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8·传媒业十大新政
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二、《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意见》;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四、《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五、《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六、《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八、《关于深化改革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九、《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十、《关于加快电影院建设 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意见》。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3月21日,新华社刊发《方案》全文,其中有四是个方面直接涉及传媒领域的机构改革内容。
一是优化中央网信办职责。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和利益,将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调整为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二是中宣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及电影工作。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宣部。三是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为加强 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重要宣传阵地的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作为党的喉舌作用,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四是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整合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归口中宣部领导。对内保留原呼号,对外统一呼号为“中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