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sheng zhoukan

中央专项扶贫资金严禁­九项支出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

- 《民生周刊》记者郑旭

3月31日,由财政部组织修订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管理办法》规定,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以下九个方面­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其他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与2011版《管理办法》相比,2017版《管理办法》完善了资金分配方法、改进了资金支出范围、改革了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强化了资金监管。

根据新版《管理办法》规定,从3月31日起,2011版《管理办法》废止施行;其他关联文件有关规定­与新版规定不符的,按新版规定执行。

旧版办法已到修善节点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

按照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的说法, 2011版《管理办法》实施6年以来,在加强和 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中央支持脱贫攻坚­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面临着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资金管理办法亟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该负责人解释说,比如落实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更加贴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际需­求,进一步打破限制资金使­用的束缚,突出资金精准使用的要­求,真正做到“投入实、资金实、到位实”。

又如,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赋予了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内有关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为做好“放管服”改革,为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创造有利条件,也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现­有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方式。

“基于以上考虑,在总结实践工作和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启动了《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该负责人说。

新版办法聚焦脱贫主战­场

对比《管理办法》新旧两个版本,《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2017版《管理办法》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坚持以目标和结果为导­向的原则,完善资金分配办法,综合考虑

贫困状况、脱贫攻坚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分配因素,使资金逐步向脱贫攻坚­主战场聚焦。

除此之外,为体现脱贫攻坚的实际­需求,避免因规定过细束缚地­方操作,与2011版《管理办法》相比,2017版《管理办法》不再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范围作具体­要求,而是采取了负面清单方­式,在对资金支出范围做出­原则性要求的基础上,明确了资金不得支出的­范围,即前文所列九项支出具­体内容。

不仅如此,2017版《管理办法》进一步改革资金管理方­式,明确提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强化地方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责任。

与此同时,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和权责对等原­则,2017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扶贫、发展改革、民族、农业(农垦管理)、林业等部门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方面的职责。同时, 2017版《管理办法》新增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条款。

需要提及的是,2017版《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创新资金使用­机制,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扶贫资金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

随着近几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总量 的大幅增长,资金到村到户的精准扶­贫要求,使得扶贫资金管理面广、线长、点多等问题突出,“最后一公里”难监管的问题更加明显。

2月21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3月16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召开会议,决定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有消息称,此次检查主要针对20­15年和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部分。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问­题等。

有观点认为,全国两会刚结束,两部门就布置这项工作,表明这件事很紧急很重­要, “因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而中央专项扶贫资金新­规公布并实施,观点指出,“这让检查工作有章可循。”

的确,记者注意到,3月31日起施行的新­版《管理办法》就切实加强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做出了更加­具体和严格的规定。

其中,进一步明确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在明确财政部门的资金­监管责任的同时,强调了各级扶贫、发展改革、民族、农业(农垦管理)、林业等部门要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资金和项­目的监管责任。

同时要求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在此基础上,《管理办法》明确要推进政务公开,要求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管理办法》还要求各有关部门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做好审计、检查等工作。

 ??  ?? 中央专项扶贫资金
中央专项扶贫资金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