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案例看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中不容忽视的一个关键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规模和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一些单位在取得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财务管理工作也随之潜藏着许多风险,急需加强审计监督。近年来,财务收支审计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同时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账目、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及其已发生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财务收支审计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督管理部门常态化的监督手段,在审计工作中运用广泛,有效促进了被审计单位日常管理的规范化,相应地降低了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风险。
从审计范围来看,财务收支审计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专项审计,因其应用广泛,审计单位的管理者特别是财务人员往往重视度不够,认为财务收支审计无非是查查吃喝账,只要个人不往自己兜里装,这种审计就如同走过场,不会有大问题,在思想上和心理上容易放松警惕。
一般而言,财务收支审计有很多关键环节,比如私设小金库、大额坐支、账外账等问题,都是审计重点。但这里先放下这些重点不表,通过三个案例想提醒同行关注一个容易被审计人员忽略却又往往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的
(河南广播电视台,河南 郑州 450046)
关键点——银行对账单。
一、纯真的外表下,掩藏着一颗贪婪之心
出纳岗位是财务部门的一个关键岗位,因直接与钱接触,在不相容职务上有着明确规定。比如,财务印鉴、法人私章和现金支票必须分人保管,发票开具与收取现金必须分人而设等等,就是为了对出纳岗位容易被钻空子的环节通过制度设计严格把控。但是,所有制度设立前提都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那些愿意以身试法的人除外。
某通信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为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务机关“三地合一”的要求,总部和营业部分别在两个行政区域里办公,作为财务部门,为了配合公司发展,相应地在两处都设有财务室,以方便财务人员开展工作办理纳税业务。审计人员开始进驻,按照审计流程与主要岗位人员进行交流。负责出纳工作的是一个年轻姑娘,在初次交流中对所负责的工作内容回答周全详尽,提供的银行对账单装订整齐,现金支票存根也都登记在册。财务部主任对相关人员的工作也都作了说明。初看,财务部门做到了不相容岗位的划分,一切正常。
这是单位组织的一次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组组长让出纳把银行对账单提交过来,安排人进行银行账目核对以及现金盘点工作。审计人员发现,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余额完全一致,现金盘点也准确无误。这一环节似乎可以翻篇。
审计组组长把银行对账单随便抽出上下半年各一个月的,开始漫不经心地翻看,发现几个疑点。
有的对账单盖的是红色银行印章,有的是复印件;有的对账单上面打印数字清晰可辨,有的较为模糊。于是,审计组组长安排一名审计人员和这家单位出纳一起去银行,把全年的银行对账单全部打印一份。
当重新从银行取得的银行对账单全部到位之后,审计人员还没有开始进行核对,出纳就主动把贪污公款的问题交代了。
原来,这个出纳利用单位财务两地办公的条件,趁机将分别被不同财务人员保管的财务印鉴、法人私章在自己保管的现金支票上完成盖章,再利用自己去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的机会,将真实的银行对账单与显示出的自己贪污金额所导致的不足部分,利用剪裁、挖补、填充等多种手段进行修补,重新复印,改头换面为一张于自己有利的银行对账单,近一年时间,竟以这样的手段贪污了54万元。
如果不是审计组组长经验丰富,能看出银行对账单中藏匿着种种猫腻,恐怕这个出纳还会继续这般偷梁换柱,
利用复印银行对账单的拙劣手段掩盖贪污公款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 年7月1日通过,1997 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 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密二、银行流水里面藏着领导的秘
单位内部审计往往以查错纠弊为主要任务,目的是为了促使被审计单位认清问题实质,积极进行整改。但有些单位领导明知有些做法违反财经纪律,却指使财务人员“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心存侥幸,以致酿下错误。
审计人员通过对单位的现金盘点以及财务报表核查,从常识判断,账务处理上没有大问题。有经验的审计人员开始核查银行对账单,发现银行流水上一笔500万元资金流入后很快就转出了。按常识,入账这么大一笔资金,不仅需要相关的收款协议之类的辅助资料,也需要记一笔分录,但在账务处理上,并没有发现这笔分录,当然,更没有转出分录——一笔500万元资金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在账上进来又出去。于是,审计人员调取入账凭证以及银行转出凭证,发现转出账户并非这家公司账户,于是问题出现了。
财务人员一开始避重就轻,推说是上面领导的安排,希望用“上面领导”来压制审计人员追查的念头。但是审计工作遵循的是《审计法》,依照的是审计人员从业准则,财务人员企图蒙混过去的想法压根站不住脚。经与财务人员交谈,原来是单位领导利用权力之便,为特定关系人出借单位银行账户,将这笔巨额资金辗转腾挪,方便其不当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规定处以罚款,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显然,在这个被查出的问题中,出借单位账户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这笔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也同样存在违法问题。
三、银行流水与往来款项之间的巧妙“勾搭”
财务报表中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是往来科目,对应的往往是“银行存款”和“现金”科目。在财务收支审计中,有的审计人员往往重视收入和支出方面对应的会计科目,对往来科目容易忽视。
在对一家文化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其他应付款”项下某个月突然增大,明细内容上显示的“应付职工款”。通过核查银行对账单,发现在一个月内,以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和个人缴纳现金的方式陆续流入300万元现金。
对这一情况,审计人员与财务人员进行交流的时候对方并没有讲明情况。因此,当审计人员将这一审计出来的问题摆在财务人员面前时,财务人员才说出实情。原来,这家单位为了给员工变相谋取福利,采取向职工高息借款的方式进行筹资,允诺给予年化15%的高息。显然,这家单位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我国《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
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从上述三个案例中可以看到,在多种审计手段运用中,其实有些基础手段是不容忽视的,比如核查银行对账单。这一要取决于审计流程的严谨,二要取决于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当然,银行对账单核对工作量大,耗时长,在审计任务重、时间紧、人手少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忽略此项工作。另外,外部审计往往带有强指向的审计任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关注点不同,核对银行对账单一类的工作可能会因繁琐而被省略或者放松核查。那么,在日常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中,无论是财务负责人还是审计负责人,都要尽可能地全面评估单位的内控体系,特别是财务关键岗位人员的综合素养,借鉴上面案例,从内部管理入手,加强内部控制,严格监督各环节关键点,将风险控制在安全线内,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在最基础的环节发生。
安阳市审计局“四个到位”确保集中整训效果安阳市审计局在全国审计机关集中整训活动中,采取动员组织到位、教育引导到位、学习讨论到位和监督检查到位等具体措施,确保集中整训扎实有序,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动员组织到位。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通知要求,局党组及时召开了集中整训专题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审计署集中整训计划和省审计厅整训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集中整训工作小组,加强对整训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同时,各县(市、区)审计局按要求也成立了整训工作小组,为集中整训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教育引导到位。局党组要求全市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集中整训的现实意义,切实把集中整训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再动员,作为加强审计机关党的建设的再部署,作为提升新时代审计能力的“充电站”。要求审计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审计署的决策部署上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三是学习讨论到位。根据集中整训课程安排,局整训工作小组制定了专项讨论课题。各单位围绕当前审计业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等讨论课题,扎实开展学习讨论,确保学习讨论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四是监督检查到位。在集中整训中,市县两级严格考勤管理,认真执行签到签退考勤规定,确保人人参与,秩序井然;加强效果管理,做到每课有笔记、每课有心得、每课有讨论,确保辅导学习有新的收获、讨论发言有真知灼见;严格检查讲评,坚持每天通报讲评会场纪律、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和讨论记录等整训情况,确保学有所思,训有所获。(董芳新)
鹤壁市审计局三项措施扎实推进审计法治建设今年以来,鹤壁市审计局持续坚持党建、业务“融合抓、双提升”工作布局,以党建为统领,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法治创建为载体,不断强化法治理念,扎实推进审计法治建设。
以党建为统领,通过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落实责任、学懂弄通、宣传教育、真抓实干上狠下功夫,在全面系统学习基础上开展分领域、分专题、分层次学习,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效。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利用展板、电子屏推送审计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和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审计法治宣传覆盖面;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等主题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督促整改等环节,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自觉接受审计
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
以法治创建为载体,扎实推进审计法治建设。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依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依法履职的职能体系;依法履行审计机关职能,在聚焦揭露重大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同时,致力于揭示体制机制性问题,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发挥审计的积极作用。(贺真真)
郑州市审计局助力公益慈善项目稳步推进
7月25日至26日,郑州市审计局派出人员参与了郑州市妇联“花儿朵朵开”公益慈善项目的督导工作。督导中对公益性资金的规范使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基层财务工作进行了问题答疑。
郑州市“花儿朵朵开”公益慈善项目是由郑州市妇联发起,由郑州慈善总会资助实施,是面向郑州市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公益服务项目。本次督导组由郑州市妇联、郑州慈善总会、郑州市审计局等单位和社会公益事业志愿者联合组成,通过两天的走访调查,联合督导组对登封市大冶镇垌头村花儿避护中心、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农西社区花儿避护中心、管城回族区西大街花儿庇护中心的建设情况、服务水平和质量进行督导评估,对服务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为需要帮助的留守、流动等困境
儿童提供更专业、精准、高效的维权服务,增加对困境儿童的保护力度。(潘莹)
原阳县审计局扶贫帮扶调研重实效为巩固脱贫成效,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自5月底以来,原阳县审计局认真遵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办实事、解民忧、促发展”这一目标,把“扶贫帮扶调研”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带着义务、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坚持每周四“扶贫帮扶调研”活动日风雨无阻,用真心、动真情、下真功开展扶贫帮扶调研,精准发力,取得了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
活动伊始,该局党组要求每一位帮扶责任人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通过多走、多问、多谈心,清清楚楚了解帮扶村和帮扶对象情况,做到越走越熟、越走越亲,真正把贫困群众当朋友当亲人。活动中,帮扶责任人始终围绕宣传一次政策、听取一次意见、进行一次研判、解决一个难题、办好一件实事等“五个一”内容,深入农户走访调研,悉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找出工作差距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调研中多数群众反映,靳堂乡南张庵村近千亩滩地由于没有机井,无法正常灌溉,只能靠天吃饭,遇到旱年更是大幅减产甚至绝收,群众收入无法保障。原阳县审计局根据该村的实际情况,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项目资金40多万元,新打机井7眼,新架高压线320 米,安装变压器1台,埋设低压电缆2000多米,彻底解决了群众浇地难的问题。仅此一项,
每年就可为该村群众增加稳定收入50 多万元。
该局在扶贫帮扶调研中真抓实干,注重实效,急贫困群众之所急,苦贫困群众之所苦,思贫困群众之所思的做法得到了帮扶村群众的交口称赞。(张富军 刘更)
焦作市马村区审计局多种形式学习《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近日,焦作市马村区审计局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调动全体审计人员学习新《规定》热情,掀起学习热潮,营造机关学好、用好新《规定》的良好氛围。
领导班子带头学。该局专门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专题学习会议,由局里业务骨干针对新、旧《规定》的区别进行分析,针对新《规定》中提出的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对象应提供的17项审计要件、责任认定和审计范围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确保先学先懂,精准执行。
机关干部集中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领机关党员干部通过手抄新《规定》、交流分享学习心得等方式,强化对新《规定》的解读,确保学得进、弄得通、有收获。
组织竞赛深入学。该局在干部职工中举办了新《规定》知识竞赛,以赛促学、学用结合。通过对新《规定》的学习,主动转变观念,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的需要。(韩世强 孙永臻) 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四项措施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今年以来,郑州市中原区审计局创新审计理念,强化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意识,采取四项措施,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审计项目管理,提升审计工作效能。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部署,以及近年来审计情况,科学合理制订年度计划,将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政府投资工程审计等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统筹安排,最大限度扩展审计覆盖面,同时严格控制审计时间节点,增强审计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有效提高审计效能。
二是强化数据分析,提升数据利用效果。在项目审计中,除了采集相关单位财务数据外,还采集相关业务数据,在熟悉各业务流程基础上,积极开拓审计思路,进行多行业、多种类数据的关联比对分析,发现疑点,深挖核实,发现了一些隐藏的问题,拓展了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同时也极大提高了审计效率。
三是严格审计程序,依法依规审计。严格依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每个项目召开审计进点会,深入开展审前调查,制订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综合采用检查、现场调查、询问、分析等多种方法进行审计,取得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撰写审计报告。同时细化审计责任,实行审计工作各环节的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做到审计组组长审核、业务部门复核、
法制科室审理、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做到每个审计报告内容翔实、评价客观、问题准确、处理恰当、建议具体可行。
四是注重整改、提炼成果,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采取边审边改、持续跟踪整改的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立行立改、规范管理。对审计中发现的典型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炼,撰写审计要情,从根本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层次。(李喆)
台前县审计局
注重审计问题整改实效为使审计整改落到实处,有效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台前县审计局注重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在审计中抓整改。将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简单易纠正的问题,责成被审计单位限时整改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使个别审计问题在审计实施阶段就得到及时整改。二是规划方案促整改。制订整改方案,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使整改有规可依,切实可行,并促进被审计单位从根源上找原因,在制度上堵漏洞,努力做好审计监督的“后半篇文章”。三是审计结果公告促整改。及时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性,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提高审计执法效果。(万兆媛)
嵩县审计局
“三措施”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嵩县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进入8月以来,嵩县审计局组织人员,以完善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为依托,采取三项措施规范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一是强化领导。嵩县审计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成4个审计小组,进驻相关部门,对39 个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党政主要领导人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等方面情况,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作为依法审计内容。
二是规范管理。按照“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的目标,对作为考察对象的干部采取 “凡提必审”,个人有关经济问题“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并将审计结果原汁原味地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汇报。
三是落实责任。在审计中,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联合分析,明确审计思路和处理方式,力争做到问题查得精准、事实证据充分,同时结合责任审计对单位内部审计制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各类规章制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以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内部审计管理。(宁晓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