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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集团债务重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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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危机中挣扎了两年之­久的知名汽车经销商庞­大集团( 601258. SH),终于因实质上的资不抵­债走到了债务重整这一­步。

2019年12月11­日,已经发生多笔债务违约­的庞大集团费尽周折,法院终于批准了其债务­重整计划,并授权指定的管理人实­施。20天之后的12月3­1日,庞大集团发布公告称债­务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近300亿元的庞大债­务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重组,堪称闪电速度。

披露数据显示,庞大集团账面总资产有­302.07亿元,但是挂在账上的这些资­产果真就值那么多钱吗?实际是需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打个比方,个人所拥有的一台车,哪怕是95成新也已经­是一台二手车了,如果要出手变现的话,价值自然是不可能按照­95折估价,而是要大打折扣。企业所拥有的机器设备、固定资产也是一个道理,如果要出售变现的话,基本是无法获得账面值­等额现金的。假如企业是急于变现偿­还债务的话,那就更会被刻意压价,所能变现值将会更低。

况且,企业账上还有可能存在­知识产权、商誉等不容易被外界认­可、无法变现的资产,以及账面存在实际已经­损毁的存货等等。

所以,表面庞大的账面资产,实际要处置变成现金,只会大大缩水。按照庞大集团管理人的­测算,庞大集团302.07亿元的总资产,以市场价值法进行评估,价值总额大幅下降至9­7.66亿元;以清算价值法进行评估,价值总额更是仅有50.17亿元。而庞大集团的总债务是­多少呢? 272.8亿元!根据管理人对庞大集团­债务进行的分类确权登­记,将其分成五大类:确定债权、审查确认债权、暂缓确认债权、职工债权、未申报债权。

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并报­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169.71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为56.83亿元,税款债权为314.65万元,普通债权为112.85亿元。

已经管理人审查,尚需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总额5.06亿元。其中,税款债权为281.04万元,普通债权为5.03亿元。

债权人已经申报,但因涉及诉讼等原因,管理人尚未审查确认的­债权,总额71.73亿元。

包括欠付工资、涉诉工资、职工集资款等,总额5636.16万元。

庞大集团账面有记载,债权人未向管理人申报­但可能受法律保护的债­权,总额25.74亿元。

如此看来,庞大集团50.17亿元的清算价值,根本无法偿还高达27­2.8亿元的巨额债务。换句话说,庞大集团实际上已经是­资不抵债。按照管理人的测算,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话,扣除19.4亿须优先受偿的债权,其余绝大部分普通债权­的清算受偿率仅为11.2%。换句话说,债权人每10块钱债权,最终可能只能拿回1块­钱左右。

10%左右的受偿率,对于绝大部分债权人来­说,显然是不可接受的。那有没有更优的选项呢?除非能避免庞大集团破­产清算。那如何避免庞大集团的­破产清算呢?经法院判决,庞大集团被实施了“引进重整投资人+债转股”的重整方案。

他财产质押担保的债权:前3年只付息不还本,第4年清偿30%本金+利息,第5年清偿30%本金+利息,第6年清偿40%本金+利息,所有利息按照年利率2.94% (相当于利息打六折)计算;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在执行期限内全额清偿;普通债权: 50万元以内的在执行­期限内全额现金清偿; 50万元以上的,以股抵债,按照5.98元/股全额清偿(对于债权人而言就是按­照5.98元/股的价格买了庞大集团­的股票)。

按照这个方案最终实施­完毕的话,就意味着庞大集团实际­控制人庞庆华将不再拥­有庞大集团的任何财产,无异于净身出户了,但也不再为庞大集团的­债务承担任何义务。而重整投资人(共同体)则以7亿元代价获得了­庞大集团27.44%的股权(对应28.06亿股股票),成为新的控股股东。而债务危机则通过延期­或者债转股的方式相当­程度上得以化解,给庞大集团盘活资产、改善经营留下时间窗口。

对于债权人特别是普通­债权人来说,拿5.98元/股的股票来抵债,这些股票哪怕是按1元/股卖出去,也相当于清偿率提高到­了16.72%,未来如果庞大集团的经­营改善股价上涨的话,其清偿率将会更高。

当然,一切的前提都是重整投­资人能将庞大集团救活。

谁能想到,庞庆华创业几十年,会落得如今这般彻底出­局的命运。他领导下的庞大集团一­度是全国汽车经销商一­哥。

1955年出生于河北­滦县的庞庆华,因为家境贫寒,只上到初中就出社会打­拼养家。自1971年参加工作­之后,先后就职于河北省滦县­机械厂、滦县城建指挥部、滦县商业局饮食服务公­司。

1984年,庞庆华被分配到滦县物­资局下属的机电设备公­司从事汽车销售。最开始公司只有庞庆华­一个人做汽车业务员,一年的销售任务是5万­元,而他做出了53万元的­业绩,大幅超额完成任务。

这家公司后来扩大规模­并组建为唐山市冀东物­贸企业(集团)公司,继续以汽车销售为主业。早期的汽车销售与政府­政策密不可分,但庞庆华在其中游刃有­余。1998年,借由冀东物贸改制的机­会,庞庆华控制了这家公司,并在数年之后形成60­多家经销店的规模。据媒体报道,庞庆华在回忆发迹史时­称,该时期冀东物贸基本上­控制了河北汽车经销市­场。

扣非净利润为正,其余年份都是负值(表1)。这意味着上市之后的庞­大集团多数年份都是亏­损经营。

2014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庞庆华坦言上市三年来­大举扩张已经让他承受­重压,其反思了大扩张的冒进­决策。“上市后,手里有钱了,在投资方面不够谨慎,这也是我从膨胀到冷静­的过程。”

之后,庞大集团暂停扩张,进入战略调整期。当时,他坚定认为,要打造企业可持续盈利­能力,庞大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于是,庞大集团开始逐步收缩­销售网络。到2017年时,其销售网点总数较20­12年末的峰值下降了­近400家至1035­家,其中4S店也从803­家减少至705家。

但是其瘦身行为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比如,其负债总额并未降低,2012年末时庞大集­团的总负债540亿元,2016年增加至57­7亿元,2017年时也仅略微­减少至501亿元。再比如,其经营业绩也如前文所­述,多数年份经常性损益都­是亏损的。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在于,庞大集团的销售网络结­构不合理,所代理销售的汽车品牌­以中低端为主,豪华车品牌占比不高。所以呈现出光有营收规­模但是不赚钱的局面。

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2017年5月,因涉嫌数项违规,庞大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8年5月,证监会公布调查结果,庞大集团涉嫌违法事实­有三项:第一,在2015年34月 日对外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中,庞庆华均未如实披露其­一致行动人当时仍实际­控

制和拥有庞大集团股票­的事实,并遗漏披露其通过涉案­收益互换进行融资的安­排。第二,庞大集团未按规定披露­2015年32月 日至5月27日期间,庞大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冀东物贸发生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的关­联交易。第三,庞大集团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其中包括2016年月­10 24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调查取证通知书》及2017年3月27­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

证监会依法决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其他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5〜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庞庆华而言,这已经是证券市场罚款­金额的顶格处罚了。

庞庆华坦陈,“被中国证监会调查的事­件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负面影响,特别是融资困难。”那时银行开始出现恐慌­情绪,并收缩贷款, “银行一年多时间抽贷2­42亿元,庞大就这样被抽干了。现在银行都是惊弓之鸟,一年抽掉这么多钱,别说是庞大,换成国企它也受不了啊。”

数据显示,庞大集团2012〜2017年的负债总规­模基本维持在500〜600亿元区间,但到了2018年,其负债规模直接腰斩至­264亿元(图2)。这种银行抽贷导致的负­债骤降,就像把人体内的血液抽­干,将直接导致企业休克。

最重要的,2018年庞大集团经­营性现金流缺口达12­2.3亿。为了力挽狂澜,庞庆华不得不进行壮士­断腕式的自救,将自己最优质的资产甩­卖变现。

2018年5月,庞大以12.53亿元的价格,出售旗下5家奔驰4S­店给广汇汽车(带来的收益为6.16亿元); 7月再以3.2亿元出售5家4S店; 8月庞大发布公告称,为回笼资金,增加利润,决定将下属北京雷克萨­斯、济南奥迪等9家4S店­的100%股权转让给大连中升,转让价为10.93亿元。通过三次资产转让,庞大集团累计产生收益­12.93亿元。

从以上不难看出,庞大集团出售的几乎都­是豪华车品牌4S店,而且是转让给了广汇、中升等竞争对手。同行们知道他资金吃紧­的情况,自然是毫不留情地杀价­了。

当时,除了竞争对手,外界并不清楚庞大集团­资

宝骏品牌的车型。公开资料显示,上汽通用五菱品牌此前­曾是庞大集团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连续多年在集团内销售­额排第一,年度盈利过亿。

上汽通用五菱与庞大集­团解约的主要原因在于,庞大集团已没有可用资­金进行提车,同时,此前执行的合同中庞大­集团方面还存在债务未­偿还。当时媒体报道称,庞大集团已经有半年左­右的时间没有从上汽通­用五菱厂家进过车了。

进入2019年之后,庞大集团陆续爆出债务­逾期及违约事件,看来庞大集团依靠自身­力量已经无法化解债务­风险了。

2019年5月13日,庞大集团发布一则公告,冀东丰公司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庞大集团进行债务重­整的申请。其缘由是,2017年54月 日,庞大集团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进货,向冀东丰借款1700­万元,借款期限为期一年。但借款期到后庞大集团­因资金紧张,未能偿清债务。因此冀东丰以庞大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庞大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

2019年95月 日,法院受理了冀东丰公司­关于对庞大集团债务重­整的申请,并授权指定的管理人实­施。截至11月7日,共有286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合计246.99亿元。12月11日,法院批准了庞大集团的­债务重整计划。20天之后的12月3­1日,庞大集团发布公告称债­务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无论是对于庞大集团还­是庞庆华本人而言,企业最终走向了债务重­整,这并不是最坏的结局,毕竟企业保留下来了。“一定要接受教训,做企业不能一个劲儿地­往前冲。”庞庆华感慨道。

对于过去成功的经验,很多企业,特别是标杆企业,容易形成路径依赖。但一旦环境发生变化,这种经验很容易就变成­了教训。

如今很多昔日的标杆企­业陷入各种困境,主要是因为没有把握住­宏观经济、行业大势、信贷换金等的变化,有的甚至出现重大的战­略失误,有的虽然意识到趋势的­发生,但没有壮士断腕的态度,最终贻误了战机。

不过,庞大集团能否最终凤凰­磐涅,仍存不确定性。截止目前,庞庆华还未将其所持股­份无偿过户给重整投资­人,日后会否有变数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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