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2018年1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务院部门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个第三方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严格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统筹移动客户端等应用系统建设,避免“一哄而上、一事一端、一单位一应用”。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要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到2022年,形成全国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