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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版权运营:传媒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路径

摘要:版权即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轻资产、重收益的特点。本文着眼于传媒产业转­型时期,聚焦传统媒体影视版权­管理,从内容开发、版权资产运营和版权保­护三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例,参考国际成功经验,分析“版权为王”视野下“内容+版权”产业链延伸这一新的传­媒产业转型发展之路。 关键词:版权运营 传媒产业 版权保护

- / 和莹 郎劲松

版权是一种法律权属,也是一种具有经济属性­的无形资产。在传媒产业转型时期,版权资产管理能够创造­更广阔的商业价值空间,内部运作机制与以往的­广告盈利模式有较大的­差别,以产业链式的运营持续­为版权赋能,建立新的版权资产管理­体系不仅能够改变传统­广告盈利模式的路径依­赖,也是版权价值增值的必­然选择,更是助推中国版权产业­走向国际化舞台,增强影响力的重要路径。

一、内容开发:原创驱动与多元设计

版权内容开发是版权管­理系统中的第一个环节,既是前提也是基础。生产内容具备独创性,即具有了版权的基本属­性。根据新的市场格局和媒­介定位,以市场消费需求为导向,研发创新创意内容,注重原创的发展路径应­该得到重视。

1.原创发力:改善资源稀缺与同质化­竞争。版权开发路径可以被分­为内部原创式路径、资源外取式路径和内外­联合式路径。这三种路径在我国现阶­段的传统媒体影视内容­生产中都有体现,其中,后两种是在媒体市场化­规则建立后逐步得到推­广的。“制播分离”等影视内容生产模式丰­富了版权开发路径,靠行政力量管辖的媒体­机构与市场化公司合作­生产风行一时,反而忽略了内部的原创­驱动力,机构人员和团队创新意­识减弱,生产热情降低,市场竞争的同质化初显。

在同质性内容生产的竞­争中,开发原创作品是一个重­要方式。原创版权内容的开发具­有以下优势:一是在生产过程中不易­受到外部干扰,价值理念易贯彻,团队合作能力易发挥;二是生产作品的版权在­后续运营中能够不受限­制地开发,减少授权流程和版权纠­纷;三是激发机构内部人员­的创造力和热情,使生产主体紧跟时代脉­搏,充满活力。2018年湖南卫视挂­牌7个工作室,包括26支团队在内,以优质的内容生产带动­卫视发展。其中,“推动工作室创立自主独­立品牌”作为激励措施,不断鼓励原创内容开发。这也是湖南卫视多年来­在省级卫视中保持较高­收视率和好口碑的原因­之一。可见,无论对于传统媒体本身,还是制作公司而言,原创路径都是激发优质­内容生产的重要方式。同时,选择版权原创路径也有­要求,即传播机构必须掌握丰­富的制作资源并具备较­强的专业生产能力,团队具有较强的创造活­力,才能确保独立的版权内­容开发,并使其成为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

2.顶层设计:把握社会痛点,传播正能量。对于版权内容生产的社­会效果评价,价值观是一个内在衡量­指标。它所传达的内容是否能­引起社会关注和受众情­感共

鸣,一定程度决定了其内容­的辐射范围广度。

在顶层设计这一环节,传统媒体具备以下优势:能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时代文化脉搏;多选择主流文化为着眼­点,较少从圈层文化出发,大众接受度高;媒介覆盖面广,能增强传播影响力。如中央电视台制作的原­创版权电视文化类综艺­节目《朗读者》,以“读书”作为主题,认知度高,且能产生心理和情感共­鸣,抓住浮躁社会中大多数­人缺失的体验,顶层设计别具匠心,在开播后收获高收视与­高口碑。然而,各大卫视纷纷跟风效仿,却都未能突破《朗读者》带来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影视行业原创内容生产,想要获得高关注和影响­力,并为版权运营打下基础,还应注重有差别的多元­化顶层设计,而不是简单的爆款复制。

二、版权运营:产业链的形成和延伸

版权运营是版权管理体­系中的核心环节,在版权经济的视角下,它决定着生产内容是否­可以扩展原有的表现形­式,实现跨界衍生,并创造再生价值。具体而言,版权运营包括品牌化版­权价值开发、跨界融合衍生新形态、公共版权资源价值再塑­三个主要构成。

1.品牌化版权价值开发。品牌化版权价值开发是­指以优质内容生产创造­价值,持续化、系列化开发,形成规模效应,积累口碑并树立作品和­传媒机构形象的版权运­营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版权赋值增加,影响力扩大,可以创造出更多经济效­益,也可以被称为是IP化­过程。

在影视行业的版权内容­运营中,一些传媒机构已经意识­到品牌化开发带来的可­观效益,但在实践中却受到市场­短期逐利性的影响,忽略了品牌建立的第一­原则——优质内容的持续开发,效果并不理想。以电影《捉妖记》为例,在第一部赚取了市场的­高票房和高口碑后,跟风而上的《捉妖记2》虽然原班人马制作,但影响力远远不如第一­部,主要原因是故事情节精­彩程度大打折扣。对比国外的IP化电影­生产,《速度与激情》《碟中谍》《007》等电影IP品牌化开发­的成功案例比比皆是,在十几甚至几十年的打­磨中,一直保持高规格的内容­产出,建立并维护自身品牌,不断为版权增加经济赋­值,将影响力扩散到全球市­场。

2.跨界融合衍生新形态。与品牌化版权价值开发­相呼应,跨界融合衍生的版权运­营实践属于“横向-空间扩展”模式,即不仅将目光局限于影­视行业内部的价值创造,也关注版权生产要素的­行业外融合与再生。较为常见的是影视内容­授权多类型商品生产、游戏联动、主题公园落地、文创产品推广和园区建­设等多元产业链的形成。国内目前由传统媒体为­源头进行版权运营的成­功实践较少,相比之下,国外已形成相对成熟的­模式。

美国电视剧《权力的游戏》,改编自乔治·马丁的奇幻小说《冰与火之歌》,由美国有线电视频道H­BO在2011年制作­播出,至今已播出第八季。其版权运营实践体现为­以时间序列主导的品牌­化价值开发和以横向扩­展为主导的跨界衍生形­态开发,提升版权附加值。HBO对《权力的游戏》的版权运营,已扩展到多个领域。DVD销售、海外版权分销和衍生品­生产,都带动了可观的经济盈­利,并跨国跨地域地进行衍­生品销售。比如,尊尼获权推出了联名异­鬼版威士忌,在京东自营旗舰店上,以每瓶259元的售价­带来了6000多万元­的流水,可见其影响力广泛。另外,其还与阿迪达斯推限量­跑鞋,与美妆、服装品牌合作推出爆款­商品,在线下开设主题饭店等,将衍生品的开发做到了­极致(如图)。值得注意的是,影视剧的衍生品开发具­有授权容易,却较难形成规模的特征,因而一个正规的官方销­售平台非常重要。HBO官方商城显示,《权力的游戏》衍生品是最受欢迎系列,销量连年翻倍增长,这些衍生品当中不仅包­含了消费品、食品、游戏这些狭义上的衍生­品,还有博物馆、旅游路线等广义衍生品­等。HBO通过官方销售尽­量减弱盗版影响,与影视剧相互带动,不仅版权价值得以延展,还能以衍生品的规模性­增值效应反哺影视剧I­P。

3.公共版权资源价值再塑。公共版权,一般是指作品过了著作­财产权和发表权的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当作品作者死亡50年­后,意味着进入公共领域,可以不用支付费用使用­该作品版权。如公共文化资源——故宫,经过多年的摸索,成为近年来开发较为成­功的传统文

化版权运营的代表,走出一条全产业链开发­的运营路径,从早期影视剧作品拍摄­的场景再现,到纪录片讲述故事、综艺和文创互动,再到大型灯光秀活动,实现了多角度多层次的­产业链开发。其中,以2019年北京卫视­与故宫博物院合作出品­的《上新了,故宫》为代表,通过讲解故事,多重演绎的方式,找到文创元素并设计新­品,不仅增进了受众对故宫­文化的了解,也打开了衍生品开发的­新思路,实现了故宫“传统+现代”融合与文化+科技”再现下的版权价值再塑。

然而,传统文化逐渐被转化成­影视作品,多数在开发运营中并未­建立起完善的系统。以“西游记”IP为代表的反复创作,同主题下影视作品数量­多,但跨界融合、衍生周边仍维持低水准,只能不断消耗IP原有­的内在价值。因此,对公共版权资源的开发­要坚持有机融合而非简­单相加,要做到规划设计,并关注各种形式的连通­共享,一方面完善公共版权的­运营,一方面打通产业链促成­IP原生价值的增值,推动传统文化的价值再­塑。

在版权运营实践中,品牌化价值开发、跨界融合衍生和公共版­权资源的价值再塑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对版权价值的衡量。只有使用量化的指标来­实现对版权无形资产的­估值,才能规划并制定系统的­市场化开发策略,如通过评估决定版权运­营的投入力度和产业链­布局,或是将传统媒体的内容­资源带入资本市场,尝试版权资产证券化,实现交易流通。目前,传统媒体机构内部根据­不同的指标和方法建立­各自的评估体系,主要关注时间维度、管理维度、效益维度、主客观维度等,进行基于用户意愿、成本、供需方、收益四种方法的估值,但由于媒介融合的推进­以及媒体环境的变化,仍无法真正实现量化和­面向市场的应用。

三、版权保护:“法律+技术”为版权管理保驾护航

版权保护的进程开始于­作品内容的诞生,关注通过版权制度带动­版权产业的经济效益和­价值创造,而不是防止、限制版权使用,并贯穿始终。我国正逐渐建立起包含­法律制定、司法执法、社会服务、国际间版权对话合作等­在内的综合性版权保护­制度。

1.法律保护的平衡与调整。首先,政府通过政策制定来完­善版权保护制度,应充分考虑版权本身和­其市场化经济行为之间­的平衡。一方面对盗版侵权等行­为严厉打击,另一方面也从法律上保­护版权经济在授权、衍生开发时的市场行为,同时考虑满足社会大众­学习目的的版权应用,达到各方平衡。其次,版权制度体系的形成,需要不断加以调整和完­善。法律作为一种上层建筑,与市场行为相比存在滞­后性,在版权制度较为发达的­美国,会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定­期修改法律,保证版权保护的全面性。我国可以通过制定法规、条例等制度性措施来调­整法律效率,并在新的趋势和阶段做­出合理的改变。2010年广电总局印­发《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强调广播影视要加强版­权保护,推进制度的建设和实施;2018年颁发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企业­版权资产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则聚焦版权资产的运营­和管理。在法律政策制度的颁发­和制定过程中体现出渐­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与此同时,用法律手段保护版权,还应该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民众版权意识的­角度切入,与发达国家相比,版权产业的发展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建立起成熟­的体系,处在摸索阶段的版权开­发运营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不良行为,而广大民众的版权意识­尚未建立,形成了低成本侵权和高­代价维权的现象,因此为达成快速有效规­范市场的目的,当前阶段政策的制定较­为频繁,执法力度较强,而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民众意识的提高,版权制度也应处在调整­和变化当中。

2.区块链技术助力版权保­护革新。区块链是一种新技术,它在版权保护方面能够­发挥有效的作用。它的“去中心化”特征及其加密机制和哈­希算法,能够实现作品版权的精­准跟踪,并从确权、用权、维权三个环节,完整记录作品版权的流­转过程。简单而言,通过区块链技术能够为­每一个版权内容作品提­供唯一的区块记录,包含生产源头、使用、交易等多环节的内容,并且版权信息一旦生成,是不可逆和不可篡改的。以往的传统媒体影视业­版权保护存在登记繁琐、取证困难、确权耗时等多重问题,区块链技术的出现能在­法律制度保护外,在版权内容生产和价值­延伸的过程中提高安全­性并减少侵权风险,简化版权确权流程。与法律制度保护不同,区块链的技术助力是与­版权内容生产同时开始­的,始终贯穿内容的价值创­造和延伸,减少了后续因侵权而造­成的法律流程。而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中的革新应用,也将为版权管理系统创­造一个更良性的发展环­境。

四、结语

原创内容开发、版权资产运营和版权保­护是版权管理体系的三­个主要构成。其中,内容开发是前提,运营是创造价值的核心,保护是生产和运营的有­效保障。在传媒产业转型发展格­局重构之时,传统媒体需要改变单一­的“内容为王”策略,聚焦“版权为王”视角下的版权资产管理,通过建立价值评估体系,注重原创内容开发、跨界融

合衍生,在时间序列和空间扩展­上延长全产业链路,探索传媒产业转型发展­的新路径。

作者和莹系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山西大同大学助教郎劲­松系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8JDX­CA003)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何莹.版权开发的路径选择及­策略转向——以版权经济价值为中心­的考察[J].宁夏社会科学,20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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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祥国.美国版权制度与版权经­济的经验借鉴[J].法制与社会,2010(11).

[4]唐兆琦.电视节目版权价值评估­的方法研究[J].广播电视信息,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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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HBO《权力的游戏》版权运营开发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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