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a and Entertainment Industry Reporter
IP在电视剧制作中应该得到重视
IP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应该只是把它简单当作一个热词看待,真正研透IP,对于制作电视剧助益良多
关于 IP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这也导致 IP像流行词一般,风行一阵儿就退了热度。人们总是善于去创造新词,但是行业本质、行业规律却是不变的,不过是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的词汇描述罢了。好在,对于 IP我们有着一些比较公认的基本认知。
首先是知识产权,既然是产权自然有权属,有了权属就不应该谁都可以占取。但有意思的是,现在的制作人们偏偏不想做那些得到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反而去追逐那些不受产权保护的古老作品、古老形象,于是大家又为这些公共产权打官司,意图通过自己的再创作独占古老公共产权。大量的孙悟空戏就是这样产生的,有的主张网络小说版权,有的主张形象变异后的形象权……我们看到了此类作品的泛滥和监管部门的重手清理。今年夏天横空出世的“哪吒”(《哪吒之魔童降世》)算是这场盛宴的收尾之作,不管制作方如何创新形象,如何改编故事,其IP都是无法得到完全保护的。当然从这样的经典IP里获得全新的创作作品,对于投资人来说是完全OK的,因为他们更在乎的是资金回收的安全性,以及作品的盈利性。
其次是创作的核。IP更多时候的中文意义是故事核。基于这个“核”去做大量的续集,做衍生剧。国外电视剧制作由于存在委托制作机制,许多剧会一季一季地制作,如果故事核好,符合电视台定位,符合观众需求,这些剧会年复一年地制作。支撑此类剧集一直做下去的故事核,或者模式,我们也称它为IP。比如美国 CBS长期播出罪案剧,像《NCIS海军罪案调查处》《CSI犯罪现场》等。这些剧有很多季内容,同时也有许多衍生作品。这样的黄金IP给相关制作机构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也令这类作品越做越精细,越做越精彩。这些IP是非常有价值的,也是我们现在比较缺乏的,反观我们的播出机构,其品牌不够突出的原因也与播出剧目类型杂乱有很大关系。IP不仅对制作机构有价值,对于播出平台而言也相当有价值。美国主流网络播出平台,如 Netflix、Amazon 都非常注重品牌建设,也非常注重发展自己的IP。这些个性的印记,必然会在未来的年月中强化观众对平台的忠诚度。
IP还有跨国传播的意思。面对语言障碍,剧集海外传播最简单的方式自然是配音或加字幕,但在各国都强调文化独立性的今天,用不同国家的演员和语言来演绎同样的内容,就成为了人们口中常说的IP。过去大家比较迷信美国的作品,后来发现很多美国作品也是从世界各地引进的。比如《丑女贝蒂》,就是从拉美引进的,当初中国引入时,交易对象是墨西哥的Televisa,但这部戏最早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委内瑞拉。目前,土耳其、以色列是国际电视剧模式的主要输出国,以色列输出到美国的《国土安全》成为热门美剧,非常成功。北欧生产的电视剧也在国际上获得极大成功,有一部名为《界桥》的电视剧就被多个国家改编制作播出,剧集讲述了两个国家、两种文化、两种个性的警察的冲突。在英国和法国的改编版本中,界桥变成了海底隧道,但是IP的价值却未曾改变,精彩的内容、独到的视角、丰富的角色塑造让这部剧在世界转了很大一圈。互联网时代,如何把具有国际共性的IP 做好成为一道难题,就算有大数据、人工智能加持,成功的全球性剧集却越来越难做了。
电视剧剧本通常源于小说,但大家都明白,电视剧和小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形式,电视剧或电影创作者们在拿到几百页的小说的时候,心里的东西可能只有几十页。在作品已经相当丰富的今天,电视剧更多开始尝试原创,而非改编小说,这些原创的来源相当五花八门,有的就是一个景点的需求,有的只是某种产品的品牌诉求,肥皂剧是这种形式IP 的鼻祖,未来越来越多的汽水剧、咖啡剧、保健剧会出现在观众面前,至少我就曾遇到过多个电视购物频道的需求——能否做些带货销售的电视剧。
IP有它存在的道理,我们不应该只是把它简单当作一个热词看待,真正研透IP,对于制作电视剧助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