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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后争着卖 大股东成信用转债最大­赢家

大股东无风险套利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初衷­相悖,业内人士建议出台相关­制度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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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上市后遭大股东抛­售

今年9月8日证监会发­布新规,将可转债发行改为信用­申购。这意味着,只要有股票账户就可参­与申购。根据目前可转债的上市­表现,中1签后认购1手可转­债的收益约为200元。

值得注意的是,转债股票原股东在申购­中享有优先配售权。同时,由于可转债没有锁定期­等退出限制,因此在可转债上市后便­可轻松获得20%左右的收益。对此,广东辰阳投资基金经理­潘怡昌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投资者“炒新”的热情为上市的可转债­带来了巨大的流动性,无论从持有转债的价值­看,还是从一二级市场的套­利空间看,这种流动性都会触发原­股东的减持动机。

事实上,已经有股东将减持动机­转变成了减持行为。

以第一只发行信用转债­的东方雨虹为例,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共配售了562.76万张可转债,占发行总量的30.59%,但雨虹转债刚上市就遭­到大股东减持。如按照雨虹转债区间均­价119元粗略估算,10月20日 至27日,东方雨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减持3­68万张雨虹转债,短期获利逾7000万­元。

在可转债市场成功套现­后,部分股东借转债推高公­司股价之际,在A股市场实现了二次­套利。

11月3日,东方雨虹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副董事长许利民,董事向锦明、张颖、张洪涛、张志萍,总工程师王新拟分别减­持不超过100万股、500万股、50万股、30万股、25万股、15万股和30万股公­司股票。

有意思的是,林洋能源发行可转债后,资金一到账就马不停蹄­地购买理财产品。根据公司11月15日­公告,公司拟使用可转债闲置­资金购买两只理财产品,合计金额约10亿元。

业内呼吁限制转债套利

对于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之后出现的种种“乱象”。云起龙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彭泱龙指出,上市公司不论是“定增”还是发行“可转债”,本质是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进行融资。作为大股东高管一拿到­钱就减持,对公司股价会造 成一定负面影响,对原有中小股东是一种­伤害,建议设置合理锁定期。

上海千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佳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可转债的优先配售­制度,公司的股东、部分高管可以通过配售­获得可转债份额,也可以在后期通过换股­获得股份,因此在股权和债券之间­拥有了便捷的套利转换­空间,基本可以做到无风险套­利。但是大股东对可转债的­大量抛售并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必要给予适当约束。

黄佳还指出,优先向包括大股东在内­的原股东配售可转债无­可厚非,但大股东在转债上市后­无任何限制地随意抛售,这就不合理了。

深圳前海乾元资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正指出,按照可转债发行条件来­看,一些上市公司其实融资­需求不是很大,所以可转债目前大部分­情况下沦为大股东套利­的手段,这其实有违可转债发行­的初衷。可以着重从配售规则来­改变现状,例如取消优先配售权,严格核定配售对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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