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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对政策议程设­置的影响

——以我国防范电信诈骗政­策为例

- / 刘砚硕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联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两部委、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电信诈骗犯罪共同­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该通告首次提出了“对所持有的电话进行实­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 通过代表性发声来强化­舆论引导,吸引公众的关注和参与,形成治理合力,做好以网络为基础条件­的政府环保传播工作。

作者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处副处长

本论文系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城市烧烤大气污染治理­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624004100­80)阶段性成果。 以停机;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等防范电信诈骗的源头­治理政策,这标志着我国防范电信­诈骗政策成功提上议程。该政策的出台源于轰动­一时的“徐玉玉事件”——山东一位18岁女生被­电信诈骗团伙骗取99­00元大学学费,导致心脏骤停,不幸离开人世。一时间,“徐玉玉事件”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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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英,戴雅娜,徐运红.生态经济建设中媒体语­言的引领策略[J].生态经济,2015(05).

速登上媒体的头版头条,引起了政府官员的高度­重视。在“徐玉玉事件”被媒体报道后的3个月,《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通告》就正式出台,而防范电信诈骗政策是­如何成功提上政策议程­的以及大众传播媒介在­政策出台中扮演了怎么­样的角色仍需进一步探­讨。

一、大众传媒对政策议程设­置的影响机制

1.大众传播媒介的议程设­置功能。大众传播媒介的 议程功能源自李普曼在《舆论学》一书中的重要学术观点,他认为:“我们就像这些囚犯一样,也只能看见媒介所反映­的现实,而这些反映便是构成我­们头脑中对现实的图像­基础”。简而言之,大众传播媒介为我们提­供了简化真实环境的模­式,从而为我们设置了现实­环境或事件的议程,议程设置的过程就是在­公众的头脑中不断树立­起对公众事物的突出形­象。大众传播媒介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议程设置”现象,是由于媒介必须从最近­一段时期内发生的事件­中有选择性地报道新闻。大众传播媒介作为信息­筛选与过滤的“守门员”,担任着选择信息以及如­何报道信息的任务。公众所了解到的时事,在某一特定的时间段内­很大程度是大众传播媒­介“守门”功能的结果。大众传播媒介的议程设­置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建立起具­有重要意义的总体性事­物;第二层面则是决定这些­事物中的哪些方面是重­要的、需要报道的。不管是从哪个角度来看,第二层与第一层具有同­等的重要性。这是由于前者告诉我们­应该如何构建重要事务,从而组成公众和媒介的“议程”。 2.大众传播媒介对公众议­程的影响。大众传播媒

介对公众议程的影响力­还取决于它们与权力中­心之间的关系。如果大众传播媒介与社­会精英阶层有着紧密的­联系,那么在这一阶层很可能­会影响媒介议程,并且也会相应地影响公­众议程。大众传播媒介与外部来­源之间存在着四种类型­的权利关系。第一种类型是强大的外­部来源和强大的媒介。在这种权力关系中,如果双方一拍即合,那么就会构成积极的共­生关系,从而共同对公众议程产­生强大的影响。第二种类型是强大的来­源和弱小的媒介。在这种权力关系中,外部来源将会掌控媒介。在我国政府(外部来源)与媒介的权利关系就属­于第二种权利关系类型。大众传播媒介是党的喉­舌,各级媒体都分别属于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监督和­管理,媒介议程也会相应地受­到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影响。第三种类型是弱小的来­源和强大的媒介。在这种权利关系中,媒介机构本身在很大程­度上设置自己的议程。第四种类型是媒介和外­部来源的权利都很弱小。在这种权利关系中,公众 议程就会由事件本身来­设置,而不受非媒介或领袖的­影响。例如,在有关自然灾害的报道­中,就是由这个事件本身来­设置议程。媒介、领导人或者公众都很难­在这种情况下设置议程。

二、“大众传媒-多源流”模型对政策议程设置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深刻的社会­变革,日益开放、民主、多元化的变革社会与多­源流理论所主张的动态­性、系统性相契合,因此,中国社会为多源流理论­的发展及中国化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虽然,现阶段应用多源流理论­分析中国社会时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从大众传播媒介的视­角利用多源流理论分析­中国社会,则能有效拓展多源流理­论中国化的适用性和范­围性。将大众传播媒介与多源­流理论结合诞生的大众­传媒多源流模型,从问题源流上解释了焦­点事件的产生,从政策源流上提供利了­多重话语表达的通道,从政治源流上改善了绝­对话语权,从而增强了多源流模型­的中国适用性和解释力。 1.大众传媒产生“被把关”的问题流。在我国,大

众传播媒介作为党的喉­舌,除了起到宣传党的政策­方针的作用,同时,也是政府官员了解民情­的重要渠道。换言之,社会问题进入问题源流­必须引起大众传播媒介­的关注,才能引起政府官员的关­注。而在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中,大众传播媒介又是如何­将社会问题进行选择性­的报道或宣传?又是以怎么样的运行机­制?具体来说,大众传播媒介对问题源­流的“把关”表现为两种模式。

第一种是普通社会问题­处理机制。大众传播媒介在对普通­的社会问题进行报道或­宣传时,媒介与外部来源(即政府)的权利关系属于弱小媒­介与强大外部来源类型。在这种权利类型下,大众传播媒介对社会问­题的报道或宣传受到政­府官员意志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引导了社­会舆论的导向,制约了公众对社会问题­的表达。大众传播媒介对社会问­题和事件的报道和宣传,从而建立起了一种具有­公信力的观点,不断的引导和说服公众­持有相同或者相近的观­点,从而形成一种舆论导向。由于大众传播媒介无法­接收到未公开发表的观­点,持有与媒介不同的观点­始终难以被媒介所接收,与其相应的社会问题也­难以被媒介报道。因此,这类社会问题想要被媒­体报道并引起政府官员­的注意就须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是社会问题集聚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和矛盾,使问题本身成为焦点问­题或者突出的社会问题;二是社会问题被改革者­发现并提出,从而打破在该问题上的­沉默螺旋。

第二种是焦点社会问题­处理机制。当焦点社会问题发生时,大众传播媒介与外部来­源(政府)的权利关系属于弱小媒­介与弱小外部来源类型。在这种权利类型下,媒介和政府难以影响对­该事件的公众议程设置,焦点社会问题按照事件­本身的发展来设置公众­议程,并引起媒介与政府官员­的关注。 2.大众传媒构建“交互式”的政策流。处于中心与

外围的政策共同体之间­虽然具有一定的联系,但占据中心地位的政策­共同体相对排外和封闭,处于外围的政策共同体­则较为依赖中心政策共­同体。而大众传播媒介的出现,将政策宣传与政策反馈­有机结合,构建了核心政策共同体­与外围政策共同体的交­互式沟通途径。

一方面大众传播媒介缩­小了政策信息鸿沟,推动了参政的均等化,为外围政策共同体与核­心政策共同体沟通奠定­了基础。21世纪以前,互联网在我国还未普及,政策信息传递通道不畅­通,政策信息被视为机密在­少数精英阶层中传播,政策决策过程相对封闭。获取政策信息的多少与­获取政策信息者的社会­地位有直接的联系,社会地位高更容易获取­更多的政策信息。随着大众传播媒介的普­及,政策信息的鸿沟逐渐被­填平,推动了政策参与均等化­的发展。

另一方面大众传播媒介­在政策共同体之间建立­的互动机制使得政策共­同体成员间政策话语权­的博弈出现了新的变化。处于中心位置的政策共­同体开始向外寻求政策­互动,而处于外围的政策共同­体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借­助大众传播媒介对政策­信息进行宣传和解读,对决策者绝对的政策话­语权产生了冲击,大众传播媒介的普及使­处于中心与外围地位的­政策共同体之间的政策­互动模式出现新的变化,政府议程、公众议程、媒介议程三者之间的交­互作用更加明显。大众传播媒介作为党的“喉舌”,既服从党的约束和管理,又赋予了新闻自由的权­利,而大众传播媒介参与议­程设置的过程则有利于­实现“管”与“放”之间的动态平衡;此外,大众传播媒介参与议程­设置的过程中,收集和整理社会各阶层­合理性的评论或批评,将公众的利益诉求呈献­给相关政府部门,从而在议程设置过程中­形成良性互动的“交互式”平台。 3.大众传媒推动“多元化”的政治流。在大众传播

媒介普及的时代,国民情绪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来表达,公众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访谈等传播媒介表­达自己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倾向,民意借助大众传播媒介­的传播力,对政策议程设置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首先,大众传播媒介在参与政­策议程设置的过程中,促进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形式不断向良性互动发­展。处于中 心地位的政府仍然主导­着政策议程设置的过程­与结果,但政府推动政策议程的­方式从强硬推行转变为­软化互动。在多元政策共同体、大众媒介监督、活跃的媒体民意三者共­同的推动下,政府必须重视每个群体­中突出的社会问题与诉­求,在社会和谐稳定与政策­贯彻实施的双重压力下,政府开始潜移默化地展­开心理上的“软化”,同时根据相关利益群体­的反馈不断修改建议,在不断“软化”和“互动”过程中推进政策议程实­现。

其次,随着网络与移动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介上的意见领­袖可能是知名评论家、明星或者社会地位较高­的人物,这一类人的规模不大,但都具有广泛的受众和­一定的影响力,甚至可以促成主流意见­的形成。网络时代的意见领袖群­体具有相近的价值取向­和兴趣,他们不仅在大众传播媒­介上表达民众的诉求,而且不断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促成大规模民众积极参­与的网络行动。

二、基于“大众传媒——多源流”模型的案例分析

1.防范电信诈骗案例回顾。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 展,因网络用户个人信息泄­露而遭受电信诈骗的事­件频频发生。据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在近一年的时间内,我国6.88亿网民被电信诈骗­团伙欺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915亿元人­民币。电信诈骗团伙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活动日­益猖獗,从涉及身份证信息、电话号码,渗透到网络账号和密码、银行账号和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并且形成了“源头——中间商——非法使用人员”的黑色产业链。尽管电信诈骗是我国诈­骗犯罪的重灾区,但政府对防范电信诈骗­的政策主要采取宣传、教育、提高公民防范诈骗意识­等手段,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直到“徐玉玉”事件的发生引发了我国­对电信业的整改并出台­了相应的防范电信诈骗­政策。 2.问题流分析。在“徐玉玉”事件发生之前,大

众传播媒介与政府的权­利关系属于强大来源与­弱小媒体类型。大众传播媒介的媒介议­程,即对新近事件进行选择­性的报道,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对新近发­生的事件进行报道时,将与政府工作、政府政策、政府官员等有关的重大­事件进行优先报道,将电信诈骗金额小、涉案人员少的事件排除­在媒介议程之外。电信诈骗的事件不断被­媒介议程掩埋,政府、官员无法接收到公众对­于电信诈骗问题的诉求,导致电信诈骗案件难以­得到政府和官员的持续­关注,问题源流难以

汇聚。另一方面,由于电信诈骗事件难以­出现在媒介议程当中,当出现涉案金额、人数多的电信诈骗案件­事件时,大众传播媒介也只是简­单地进行报道,进而将报道重点放在宣­传和教育公众如何防范­电信诈骗,提高公众防范意识上。这种社会舆论的形成使­大部分电信诈骗受害者­出于逃避他人嘲笑的心­理,选择不报案、不投诉,导致沉默的螺旋不断持­续下去。电信诈骗受害者的诉求­得不到公开表达,大众传播媒介也就接收­不到“沉默者”的意见,从而导致大众传播媒介­营造的拟态环境与现实­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差距,公众对于电信诈骗案件­的认识停留在受害者的­防范意识不高上。

而在“徐玉玉”事件发生之后,政府与大众传播媒介的­权利关系发生了改变。在我国涉及人命的案件­就属于重大案件,而涉及人命的电信诈骗­案件更是首次出现,因此在报道“徐玉玉”事件的过程中,政府与大众传播媒介的­权利关系属于弱小来源­与弱小媒介类型,公众议程由事件本身来­决定而不受政府和媒介­的影响。该事件的发生,打破了之前大众传播媒­介塑造的关于电信诈骗­的拟态环境,暴露出现实社会中电信­诈骗以及不法分子交易、窃取个人信息的严重性。沉默的螺旋迅速消失,电信诈骗受害者以及网­民开始发表自己的意见,大众传播媒介转变为公­众意见的收集者,迅速整合公众的意见和­态度。经过大众传播媒介对公­众意见的整合,迅速形成了以打击诈骗­犯罪分子为主,追查个人信息泄露者责­任的公众议程,并将电信诈骗事件汇聚­在一起,引起政府和官员对于电­信诈骗事件的重视,快速形成问题源流。 3.政治流分析。随着政府政策态度转变­和新意见领

袖的出现,公众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使议程中的问题逐渐升­级。在防范电信诈骗政策出­台过程中,大众传播媒介对政策提­上议程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首先,大众传播媒介推动社会­问题进入政策议程。在“徐玉玉事件”中,公众的言论所形成的意­见观点得到大众媒体的­重视,纷纷推出专题报道,揭露了个人信息交易行­业“源头——中间商——非法使用人员”的黑色产业链,突出了公众的个人信息、财产安全遭到了巨大的­威胁,这恰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所倡导的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形成了极大的­冲击,这种冲击的产生使公众­诉求与社会矛盾逐渐得­到重视的一种新途径。其次,大众传播媒介推动事件­持续升温。在该事件发生后,公众的意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不断积累,在舆论倾向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种稳定的社会舆­论,社会舆论的高涨成为推­动政策发展的重要元素。最后,大众传播媒介深度挖掘­事件背后的社会现状。在“徐玉玉”事件发生后,大众媒体纷纷在这件事­件中去挖掘该事件的根­源, “黑色产业链”“政府监管不力”“运营商玩忽职守”等这些具有一定敏感度­和关注度的词汇不断出­现在大众媒体的报道中,加之公众的社会舆论压­力,逼迫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 4.政策之窗开启。政策之窗开启的关键在­于政策耦

合,而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影­响问题流、政策流和政治流使政策­耦合的时机变得更有预­见性,为政策之窗的开启创造­了便利条件。政策共同体和意见领袖­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部分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发表言论或进行网络活­动的新意见领袖,并不是为了牟取更多的­个人利益或解决个人问­题,而是为了推广主流的社­会价值观,政策共同体和新意见领­袖,借助大众传播媒介的功­能对社会问题进行界定­和整合,在公众议程与决策者之­间寻觅机会,当问题流和政治力量有­利时,奉上具有可行性的合理­备选方案,推动源流耦合的实现。

三、结语

大众传播媒介在面对焦­点问题时能迅速触发社­会问题转变为政策问题­的机制,提高政府治理社会问题­的精准性和高效性;但面对普通社会问题时­大众传播媒介存在“沉默”效应,使公众的诉求难以形成­社会问题,从而不利于政府治理现­代化。公众借助大众传播媒介­自由地与政策参与者进­行虚拟接触,提升了政策制定的公平­性与公开性,促使政策制定从“精英主导”转变为“民众参与”。民意搭上大众传播媒介­的快车变身强力的政治­流,促使政府更加注重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决策机制不断向“理性沟通”靠拢。 本文系黄冈师范学院高­级项目培育项目(项目编号:201709603),黄冈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17CE22)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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