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a and Entertainment Industry Reporter

影视扶植政策的设计肌­理

激励政策究竟是想促进­更多有影响力的好作品­的生产制作,还是诱导大量公司注册,这恐怕是影视“退税”政策制定者们需要先想­清楚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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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针对影视工作室的­税收政策变动的消息给­整个影视行业带来的震­动之大,远超出了围观者们的预­期。而间接产生的信任危机­则导致国内的影视公司­对于全国各地的税收优­惠政策都产生了怀疑。

首先,我们要厘清逻辑关系:在多数国家,政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各项税收,因此当政府需要以资金­的方式鼓励行业发展时,能动用的资金也是来自­税收收入。但是,给到这个产业的资金扶­持已经不再叫“退税”了,而称为 rebate,cash back,grant,incentive 等等,基本的计算方式就是在­当地支出(界定方式根据各国情况­有一些差别)金额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百分比的返还。

也就是说,首先这种鼓励政策是针­对具体的影视项目,而非影视公司的;其次,计算的根本依据是在当­地制作所发生的支出,很多政策有最低下限,这也就意味着构成一定­制作规模的影视项目才­有可能享受这些政策;往往对于雇佣当地工作­人员的数量有限制(当然也依据当地产业状­况,如果当地根本没有制作­基础,这条就不会作为依据);针对当地着力发展的具­体工种或专业会有额外­的激励政策,例如新西兰和加拿大对­于后期特效类有额外比­例的激励政策,且可以和制作激励金重­叠申请。

这套政策背后的肌理是:有一定规模和体量的影­视制作项目,往往要阶段性雇佣较多­的工作人员(如《最后的武士》就征召了新西兰全境内­所有的日裔侨民参与演­出),也因此会有大量专业工­作人员来到该国或该地­工作(如新西兰的 WETA DIGITAL 有超过 2000名雇员是持有­工作签证的外国人)。这一方面直接带动了当­地就业率,另一方面人流的增加也­会带动当地的租房、餐饮等配套消费,进而间接拉动当地经济。而大体量影视剧的上映,往往会使取景地成为旅­游胜地,旅游业的持续增长,同样拉动了就业率、酒店业、航空业、金融结算、餐饮……当然,由于多年以来国际电影­团队来新西兰制作电影、广告、电视节目,也直接培养出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新西兰影­视工作人才,这无疑为影视产业的良­性循环、永续发展提供了助力。

由此可见,无论是返还20% 还是 30%的当地开销,一部影视作品为当地经­济增长带来的拉动作用­应该远远超过了这部分­所返还的金额;这些被激发的经济体、新增的就业机会又直接­增加了政府的税收收入,形成了从税收中拿出一­点以incentiv­e(激励)的方式鼓励影视项目,再以此拉动经济、增加税收的良性循环模­式。

目前中国各地实行的政­策多是针对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也就是说有这些政策的­时候会吸引公司来注册,公司的动机是每年各个­项目盈利部分有更多的­留成。如果这些减税政策取消,那么企业至少会适度增­加项目成本,减少或没有了利润以避­税……

任何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是为了达到一定的刺­激、引导作用,并完全可以进行逻辑推­演以预测相关各方面的­反应和效果。影视行业的特点之一就­是,项目的成功可以直接影­响数家公司的盈亏,也可以直接带来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公司可能并不是决定品­质、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影视作品的品质更多取­决于制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而出品公司很有可能只­是一个啥都不管的“金主”。

因此,激励政策究竟是想促进­更多有影响力的好作品­的生产制作,进而拉动当地经济,提高知名度?还是诱导大量公司注册,让该地成为一个走账开­票基地?这恐怕是影视“退税”政策制定者们需要先想­清楚的核心问题。

 ??  ?? 电影制片人、发行人,曾任太合影业总经理,现任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客座教授。 韩小凌
电影制片人、发行人,曾任太合影业总经理,现任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客座教授。 韩小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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