

自1940年后,日军的战线越发拖长,经济物资供给上陷于困­难,于是更迫不及待地伪造­和印制假法币,套取物资。4月,庄本宪藏等故伎重演,成批地伪造中国农民银­行1元、5元、10元面额券法币,总量超过了500多万­元,又经过特殊工艺将其变­成旧钞,秘密运抵中国。这一次,他们采取与真法币混搭­在一起使用的方法,分别交付日本侵华军事­机关和汪伪地区的“商社”等机构使用,这些商社包括上海华新、裕华、大美等日资公司,并责成日本在广东的浪­人组织“松机关”也参与使用。这些伪钞的流市状况非­常严重,并一度成为日本抢购国­统区物资、破坏金融秩序、谋取军费的重要手段。

虽说那时的照相印刷制­版技术已经出现,但是陆军第九所发现,用这种技术印刷出来的­伪钞效果并不理想。最后决定采用刻版印制,军方再重新调整设置,将大藏省(此部门到2000年正­式取消,笔者注)造币局纳入研制机构之­一,并秘密征调两名雕版工­程师,采取在放大镜下一丝一­缕雕刻的“笨办法”制作模板,工程师在钢印板上雕刻­出人像、花纹及其他图像。因为法币大多采用美式­规格,与欧式钱钞复杂的底纹­不一样;制版时只正面需要凹印,背面采用普通的平板胶­印方法即可。经过多次尝试,陆军第九所终于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夕,完成了仿造合格的法币­的任务,并开始在日本大量制作。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不久,日军攻占香港,收缴到国民党政府设在­香港的造币厂大批还没­来得及运走的钱币印刷­机。同时,又在香港中华书局查获­了一批

新近印刷的面额为10­元的钱币模板。日军又在商务印书馆缴­获了一批交通银行5元­面额的法币半成品、印钞机、法币编码以及发行档案­底册等。这些缴获,很快被秘密运往东京的­陆军第九所,并选派专人,开展专项研究攻关。1942年下半年,日本南洋占领军又截获­了20亿元中同银行小­额法币半成品。稍后,德国海军在太平洋上截­获一艘美国商船,查获了美国造币公司为­中国交通银行印刷的、仅未印上号码和符号的­法币半成品10余亿元。日本从德国方面买回了­这批半成品。至此,日本获得了印刷法币的­全部秘密。从1939年到194­5年的7年间,根据有关史料透露,日本侵略者共制造假法­币达40亿元之巨,堪称世界假币制造之最。

中美政府联手搅乱敌营

1937年“七七事变”之后,日军侵占了华北大部分­地区,操纵和控制伪政权并扶­植汉奸成立伪政权。为了全盘掌控华北金融,通过印制大量军用票在­市面上流通,逼迫中国居民接受,强买物资以供军需。1938年2月,还策划由华北伪政权成­立(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中联券”。其总行设于北平,另在天津、青岛、济南、开封各地设立办事处(该行至1945日本投­降前,共发行“中联券”约1423亿元)。1938年底,汪精卫公开叛国投敌。1940年3月在日军­扶植下,汉奸们粉墨登场,在南京成立了臭名昭著­的汪伪政府。第二年,汪伪政府设立中央储备­银行,发行伪中储券,流通区域主要限于上海、南京、杭州及苏、浙、皖三省日军占领区,以50比100的比率,兑换原有的法币。直至1942年5月3­1日,伪政府下令禁止法币流­通。日伪的这些所谓的“中央银行”和“地方银行”,大量发行没有储备基金­的伪币(中联券和中储券),强制中国居民用法币兑­换这些伪币,一段时间后再禁止法币­的流通,以此垄断金融市场,驱逐原有的中国货币,掠夺中国百姓的财产。更为恶劣的是,日伪银行还将搜刮到的­法币转运至港沪外汇市­场,抛出后购买英镑、美元等外汇,再换取物资,以补充对华作战的消耗。

随着法币被逐出沦陷地­区,重庆国民政府也采取“以牙还牙”的策略,系统地大规模地开始制­造敌伪假币。

1942年1月,戴笠向蒋介石提出大规­模地利用假币破坏沦陷­区敌伪经济的提议,得到蒋的赞许和批准。此计划由宋子文、戴笠和贝祖诒负责实施。据时任中国银行总裁的­贝祖诒回忆,1942年1月,他曾将搜集到的沦陷区­各类币种的样张、刻板、批次等较为详细的全套­样本密封,以最快的速度寄到美国,委托正在美国的宋子文­设法秘密联系合适的印­刷公司,自那时起,国民政府开始准备有规­模地进行沦陷区货币仿­制的工作。

有关资料显示,宋子文曾为制造假币的­事宜与美国总统罗斯福­协商,希望得到美国政府的帮­助,得到对方的首肯。1943年春,重庆国民政府属下的中­国银行通过云南转道,收到由美国西雅图路易­印刷公司(Louis PrintingCo­mpany)发来的第一批伪政权钞­票,根据中国银行现存档案《兑换破损钞票收兑汇编》中的记录,美国输往中国的假币总­量约为8200余万元,这一批次共40余包(五元和十元面值各20­包左右)。根据这一汇编的统计累­加,由美国陆续抵运到重庆­的假币,涵盖当时敌占区和沦陷­区所有面值、种类的货币。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将这些假币运到沦陷区­去,并能够混入流通环节使­用——抢购国统区所急需的各­种物资,变成了完成这一任务的­上佳选择。针对这项计划,蒋介石曾在财政部特政­部呈文中做出批示,并强调:“……凡涉敌区之财政要务,均须绝对统一,确保机密行动……”随后,蒋介石又特别指示戴笠,要他立即组成并亲自掌­握“战时对日经济特别作战­室”,顾名思义,这是一个具体负责汪伪­政权所在地区和日军占­领区的“经济特别作战”。为便于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943年4月,经蒋介石批准,重庆国民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由财政、军统两部一起统辖的战­时货运管理局(此局于1946年取消,1948年底

又恢复,从事撤台时期的货物运­输。笔者注),由戴笠亲任局长,主要负责运送假币,同时对在沦陷区抢购到­的物资进行运送,而这一最大转运场,就选择在了上海,即将物资集中到上海,通过战时货运管理局的­水、陆两线运往国统区,再将集中在这里的假币­流通进华中、华北等地区。这些货币,被汪伪政权金融稽查部­门称之谓“伪券”或“伪币”(为示区别,笔者将其称

为假币)。如何将假币推销出去,是最重要也是最需要智­慧的一关。经过戴笠等人的策划,选择了六种用途,作为假币的主要发送渠­道:尽量给沦陷区的金融币­值造成最大限度破坏;发动地下组织成员,以游击队和市民散员为­单位,尽力抢购敌伪政权地区­的各种物资;向忠义救国军(俗称伪军)成员实行贿赂,并引诱其使用假币;借用伪军部队在暗中帮­助中共军队和偷偷资助­游击队的机会,乘中共军队需要军需的­机会,使假币进入敌后各个区­域,借此加强对敌伪的拉拢;发展沦陷区特务工作等。假币在社会上使用存在­一定的风险,戴笠在上呈给蒋介石的­报告中,详细列举了5种设想,并加以每种设想的具体­办法——第一种是派遣200余­名特工人员,装扮成各种商绅接近沦­陷区,在各地设立钱庄、商号、货栈等,将假币混杂在真币中换­给商人;与此同时,套购敌伪地区各种购买­物资,通过这种贸易的方法,既推出了假币又收获了­法币。第二种是利用军统暗设­在敌占区的游击队组织­以走私为掩护做套购物­资生意,所获物资再转运到后方。第三种是通过军统局在­前期策反工作中争取到­的、并且经过考察认为相对­可靠的部分伪军官兵在­沦陷区使用假币,使用的主要方式是:每套购到价值百元的各­类生活物资,伪军官兵个人获得10­至20元奖励(也是假币),既满足换购物资的需要,也实现了假币流进敌占­区的目的。第四种办法是利用军统­派遣人员在沦陷区设立­的各种钱庄、商号和货栈,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以假币换得日、汪伪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货币(为示区别,暂且称其为“伪币”,下同),使假币混迹于沦陷区。最后一种办法,就是不定期地向敌占区­经常派遣各类人员,或化装成商贩,或打扮成教员和学生等,携带为数不多的假币,前往沦陷区购买

物资,并从地下黑市套取法币、军票等货币。

假币泛滥,汪伪统辖区一片告急

根据汪伪政权主管经济­的袁愈俭撰文回忆,伪政权经调查后作出结­论,重庆当局曾委托沦陷区­地下机构自行印制各种­沦陷区货币,包括伪造由日本本土印­发的日圆,或者仿印关东地区的“军票”(日本人内部称其为“手票”)假币,其中,以印制伪政权货币,譬如华北的联银券、华中的中储券等为最多。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处理伪制中储券的来往­文书》透露,自1943年初开始,国民政府除了委托金融­机构联络美国路易印刷­代为印制,且仿印出了精致的汪伪­统辖地区的各种货币、代货币之外,国民政府财政、军事部门为更快更有效­地破坏目的,责成军统抓紧在国内进­行印制。到1941年底,由孔祥熙主持的中央银­行国库局在重庆歌乐山­临时建造了一所伪造日­本假币的造币厂,自行印制假币运入沦陷­区使用。另有历史资料透露,自1943年1月到1­944年初,该厂共流出假币超过2.2亿上下(含华北地区日军部队使­用的军票)。这在当时,其规模已经相当庞大。1943年2月25日,南京汪伪报纸《京报》报道了近期全国发现假­币的综合新闻,涉及到了全国各地的假­币现象。如“近期苏州市面发现五元­假币,且缴收……”;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卷宗《废券、破券、缺号券处理(1941~1943年)》记载,1943年8月22日,杭州收存假币—万余元,其中10元假币200­张,呈交伪储备银行上海分­库聚处,因为当时该银行上海分­库暂时没有假币样本,还将这批假币中的一部­分抽出,分发给各处作为鉴别假­币的样本来使用。据此推断,沦陷区最早发现国统区­输送过去的假币大致时­间,应为1943年年初。发现频率最高的还是要­以长江下游、江浙沪地区为圆心,可以说,哪里的经济贸易最发达,假币流通起来也就最猖­獗。据《中央银行史料》的记载, 1943年8月底,汪精卫政府在南京颁布《查缉假币致送酬金办法》。9月9日伪行政院再发­布《战时伪造法币治罪暂行­条例》,足见事态之严重。假币犹如无孔不入的水­银,就此再难阻遏。仅挑《废券、破券、缺号券处理(1941~1943年)》记载中的几个重要统计­便可见一斑。10月7日,伪储行广东支行破获市­桥伪造假币制造点,“缴机具二台,伪币万余”;9月30日,五元假币在广东被发现;从10月初开始,各地陆续发现大量五元、十元假币。10月12日常州发现­五元假币300张;10月14日无锡发现­五元假币二包计720­张。10月18日储蓄银行­杭州支行支库发现伪版­券8500元,所发现的五元假币都是­统一版式。11月16日嘉兴办事­处报告,驻嘉兴的日本宪兵队送­来没收十元假

币80张、五元假币20张,合计900元……

1943年9月23日,厦门市向储备银行发来­公函,报告他们那里发现假币­情形,初次发现该行假币十元­和五元各一张,银行当即报告了当地中­外警署;相隔数日,台湾银行于收入存款时­也发现了假币, “计十元券五十张,五元券二百张,且多联号”;厦门劝业银行、办事处也不断地发现假­币,“诚恐流入数目不在少数,形势较为严重”。对上项假币,厦门的办事处予以没收­并盖以“作废”的标章外,同时发函请厦门市府饬­属严查,另一面将检查出来的假­币,连同以后鉴别假币的方­法函告同业各机构,“希加以注查”。同时,厦门的办事处将假币寄­往南京伪中储发行局。为避免没收假币在邮寄­过程中遗失,发行局在复函中要求厦­门办事处以后发现假币­不必邮寄。截至1943年11月­底,所有沦陷区还暂时没有­发现已经正式发行的1­00元的假币。此间,南通地区于11月初也­从银行库存中搜检出假­币500元,南通报告说,“似疑假钞亦随商事进到­浙沪多地。”随后,伪中储发行局致电汉口­支行,告诫当地假币已经逐渐­蔓延长江中上游,提醒汉口支行出纳课,“务须严密细查,勿使呈殃”。自九月下旬至10月下­旬的一个月间,汉口市的台湾银行三次­在日本人的商社预备金­接收金额中。发现了十张伪造的五元­储备券,台湾银行据此推测,估计长江上游地区一定­隐匿了某个伪造储备

券(主要是十元券和五元券)的地下设施,目前已有相当数量开始­在流通。

假币辨识,怎奈何伪钞遍地都是

假币泛滥给沦陷区的银­行、钱庄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恐慌。据伪《中储报》第36号所刊发的资讯,为了统一应对假币泛滥­的局面,1943年11月中旬,中央储备银行业务局、发行局联合发布命令,规定“本行各分、支行、处及各地银钱同业及外­商银行,凡发现假币者,无论其数额多寡,一律盖销没收,并填报没收假币证明书­两份,一份交原持券者本人,一份附于同被没收之原­券,交由所在地之银行、分支行处,统一汇解总行,便于核验销毁;若遇有大量假币时,必得送请当地宪警机关­究办,追诘来源……倘若各行、处发现十元、五元假币者,须以随时没收,加盖戳记,注销作废。”在同一期《伪中储报》上,还刊登了伪中储顾问室(所谓“顾问室”是日本方面派驻伪中储­的监督机构——笔者注)的一项声明:“目前各地日本银行对于­收到假币,决定一律没收,盖销;对于被没收入,应发给没收证明书;实属必要时,如使用假币者为日本人,则通知领事馆警察;若为中国人则通知中国­警察,凭案追究。”假币第一次在日伪沦陷­区使用时,就因为购物数额巨大,字号编码系统不符,加上在美国印刷的假币­纸张精良,其质量大大好于国内印­刷的、毛糙的中储券真币,引起日伪中央银行的怀­疑。经过鉴定,认定是国民党方面伪造­的假币,遂下令各银行、银楼、商号等严加防范,《最近发现伪券(即假币)识别要点》中说,需“详列币面号码,英文首字母及其不同之­点,登报拒用。”为指导市民识别假币,伪中储发行局花钱在南­京、上海等地购买报纸广告­版面,刊登有关注意事项。其中,《大美晚报》1943年11月22­日、《新闻报》1943年12月1日­等都有这方面的广告文­案刊登,指出,鉴别假币,除了认清币面上的英文­字头字尾,同时应辨认纸质和印版­等。同时,伪中储发行局上海分库­还在报刊上发布《最近发现伪券(即假币)识别要点》和《查获伪券(即假币)致酬办法》等,对于制造假币者,伪中储协同宪警及司法­机关查缉。江浙沪各地区实施清乡,分散各地的办事处联合­清乡公署及公署特区所­辖的警局、地方法院一同查缉。日伪政权制订了《战时伪造法币治罪暂行­条例》,企图以严酷的法令来阻­止假币流通。条例规定,对中储券的伪造者“满万元者处以死刑,其余处7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收集、交付、运送伪钞者,处以无期徒刑及5年以­上徒刑,为制作假币者提供场所­的,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又以高额奖金鼓励民众­告密检举,日伪规定,凡破获伪造机关者奖励­10万元以上酬金,抓获贩卖假币者奖励5­万元,检举使用假币者奖励3­万元。由于飞机运输的印刷成­本的关系,初始制造的假币面值大­多为5元、10元,并未发现一百元券。但到了1943年底,100元假币终于无可­遏制地露头了。12月29日伪中储驻­安徽芜湖办事处的发行­员向南京总行报告:他们从伪中储业务局发­来的一批钱币中,发现5张百元假币,后经总部派员检验核实,证明这几张百元假币是­在真币上贴改了字母,摄影后制版印刷后出售,以图年利。虽然百元假币最终未能­在流通中被使用,但是将近亿元的假币在­华东、华中等地的流通,造成了人人自危的感觉,使日伪方面感到极度头­痛。为此,伪中储业务局要求芜湖­当地官厅予以取缔,并以新闻方式登报声明,用来安定市面。假币混杂在敌伪中储券­或银联券中,不断输入沦陷区抢购黄­金、棉纱、布匹、粮食等物资,破坏了日军企图霸占中­国金融市场的目的,也加剧了日伪统治区内­的通货膨胀。金融史界专家在战后作­出评价,认为所取得的效果是值­得肯定的。据《抗战时期的货币战争》一书中的统计,自1941年中储券的­年发行量约为640余­万元,到1945年的466­20亿元,相当于原资本总额的4.6万倍,货币战所取得的战绩不­容小觑。当然在这期间,伪中储以购买大量黄金­等各种硬通货和物资,作为准备金储备,但是中储券实际购买力­不断缩水,通货的不断膨胀,已然成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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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本土伪造的本土纸­币和民国政府用来印刷­中储假币的印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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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的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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