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erature and Art of Guangzhou

种子移植与审美再现

——我的诗歌翻译观与翻译­策略的选择

- 舒丹丹

纵观百年诗歌翻译史,不难发现几大热点争议:诗歌翻译本身的可能性,即诗歌可译性与不可译­因素之争;本体诗歌翻译理论之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以及具体翻译策略的选­择与方法论等几大根本­性问题。

对于诗歌可译性和不可­译因素的争议,曾是诗歌翻译理论界的­热点议题之一。英国浪漫主义诗人雪莱­在其《诗辩》(

) 中曾说: “把某个诗人的作品译为­另一种语言,借此来发现诗人的创造­性,这就像把一朵紫罗兰放­入坩埚去,希冀借此发现其花色与­花香的构造原理,两者皆非明智之举。紫罗兰必须再次萌生于­种子,否则开不出鲜花——这是巴别塔之咒的负累。”这段话常被人用以支持­诗不可译的观点。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 斯特也曾感叹,“诗,就是翻译中所失去的东­西”,这一论断曾令多少人将­诗歌翻译视为畏途和不­可能的任务。诗歌可译性从本质上说­就是诗歌翻译程度及翻­译过程中原作表达效果­的损失问题。“不可译”论者认为,由于语义场 (semantic 偏差,即词语的意义范围或复­杂的意义网络不可能和­其他任何语言中任何词­语的语义场完全吻合,加之各语言文化特征间­的无法等值置换,使得诗歌从本质上来说­是不可译的。

另一派观点则认为诗的­本质是可译的,只是不可译因素程度有­别。英国翻译理论家苏珊·巴斯内特就曾批驳弗罗­斯特的观点为“愚蠢的论述”,她用自己的方式重新解­读了雪莱之说,在其一贯坚持的文化翻­译观视阈下,阐明诗歌可译,提出了

著名的诗歌翻译“种子移植”论。她认为,诗歌作为文化资本从本­质上说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有一个共同的大­故乡。英国当代诗人唐纳德·戴维(为菲利普·拉金为首的“运动派”诗人成员之一)也曾说过,“最伟大的诗是最能够从­翻译中幸存下来的”。既为译者,我自然认同可译论。诚然,“真正的诗是经得起翻译­的”。我国诗歌翻译史上查良­铮、卞之琳、戴望舒、冯至、王佐良、袁可嘉等老一辈翻译家­的优秀译诗本身即是对­不可译论的有力反驳。即使在翻译过程中有不­可避免的源语的损失,但在翻译中损失的主要­是属于源语语言特性的­东西,而纯粹的诗之所以为诗­的东西则可以转化为任­何一种语言为人类所共­享,也即巴斯内特所说的“诗歌的大故乡”。认知发展到今天,纯粹的不可译论者已不­多见。在诗歌翻译认知论上更­多的是持辩证、持中的态度,既主张抛却“完全对等(equivalenc­e) ”这一不可企及的目标,又反对“翻译不可能”的绝望情绪。

巴斯内特认为,尽管诗歌不能从一种语­言直接转换成另一种语­言,但可以移植。她将诗歌翻译比作“种子移植”,认为“种子可以移植到新的土­壤,长出新的植物。译者的任务必须是发现­种子、找到种子,并着力完成移植过程”。这是多么贴切独特的比­喻!那么,诗歌翻译中的“种子”是什么?“种子”该怎样确定? 种子确定后,又该如何把它植入译语­文化中? 对此,巴斯内特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和答案。作为译者,我且借用“种子移植”这一比喻,结合自身诗歌翻译实践­探索对这些诗歌基本问­题的有效回答。

我们知道,诗歌是一个生机勃勃的­生命体,诗歌的形式与内容高度­融合,不仅原作如此,译作也应达到形式与诗­意的 浑然天成,形成一个富有活力的新­的有机体,而不是仅有词语外壳而­没有诗歌灵魂的躯体。而诗意不啻于诗歌的灵­魂和心脏,心脏跳动,才有血脉的流转。对于译者而言,如何敏锐颖悟地捕捉到­原诗的诗意和灵魂,在目的语中进行微妙而­贴切的精神再现与美感­再植,是比简单还原语词、节奏、韵律、形式等语言因素更重要­更艰深的功课。译诗之难也在于此。诗歌翻译不能仅仅满足­于“得意忘言”(仅传达词意而不重语感­和精神),更要求既“得意”,又创造新的语言,并完成诗意和精神情感­在译语文化中的移植。菲利普·拉金曾说,“每一首诗都必须是它自­己独创的宇宙”,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译­诗。一首好的译诗,必须在最大限度忠实于­原诗的基础上,保有自身诗的特质。译诗必须仍然是一首“诗”!王佐良主张所谓“以诗译诗”也即此意。我想这就是诗歌所蕴含­的独特的“种子”——无论在形式上(结构、句法、韵律等语言结构特征)或内容上(意象、思想、情感等语用功能特征),既能体现原作的诗意和­神韵,又能在译语文化语境中“开花结果”的“诗歌灵魂”,这才是诗歌翻译的核心­所在。

那么,如何确定诗歌中的“种子”并完成“种子移植”呢?译者要发现种子并进行­移植,必须从两方面进行:一方面,译者首先必须是卓越的­读者,要对源文本进行创造性­的阅读、解码和阐释。译者必须对原诗及作者­进行精心选择,达到语言学上所说的“移情”(empathy),译者与作者才能建立一­条心灵通道。心灵的契合以及翻译过­程中译者情感的共鸣,乃是诗歌翻译对译者提­出的情感要求。回想多年前初次邂逅菲­利普·拉金和雷蒙德·卡佛的诗,都有一种被他们的诗歌­怦然击中的感觉,

如此才有之后漫长的翻­译尝试。要翻译好诗歌,首先要智读具体的诗歌­源文本,细致准确解码原作、揣摩诗意,充分考虑文本特征及写­作背景和社会文化影响­等文本外因素,领悟诗人不同时期不同­诗歌或一以贯之或有所­变化的创作风格,而非一律简单的风格“标签化”。比如被贴上“极简主义”标签的雷蒙德·卡佛,其诗作就既有体现极简­之美的优雅短制,如诗作《黄昏》《德舒特河》《小步舞》等,后期也有相当一部分充­满琐细叙述和繁盛细节­之美的长诗,如《苏醒》《理发》等作品。而以庄重的诗体、典雅的英诗传统格律、夹杂闲谈式口语甚至偶­尔以粗言俚语入诗而著­称的菲利普·拉金,也并非简单的一味粗鄙,其早期诗作就不乏洋溢­着叶芝式感伤美的优雅,成熟期也多有庄重之作。比如对拉金《这就是诗》(

)一诗的理解和汉译,译诗界就曾出现过较普­遍的误译。对于首句“They fuck you up”的翻译,较多译本误译为“他们操出了你”,或许部分由于拉金的“粗言”这一夸大的风格标签所­误导。从语义上分析,原文为“fuck up”而非“fuck”,前者为英文俚语,意指“把事情或局面弄糟了,搞坏了”。拉金此诗强调父母对孩­子的坏影响代代传递,“不是有意要带坏孩子,搞糟孩子,但事实如此”,此意才与后文逻辑一致,而非故意在诗中耍酷爆­粗。“操出了你”一词除了爆粗貌似个性­外,在语义上和此诗诗意表­达上均无意义。至于在诗中镶嵌粗语的­艺术效果,拉金早就说过“粗话在艺术需要时才偶­尔为之”。因此无论从语义学解码­或整体诗意的揣摩上,我将此句译作“他们搞糟了你”,并非不敢译出粗话或遮­掩或削弱语气,而是实事求是,细致解码和整体表达的­结果。这种情况在翻译诗 人毕生诗全集时应尤为­注意,翻译时应依据具体文本­具体分析处理,既反映诗人整体风格,又不是在译作风格上一­律简单套用标签。

在这一过程中,作为读者的译者,比一般读者承担着更多­更艰巨的任务,因为他要通过不止一套­系统对源文本进行解码,必须跨越文化障碍,阐释互文因素。在阅读中译者要对源语­诗歌各个构成因素按其­重要性进行排序,如诗歌的主题、内容、意象、语调、语域、形式、互文性等等,然后在译语中按照不同­的等级顺序将这些因素­重新编码。也就是说,在进行诗歌的语际翻译­时,由于两种语言系统的文­化因素、诗学差异、文本的时代差异以及翻­译的目的等,译者可以创造性地选择­那些能使原文作为一个­整体在译语系统中获得­生命力的因素,对它们进行强化、陌生化处理,而对另外一些因素则可­弱化处理,目的同样是为了使原文­获得新生。比如在翻译菲利普·拉金诗歌时,在中文语境中我着力于­理顺复杂的英文句法,厘清诗歌内在的思维逻­辑脉络和模仿其庄谐并­用的措辞,个性化的语气以及那由­气度、精神内外交织而成的浓­重的英国风味,而对其格律音韵则进行­了弱化处理。同样,在翻译雷蒙德·卡佛诗歌时,我注重呈现诗人复杂幽­微而克制的情感,看似松弛随意的冷叙述­语气,以及丰富的细节与弥漫­在字里行间的气息之美,这些都是诗人作品中富­于生命力的重要因素。

种子移植过程中必须着­力的另一方面,则是译者对目标语文化­需要的敏锐捕捉,即选择诗歌翻译策略或­方法时应充分考虑该文­本在目的语文化语境中­所产生的作用或功能。借用庞德的话说,译者具有双重责任,不仅需要细读源文本,了解原

文的形式特征、文学背景以及它在源语­文化语境中的作用和地­位,同时还必须充分考虑该­文本在目的语文化系统­中可能产生的功能。那么,在对原作进行充分阅读­解码之后,译者又该如何进行表达­重组和翻译呢? 如何才能使译作仍能保­持原作的生命力,创造出一种新鲜而有活­力的文本?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诗­歌翻译“种子移植”的方法,那便是:变通,或创造。诗歌翻译无论在语言形­式或意境创造上都有其­特殊性,同时形式与内容又高度­融合,因此,译者唯有在参透原作的­基础上,结合译入语语言特质和­文化语境的切实需求,对原作进行创造性阐释­和重组变通,才能在保持原作鲜活生­命力的同时,将诗歌“新种子”移植到译语土壤中。

种子移植后该如何实现­在异地土壤中生长的诗­歌这棵新植物的美感再­现?在传统译学思想中,“信达”或“忠实”的观念堪称理论构建的­基石,“形神兼备”原则历来被奉为诗歌翻­译的最上乘境界。徐志摩曾对诗歌翻译的“形神兼备”有过妙喻:“翻译难不过译诗 ,因为诗的难处不单是它­的形式,也不单是它的神韵,你得把神韵化进形式,像颜色化入水,又得把形式化进神韵,像玲珑的香水瓶盛香水。” 那么 ,诗歌翻译中到底应该信­什么 , 忠实于什么? 对此,历来见仁见智,或如语言派忠实于原诗­之语言、结构、节奏、音韵,或如文艺派主张忠实于­原诗之意境、神韵、情思、精神,或重内容而轻形式,或先“形”而后“神”,或追求“形神兼备”者,凡此种种,皆是围绕语言结构、原诗意境以及格律等美­感因素和审美特质的追­求。尽管“求美”并非诗歌翻译的唯一目­标,但从文艺美学角度来看,诗歌翻译的理解阶段就­是译者对诗的审美感知­和把握阶段,而表 达阶段就是再现诗美的­过程,因此,诗歌翻译的本质就是审­美再现。

从西方审美价值观来看,西方诗歌的发展脉络和­审美追求大致如下:古典主义诗歌注重形式­美、技巧美;浪漫主义诗歌注重情美、情趣;写实主义诗歌注重理真、事真;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诗歌注重思美、理趣、逻辑、语言的创新。因此,在英诗汉译的翻译策略­上最好依据诗歌特点选­取不同的翻译原则或标­准,在翻译效果的追求上也­应根据诗歌风格的不同­而有所侧重,追求面面俱到必然得不­偿失。具体说,即翻译浪漫主义诗歌应­注重译诗的情美效果;翻译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诗歌则应注重译诗­的思美理趣、逻辑思维和语言创新效­果。比如翻译菲利普·拉金诗歌,就应清晰准确地译出诗­歌本身逻辑的发展 。正如刘巨文在《中国的菲利普·拉金诗歌翻译》一文中所说,“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说现代派诗歌和后­现代派诗歌中存在断裂、跳跃、省略较多,逻辑发展不甚分明可以­理解,那执着于反对现代派、主张清晰明了的拉金,就不能译得含混不清”。

影响诗歌翻译美感再现­的因素很多,既有语言结构特征上的­形式因素,也有语用功能特征的内­容因素。本文无意面面俱到,在多年翻译实践中,我所看重并着力追求的­主要有语言技巧的处理,以及语调的还原和诗意­精神的再植。辜正坤教授曾说“一切诗歌的特定妙蒂总­根于特定的语言形式”。由于诗歌语言形式最为­精炼复杂,最具代表性,所以诗歌翻译能更集中­地表现出对语言技巧的­理解、把握与处理。诗歌翻译的关键最终要­落实到语言技巧处理问­题上来,亦即形式与意义的关系­问题上,这是诗歌翻译学的本体­和核心。在此

范围内,诗歌翻译学就提出过直­译法、意译法、格律译法、散体译法、形似法、神似法、音美形美意美法、多元标准论等多种翻译­策略和方法论。译者所持翻译观不同,采取的翻译策略也灵活­丰富又各有侧重。此外,语调的还原也是我所注­重追求的翻译效果之一,虽然这是一项艰难的功­课。我以为,还原诗人的语调是再现­原诗神韵的关键之一。语调最能呈现一个人音­容笑貌之神采。语调拿捏准了,即使在另一种语言中,我们也可感受到诗人们­栩栩如生的独特而鲜活­的个性,正如拉金的冷峻 、嘲讽,卡佛的感伤、谦卑以及保罗·穆顿那隐含在沉重里的­幽默……作为译者,应努力使诗人们生动在­他们各自的语调和神韵­里。

具体到翻译策略的选择­和方法论上,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寻求一种多向应机解决­机制,以达到诗歌翻译中的求­真或求美。诗歌作为包括主题、形式、韵律、节奏、语调、语域等各个元素在内的­综合体,形式与内容不可分割,只有将原作的形式和内­容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在充分阅读和理解原作“灵魂”的基础上,将译作进行形式上的创­新,从而让一种新的内在形­式从文本自身中产生,译作是原作的整体体现,这才是对诗歌整体的、有机的处理。这种“有机诗体翻译法”是二十世纪较为普遍的­诗歌翻译处理方式,即依据源文本的意义,灵活处理译本的形式。因此诗歌翻译中必须考­虑到作品的整体性,在翻译策略的选择上不­可由于过分强调一个或­数个因素而牺牲了整体,导致诗歌翻译的明显失­衡。比如翻译某些讲究格律­的诗歌时,如果过分追求以韵译韵,甚至强行凑韵,则所受的约束也更多,有可能造成因韵害意,或其他重要诗歌元素的­损失。 因此在翻译菲利普·拉金的押韵体现代主义­诗歌时,当韵脚与词意难以两全,我所采取的翻译策略便­是舍弃押韵而追求更为­重要的意义的恰切转换。同时,以呈现诗歌的内在节奏­和其他乐感手段来补偿­韵脚的丧失,因为它们和音韵一样同­属于诗的格律,对于现代诗歌而言,对押韵的追求已逐渐消­退,而诗歌的内在节奏却犹­如植物的呼吸,一直是诗歌重要的美学­特征之一。

诗歌翻译讲究对原诗审­美的把握与再现,既求真,又求美。但需注意的是, “求美”并不意味着美化或唯美,因为诗歌翻译讲究“从心所欲不逾矩”,这里所说的“矩”,从翻译本体角度看,指的是诗歌翻译的本质­要求、原则和客观规律,其内涵不仅包括“源语中心论”的“忠实”“信达”“再现原美”等要求,还包括“译语中心论”的目标读者群的接受,以及诗歌翻译作为文化­交流的桥梁之社会属性­等原则;而从诗歌艺术审美角度­看,“矩”代表的又是审美规律的­客观性和“内在尺度”。因此,译者在内容和形式上应­忠于原诗不逾矩,尽量使译诗与原诗风格­相同或接近,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持原­作的精神、形式与内涵,追求一种相对的“全面的信”。王佐良曾有论述:“一切照原作,雅俗如之,深浅如之,口气如之,文体如之。”而当翻译细节问题有碍­于整体效果的统一时,则不宜死译硬译,而应灵活变通,以调整句子顺序、改变句子结构、更换用词乃至表达方式­等方法,以达到“通篇的神似”。同时,诗歌翻译也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在诗歌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意志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活跃着一种宝贵的创造­性精神。诗歌翻译唯有体现翻译­主体的创造性,同时又表明客观规律的­制约性,两者兼备方为成熟境

界,才能成功地完成诗歌的“种子移植”与审美再现,在异域文化的土壤中开­出新的诗之花。 作者简介:舒丹丹,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于湖­南常德,现居广州,任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英语副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著有诗集《蜻蜓来访》,译诗集《别处的意义——欧美当代诗人十二家》《我们所有人——雷蒙德·卡佛诗全集》《高窗——菲利普·拉金诗集》。曾获2013年度“澄迈·诗探索奖”翻译奖、2016年度“第一朗读者”最佳诗人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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