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高荥阳市财政投资评审质量的探索与研究
张利娟
当前如何又好又快完成评审任务,保证评审质量,是荥阳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新课题。本文将从评审人员、评审时间、评审监管、评审计划和评审范围等方面展开,提出实现高质量评审的部分建议。
一、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财政职能业务,专门对财政投资项目预(概)算和决(结)算等进行审查的技术性工作,它服务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服务于部门支出预算管理、服务于政府加强公共投资项目管理的作用更加突出,通过技术手段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如果评审质量不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作用就不能有效发挥,评审工作也会逐渐失去其存在的价值。
评审质量是评审成效的保证,只有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高质量的评审,才能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减少财政投资浪费,真正把有限的财政 资金用到刀刃上。近年来,荥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始终践行“严把评审质量”的理念, 2014 至 2018年完成评审项目355个,评审金额分别为 16.7亿元、13.8亿元、16.1亿元、7 亿元、11.8 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 7.9 亿元,年均审减率12.9%,送审项目正逐步呈现上升趋势,对此,严格的评审质量才能保证评审工作成效的最大化。
二、影响荥阳市财政投资评审质量的因素分析
近年来,荥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评审质量控制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但评审质量控制仍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制约我市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提升的因素,主要存在于评审人员、评审抓手、评审中介机构监管、评审时间、评审方式、评审计划和评审范围等方面。
(一)评审人员是评审质量的关键
评审人员是开展评审工作 的主体,无论是评审工作的管理者还是操作者,评审人员的知识素养、业务能力、评审经验和职业道德等,都会对评审质量产生影响。随着财政投资的多样化、项目技术的复杂化、工程计价依据与计算规则的差异化,评审难度不断增大,评审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受专业知识和能力经验的限制,发生技术失误的概率也在增加。此外,由于我市评审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人手少,评审项目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帮助协审操作,协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也将影响评审质量。
(二)评审抓手是评审质量的基石
资金始终是财政工作的抓手,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也不例外,项目资金监管缺位、评审项目资金的来源及落实是否到位都制约着高质量评审的实现。目前,我市投资建设资金是由上级、市本级、PPP 等组成,可谓是投资来源不一。为此,我们评审中心首要任务就是把好资料审查关,即项目立
项、资金批复、环评、土地等是否齐备。每缺失一个环节势必将造成工程开工时间延后,材料价格浮动,影响项目评审结果的一致性关联性,造成评审费用浪费等,制约评审质量。
(三)评审时间是评审质量的保障
为评审工作留有充裕的时间是高质量评审的保障。以施工图预算评审为例,结算评审工作需按流程开展,从资料接收、现场勘查、初审、复审到出具评审报告等一系列工作都需要充裕的时间。当前,仍有少数建设单位对财政投资评审认知度不够,把预算评审当成是一个纯粹的程序和过场,等到项目即将开工或发出招标公告后才集中送审,使得评审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影响评审质量。另外,仍有不少建设单位对评审的程序和要求并不清楚,报送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如农业投资项目,在数次沟通后报送的资料仍出现预算书错漏项颇多,施工图纸不正规不完整,工程量手续不完善等情况,严重拖延评审时间。
(四)评审计划与评审范围是影响评审质量的重要因素
评审计划的缺失与评审范围的狭隘模糊,使评审工作常处于被动局面,影响评审质量。首先,项目送审无计划,临时性、随意性较大,不利于工作统筹安排和有序开展。其次,评审范围狭隘,纳入评审的项 目还主要停留在市政园林、教育文化等领域上,远未达到评审全覆盖的目标。再次,列入评审范围的项目标准口径不统一,也容易引起审核分歧,制约评审质量。我评审中心对于不同工程性质,在使用计价软件上进行统一,保证了评审的质量。对评审计划与评审范围也在进一步规范和扭转目前的局面。
(五)加大对中介机构监管的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投资评审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强委托评审项目和社会中介机构管理,提高中介机构参与评审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从四个方面加强对财政评审委托中介机构的有效管理,提高了财政投资评审质量和效益,降低了财政评审的风险和成本。
1.建立中介机构准入机制。严格规定中介机构准入的必要条件,中介机构的选定,需综合考虑中介机构的资质、工作业绩、执业质量、信誉及人员从业资格等因素。符合上述条件的中介机构需要通过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从而确定为正式的评审中心委托评审中介机构。
2.强化评审业务的委托和管理。建立科学的委托评审业务分配机制,做到公开公正,依法委托。同时,强化委托评审业务管理,对于中介机构不能 及时响应委托或不能按时完成委托分配的任务,评审中心有权取消其承接评审业务的资格。
3.严控中介机构评审质量与风险。首先,要求中介机构备案参与评审的人员名单、资质;其次,要求中介机构制订上报合理的评审方案,及时核实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进行现场勘查时须有评审中心人员参与,并要求中介机构建立完善的工作底稿保存、复审质量控制等制度,督促中介机构提高评审质量,提升执业水平。
4.加强中介机构考核工作。通过日常对单个项目的考核,定期组织中介机构业务交流,综合考评,评选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对于综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委托评审资格。
三、提升财政投资评审质量的工作建议
找到问题原因就要想办法解决。通过对各地评审质量控制经验的学习和自身工作的实践总结,我们认为提升评审质量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建设优秀的评审队伍
提升评审质量,应坚持德才兼备、以人为本的原则,建设优秀的评审队伍。一要增强评审中心人员专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评审中心人员研讨评审的常见问题,分析典型案例,学习他人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并积极鼓励评
审中心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和职称资质、执业资格考试,通过不断增强评审中心人员专业素质,为提升财政投资评审质量奠定最坚实的人才基础;二要强化对造价中介机构审核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具体的管理办法,包括审核人员选聘标准、行为准则、工作考评、廉政纪律等方面的内容,确保选用的造价中介机构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恪守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
(二)打造牢固的评审抓手
提升评审质量,应保证评审工作的权威性与独立性,打造牢固的评审抓手。一是建议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管,将有关政府融资项目资金(含城建资金)由财政局实行会计代理或委派,完善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的核算及拨付工作机制,健全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职能,使项目资金不再游离于财政部门监督之外,杜绝“第二财政”现象,增强财政部门话语权;二是建议加强评审成果的应用,将预算评审结论作为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控制价依据,保证评审工作的权威性。
(三)保障充裕的评审时间
提升评审质量,应进一步规范送审程序,保障充裕的评审时间。一是加大宣传协调力度,争取建设单位对评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建议组织专题 培训会,向建设单位及其人员宣讲评审工作程序,督促其项目在招标前一个月及时报审,为评审工作实施留下足够时间;二是严格按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流程图操作,建立资料交接单制度,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在报审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以及漏报、错报、晚报的时间责任,化解评审流程特别是资料交接上的无谓纠纷。
(四)强化全程的评审监管
提升评审质量,应将评审工作贯穿到项目建设始终,加强项目全过程的评审监管。一是设立预算审核关,通过项目招标前预算审核,及时发现和剔除项目预算中的不合理、不合规因素,有效控制项目投资规模,节约财政项目资金,扭转“部门、单位点菜,财政买单”的被动局面;二是设立招标控制关,对招标文件合法性、合规性提出合理性的指导建议;三是严把建设关,对建设过程进行跟踪评审,强化隐蔽工程、设计变更、技术签证等关键环节的把关审核,遏制施工单位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使评审结果更加科学真实、客观公正,提升评审质量。
(五)编制评审计划,明确评审范围
提升评审质量,应编制完备的评审计划,明确评审范围,使评审工作提前介入、预先谋划。一是要提前介入,年初评 审中心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对未纳入预算直接由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安排的项目进行逐项筛查,主动确定评审项目与评审范围,编列年度财政评审计划,并在征求局相关业务科室的意见后,报局领导审定,评审中心根据年度财政评审计划,向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下达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通知书,减少项目送审的临时性、随意性;二是要预先谋划,对年度重大项目制订评审实施方案,对项目评审的时限、人员调配、评审要求等事项列计划,同时针对同类型项目,评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超概预算、重大设计变更、不合理增项等问题的处理,与建设单位、局相关科室提前做好沟通会商,统一工作口径,保证评审质量。
综上所述,评审质量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生命线”,高质量的评审源于评审队伍的优秀、评审抓手的牢固、评审时间的充裕、评审监管的强化、评审计划的完备和评审范围的明确等。面对我市评审工作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难题,评审中心全体人员将不断加强学习交流,加强项目对接沟通,努力解决制约评审质量的难题,不断改进评审工作方法,提升评审水平,使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作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