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几点思考
今年5月中央审计委员会成立召开第一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要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一、新形势下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内涵
审计监督全覆盖是我国国家治理与经济改革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未来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全面推进审计工作的建设,需要全面准确把握审计全覆盖的基本内涵。“审计监督全覆盖”这一理念的首次正式提出是在2013 年10月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审计机关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实现审计 监督全覆盖。2014 年 10 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全面覆盖是构建监督密网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监督体系权威高效的重要内容。只有全面覆盖,才能真正保证监督的震慑力。
要想实现审计全覆盖,审计机关要建立相适应的审计机制与工作机制,做到统筹安排、权责清晰、落到实处、提升实效。审计全覆盖不仅要在一个审计事项中做到全覆盖,还应对所有应接受审计监督的主体进行全覆盖,对于该审的一定要审,凡是要审的则严肃审计,全覆盖、重实效。
二、审计监督全覆盖在实施中面临的困难
按照审计长对审计工作提 出的总体要求,审计全覆盖要做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如今审计工作在推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但基于当前国家审计的现状,审计机关也在探寻推进审计全覆盖的道路上面临着问题与阻碍。
一是审计人员配置不足。审计业务人员不足制约了审计覆盖面的扩大;审计人员信息化技术缺乏,影响了审计全覆盖的效率;地方审计机关任务来源的多渠道,导致审计工作内容多、压力大,质量难以保证,存在审计风险;现存审计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力量没有形成合力。
二是现有审计组织方式不能完全适应全覆盖的需求。现有的审计组织方式是按行政层级、业务部门进行分工,上下级和不同部门之间往往各自为战、分散作战。矩阵式组织模式与审计专业化建设不平衡,查处机制不完善。目前,审计
工作主要围绕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查财政收支情况,而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审计不仅要关注微观层面,还应关注宏观层面,如国家宏观政策的落实等,对这些宏观政策进行跟踪落实,以促进国家政策落到实处。
另外,审计现场与后期管理脱节,审计分工不科学,审计工作横向联系和弹性不够、效率不高,不能完全适应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审计方案设计、审计口径不统一等,增加了审计风险和信息收集不全的可能性。
三是审计全覆盖所需的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之间的沟通渠道不畅,监督体系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在工作配合方面,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因为工作重点不同,对移送线索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导致立案率、查处率不高,影响了审计监督成效。
四是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不能实现结果运用的全覆盖。审计成果碎片化,造成资源浪费和闲置,影响了审计全覆盖的深度和成效。例如,对审计结果整改监督的少,对整改结果不到位而追究责任的少,对一些被审计单位的违规行为应负的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如何追究尚待研究。
五是信息资源缺乏整合利用。例如,在政府债务审计、 社保资金审计、保障房审计等审计项目中,各基层审计机关依托自己的工作实践和信息整合,积累了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针对当地的行业发展、审计工作重点、政策执行等情况都有很好的信息价值。但是这些丰富的信息资源都存档在各基层审计单位中,以部门为分割,缺乏整合分类,这就给后续的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带来一定的不便,使这些信息资源未能发挥最大作用。
三、关于进一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思考与建议
新时期,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针对新时期新的变化,对审计全覆盖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也对审计监督全覆盖给予了肯定及要求,强调要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一方面充分发挥审计在揭示社会运行风险中的作用,另一方面重点关注民生资金和项目,地方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本地区审计工作的领导。我们必须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作出的新论断、确定的新方略、描绘的新蓝图,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着力推进审计全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统一
围绕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有重点地推进审计全覆盖,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服务 决胜全面小康、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职能作用。一是突出政策落实审计全覆盖。进一步推进审计对国家政策落实的监督与督促作用,做好国家重大政策,特别是民生政策的跟踪落实审计,及时发现和促进解决改革“中梗阻”问题,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助推国家政策落到实处。二是突出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从财政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到资金绩效等各个环节实行“一条龙”审计,让审计对财政资金实现全过程、全覆盖审计。同时,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力度,全面关注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重点关注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近年来,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正在不断落实,民生项目不断开展。审计全覆盖就要重点围绕民生资金项目审计,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四是突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全覆盖。党的十九大更加重视生态建设,因此审计全覆盖就要加强这方面的审计,促进生态保护。五是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围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关注政策执行、经济决策、财政管理、民生改善等各个方面履职尽责情况,促
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全力探索完善审计全覆盖制度机制体系
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更好地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一是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按照审计全覆盖的目标和要求,做好审计计划安排的顶层设计,在此基础上,实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动态管理,以5 年为周期滚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保证年度审计计划与审计工作长远规划相配套,从而在一定阶段内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二是采取 灵活多样的审计组织方式。对现有审计业务进行整合,大力推行捆绑审计、延伸审计以及“一拖N”、组合审等组织方式,节约审计人力资源等。比如,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合起来,共享资源,提高效率。三是统筹审计力量资源。立足现有队伍,加强审计业务培训,优化人才结构。同时,加大借力审计力度,特别是在政府投资、自然资源资产等审计领域,依法依规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社会审计参与;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合理利 用内部审计成果,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在审计全覆盖中的补充作用。四是加快推行大数据审计。进一步拓展联网范围,全面推进与社保、公积金等系统联网对接,探索改进联网审计方式方法,提高联网审计能力。加快推进各行业审计数据库建设,大力推行“集中分析、分散核查”数字化审计模式,开展各类数据关联分析、对比分析、综合分析,智能筛查问题疑点,提高审计精度和时效,为全覆盖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