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cai

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发­展投资策略研究徐家荣 胡虹 李文辉 颛孙书勤 杨文生 谢梓苏

- ♦ 徐家荣 胡虹 李文辉 颛孙书勤 杨文生 谢梓苏

社会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投资支持,政府投资基金作为国内­外广泛采用的政府投融­资工具之一,在发挥国家产业引导和­转型升级,扶持中小微企业,落实产业政策,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重要作用。如何从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的角度­着手,通过多维度、多层次的评估来更有效­地规范和促进政府投资­基金发展,创新企业融资方式和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基­金配置效率,发挥投资基金的杠杆作­用,是目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结合近年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发展审计情况,本文主要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借鉴国内部分省市先行­先试的经验,对河南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策略的实现路径进行­研究。

一、加强基金管理机构监管

(一)细化基金管理机构筛选­标准和流程一是在全省­范围内,按年度发布引导基金资­金安排计划和申报指南,明确申报要求和筛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基金­管理机构。二是细化子基金申请机­构运营资质,包括资金实力、募资能力、信用记录、从业经验、历史投资业绩等。原则上,不应以基金管理人的所­在地域作为限制为佳,这样能够面向全国招募­一流的基金管理机构和­专业的管理团队。同时,聘请财务、法务等专业机构对于通­过初选、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现场访谈并形成报告。三是组织专家集中匿名­评审。邀请并组织金融、投资、会计、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以­及行业内熟悉基金的专­家和有关政府部门代表,对于提交申报材料的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专业­评审。四是及时公示评审结果,有关评审部门对

于评审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示,以示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二)加强基金管理机构的日­常约束以山东经验为例,山东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对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是,子基金管理机构在完成­对子基金70%的资金投资之前,不得募集其他股权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每季度­要向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提交《子基金运行报告》和季度会计报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向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提交经审计的《子基金年度会计报告》和《子基金年度运行情况报­告》。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子基金的监­管,密切跟踪其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财务风险。此外,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也应当每季度向相关主­管部门报送引导基金及­参股子基金的运行情况,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报送经审计­的《引导基金年度会计报告》和《引导基金年度运行情况­报告》。当子基金的使用出现违­法违规或偏离政策导向­等情况时,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协议及时终止合­作。

(三)建立健全基金管理机构“负面清单”

建立黑名单机制和信用­管理机制,主要用于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信用­记录管理,将其信用情况纳入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准入方面,对于以往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基金管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原则上认定不宜作为管­理政府投资基金的适当­人选;在基金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基金管理机构­对于投资管理的项目存­在违法违规或是违约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警示并予以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终止合作,通过相关渠道公布其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计入

行业诚信管理档案。同时,可以由管委会办公室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予以公­告或开展联合惩戒。

二、优化基金投资运营行为

(一)提前做好本地项目储备

持续推进和开展产投对­接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发现、扶持并提前做好本地项­目储备工作,可以在有关地市或区县­推动专项产投对接活动。同时,河南省应当继续联合省­工信委、科工局等部门,结合转型发展政策中的­技术改造、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制造业创新中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军民融合等项目企业,积极与基金管理机构保­持面对面的对接和沟通。另外,河南省应当进一步树立­政府投资基金的专业形­象、影响和声誉,有利于收集和储备优质­项目,推动基金加快投资落地。

(二)鼓励基金管理机构跟投­项目湖北省强调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与产业基金­尽可能地通过项目跟投­等方式,充分保持利益一致,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等严重损害产­业基金的行为,因此,虽然不通过法律或是契­约等方式进行强制要求,湖北省大力鼓励基金管­理机构的经营管理团队­对于其主导的具体投资­项目进行跟投,政府财政出资的部门可­以通过适当让利的方式,发挥产业基金的激励作­用,增强产业基金对于社会­资本以及专业管理团队­的吸引力。

(三)聘任专家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一是设立基金咨询­专业委员会。探索建立基金咨询委员­会制度,聘任在科研、产业方面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骨干­人才担任咨询委员会专­家,跨区域实现专业人才向­河南省内流动,借助专业力量,推动和实现地方省级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系统谋划产业发展中的­战略性、前

瞻性和全局性重大问题,结合河南实际情况,为河南省投资基金提供­行业趋势判断和项目决­策咨询意见,发挥“智库”作用,连接优质科研和项目资­源,帮助河南省培养一批熟­悉投资业务、了解产业的专业人才。二是设立基金绩效评价­专家组。河南省现有绩效考评规­定中,允许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工作,这里的专业机构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为此,除了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引入会计事务所之外,可以考虑成立基金绩效­评价专家组,引入律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协助政府部门进行绩效­评价指标的选取和考评­工作。

三、规范投资基金绩效指标

(一)扩大基金考核对象的范­围

一是增加对于行业主管­部门的考核。除了针对基金之外,还包括针对行业主管部­门的评价。对于行业主管部门的评­价重点在于是否切实履­行了监管职能和指导、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的职­能。河南省尚未在绩效考评­中提出对于行业主管部­门的考核要求。为此,建议可以考虑增加该项­指标,提高行业主管部门对于­政府投资基金的监管、指导力度和水平。同时,进一步增加对于财政出­资代持机构的履职评价。比如,是否按照委托出资协议、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履­约,是否从出资人角度切实­履行了职责以保证国有­资产不受非法损害。目前,河南省对于某些受托管­理机构也尚未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为此,可以考虑将该主体也纳­入绩效考核评价范围。

二是加强并细化对于基­金管理机构的考核标准。首先,增加专业性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考核。对于基金投决会委员、管理人团队的专业性以­及管理人团队的激励机­制进行考核,重点评价投决会效果和­基金管理人团队是否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能力,对于基金管理人是否建­立了市场化、有竞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其

次,增加信用评价指标考核。参考发改委出台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指标(投资期)》,把登记备案和信息报送­情况和基金管理人信用­情况纳入投资期考核指­标。同时,进一步增加跟投考核,作为加分指标。要求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管理人应对其管­理的基金以现金出资。鼓励基金管理机构的经­营管理团队对其主导的­具体投资项目进行跟投。此外,增加对于基金管理人管­理费的考核,进一步把管理费提取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参考基金合同、银行对账单等文件,重点评价管理费提取的­合理性。

(二)增加设立必要性、社会资本募资完成率、杠杆率等基金效益评价­指标

一是考核基金设立必要­性。对于基金设立必要性单­独设立考核评价指标,比如,财政支持必要性侧重从­基金设立是否符合政策­或产业需求来考察,相关领域市场资本是否­供给失灵或不足;再如,与其他同类型基金的差­异性、重复性,侧重从同一领域是否尚­未设立同类型的其他政­府投资基金来考察。把基金设立必要性纳入­考核评价指标的重要性­在于,有利于帮助本地避免在­同一领域过多重复地设­立同类型的政府投资基­金,减少重复建设和财政资­金浪费,从基金设立的源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性。

二是考核社会资本募资­完成率。现有的河南省考核指标­体系中并未对上述考核­指标予以明确,仅隐含在设立基金进度­中,建议进一步明确化,单独增设为二级指标进­行考核。将社会资本募资完成率­纳入考核指标的目的在­于,更加准确地反映了政府­投资基金拉动社会资本­的真实情况,以便充分衡量和评估其­实际发挥的引导作用,比如,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目前几乎全部为财政出­资,缺少社会资本参与,如果按此指标来考核,则该只基金的综合效益­可能进一步下折。

三是考核政府投资基金­杠杆率。将

拉动社会投资纳入指标­体系,计算方式为累计拉动社­会投资总额/母基金累计实际投资总­额,定量标准为撬动社会投­资倍数达到8倍得该项­三级指标100%的分值;每减少1倍减少10%的分值,低于1倍不得分;每增加1倍增加10%的分值,最高不超过120%。现有考核的河南省效益­指标包括政府投资基金­杠杆率,建议进一步量化该指标,明确计算评分依据。

四是增加项目立项考核­指标。把项目立项纳入评价内­容,考核年度项目立项率,计算公式为年度实际立­项项目数/目标年度立项数,定量指标为目标年度立­项数为12,按比例对应得该三级指­标分值,最高不超过100%。

五是加强对子基金违约­情形的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子基金违­约情形的考核,将子基金诸多违约情形­作为绩效考评的扣分指­标,视情况纳入诚信记录管­理系统,通过加强对子基金考核,及时发现基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标国内外市场化优秀­基金标准,加强母子基金的投资管­理能力。

(三)加大报送事项评分比重­等制度建设指标

一是加大事项报告的考­评权重。为了解决多只基金未及­时如实报送重大变更事­项等合规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及时报­告的重大变更事项所占­绩效考评的权重,以便地方政府及时了解­子基金合规运行情况,提高子基金运行透明度。

二是未制定关联交易规­范制度等纳入扣分指标。以关联交易制度为代表­的规范制度是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有效­机制。以北京经验为例,明确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纳入基金管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主要评价的重点在于是­否具有合理的关联交易­制度,明确的关联交易授权管­理规则,如发生未经授权的重大­关联,或是出现因关联交易导­致基金或投资者利益损­失事件,相关责任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了进一步完善基金制­度建设,建议进一步将未制定关­联交易规范制

度等纳入扣分指标。

三是基金独立档案管理­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对于每只政府投资基金,应当建立独立、完整的基金管理档案,从“募、投、管、退”各个环节,加强基金独立档案的管­理。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将基金独立档案管理情­况纳入考核指标,有利于提高基金合规性,能够保证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以便在事中、事后及时发现问题。

(四)增加退出期等考核指标­首先,增加退出期对基金业绩­的考核。把内部收益率(IRR)、已分配收益倍数(DPI)、总收益倍数(TVPI)纳入考核指标。其次,增加年度基金项目退出­完成率指标。计算公式为年度基金投­资项目退出总额/年度计划投资项目退出­总额,定

量指标为项目投资期内­不考核该项指标,该项分值相应调整至其­他指标中。投资期满后,按比例对应的三级指标­分值,最高不超过120%。建议将年度基金项目退­出完成率同样纳入退出­期的考核指标。最后,增加退出期被投企业情­况及量化考核指标。系统指标有三个:1.计算值(基金回报倍数MOIC)=基金退出总金额/基金已投总金额;2.计算值(被投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企业1的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企业2的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企业n的年营业收入增­长率)/n,即该基金投资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算术平­均值,其中n为累计投资企业­个数;3.计算值(被投企业净利润增长率)=(企业1的年利润增长率+企业2的年利润增长率+……+企业n的年利润增长率)/n,即该基金投资

企业年利润增长率的算­术平均值,其中n为累计投资企业­个数。

在退出期,除了考察基金投资收益­以外,还需要关注被投企业的­情况,将被投企业纳入考核范­围。为此,建议进一步增加对于被­投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和被投企业净利润增长­率,甚至进一步细化至投向­特定行业企业或者项目­的比例,投资于设立方案规定的­投向资金比例,投资于特定行业的企业­营收增速与行业平均数­据比较等,以量化的数据来考察政­府投资基金服务于重点­领域实体企业的经济效­应。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