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a and Entertainment Industry Reporter
尤小刚:政策的贯彻落实还要有严谨的核查制度
这三条政策其实之前已经多次提出,这次正式强调很有必要。比如第一条,之前用题材和剧名跑马圈地的情况太多了,最终的实现率大概只有50%左右。承诺已完成剧本创作才能申报,这样备案公示的规划性就强了,但有一个问题要注意,就是申报方说已经完成剧本,但是具体的完成程度谁来把关?
这几年题材雷同、创作浮躁的现象很严重,大家还是要按照艺术规律和生产规律来创作,不要搞一窝蜂。题材多样化、百花齐放,才能促进行业良性发展。这条政策有利于大家通过掌握的情况不断调整题材方向,同时也能合理调整题材规划的比例。
第二条“电视剧和网剧提倡不超40集,鼓励30集以内短剧创作”也很有意义,一些作品六七十集的体量是该收收了。这里提到的“提倡”和“鼓励”不是强制规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能有的剧集在政策出台前就已经筹划了,因为题材限制需要更大体量,所以没有完全一刀切的思路是对的。但是既然已经提倡了,就要给一个预期时间,后面就要切实按照提倡的内容实施严格管理。
前两条一起实施将对行业产生积极影响,不过也说不上将加速“编剧中心制”时代的到来。编剧本来就有话语权,剧本是一剧之本嘛。但是现在很多知名编剧都变成了组织者,手下有一群写手进行工厂化写作。工厂化写作创作出来的往往是套路性的作品,真正能扎根生活站得住脚的不多。现在各大平台都有自己的评估体系,这个体系是从大数据、观众的接受角度得来的,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是纯数据的方式会影响艺术创新以及题材的深度发掘。这也使得很多年轻编剧的作品千篇一律、套路化,写作者为了迎合快餐文化忙着赶工,哪有时间再去积累自己、认识生活。至于很多人提到的短剧热,我认为短剧会热,但不是在传统媒体和视频网站上,而是在短视频里出现。很可能在孵化和创作IP的过程中出现一种新方式,实现文学的视频化和视频的文学化的结合。这些短视频作品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大剧的创作。所谓的美剧模式在国内远未成熟,毕竟中国人已经习惯了吃“大餐”,看长篇连续剧变成一种消费习惯。在我看来,未来短的短,长的长,将互为作用。此外,这三条政策的贯彻落实还要有严谨的核查制度。好的管理一定会促进创作,按科学精神办事是基本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