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度刚获批就违反规定
QDII,即“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是在目前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自由兑换条件下,允许经认可的境内合格机构参与境外资本市场投资的一项制度安排。
根据外汇局通报内容,2015年1月~ 2016年6月,海通资管违反QDII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向不具有QDII投资资格和资质的公司提供投资额度,累计净汇出1628 万美元,且向外汇局提交不实证明
QDII额度旱涝保收
“有 QDII 额度的机构和没有 QDII额度的机构,合作最常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有额度的机构发一只产品,然后没有额度的机构担任投资顾问,后者再让其客户去认购这只产品;另一种就是有额度的机构发一只产品,然后没有额度的机构直接去认购。”一家参与过合作的大型私募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材料。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警告,并处罚款775万元人民币。
或许违规操作与QDII额度紧俏不无关系。自 2015 年3月 QDII 额度接近 900亿美元上限后,外汇管理局至今再没有批
不过最重要的是,有额度的机构还有剩余额度。据了解,不少机构在获得额度后,自己确实用不完,于是就剩下不少额度,因此造成 QDII 额度一度闲置。因此出借QDII给没有额度的机构,从中收取通道费,这就成了一门旱涝保收的生意。
“我们作为资产管理机构,拥有QDII额度,然后以定向的方式让没有 准新的QDII额度。根据外汇管理局披露的最新QDII额度审批情况表来看,截至11月29日,市场存量额度仍为 899.93 亿美元。
具体来看,这899.93亿美元的额度由132家机构共同持有,机构类型包括证券类、保险类、银行类和信托类,分别达375.50亿美元、308.53亿美元、138.40亿美元和77.50亿美元。 额度的机构去投资,从中收取管理费,这本身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是不存在不合规的。外汇管理局对于海通资管这件事没有透露细节,所以海通资管是不是操作上出了什么问题,我也就想不明白了。”一家资管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到。
同样,上述私募人士也纷纷表示,如果只是成立产品或者担任投资顾问,让没
海通资管QDII投资额度获批时间是在2015年1月30日,这也就意味着,海通资管在刚刚获批之后就违反了QDII投资外汇管理规定——证券经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卖投资额度给其他机构使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了解到,海通资管获批的QDII投资额度达8亿美元,居于已获批QDII额度的6家券商资管第二位。 有额度的机构去投资,确实是正常的投资行为。
对此,海通资管人士向记者表示,本次受到处罚的是海通资管管理的单只定向QDII产品。该产品为单一委托人,出于对委托人的保密义务,海通资管作为管理人无法对该产品的具体情况发表任何意见。此外,海通资管目前管理的QDII产品运作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