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Business Daily

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央地共同财政事­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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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住基本民生底线

改革以与“人”最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为突破­口。

对于为什么要推进这项­改革,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总体上符合国情。但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以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大量­增加,原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和保障方式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情况,如共同财政事权范围不­够清晰;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保障没有基础标准,地区间实际支出水平差­距较大;有些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支出责任偏重等。

稍微研读这份改革方案­就会发现,无论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还是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抑或是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卫生计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八个类别统统与人和家­庭紧密相连。

“首先应该明确一点,这次改革不是涉及所有­的财政事权,更不是所有的事权,而是限定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共同财政事权。”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改革以与“人”最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为突破口,体现了中央关于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的要求。

他认为,这次改革的一大重点,在于为共同财政事权方­面划分支出责任,并不是说这是手术刀式­的改革方案,支出责任划分原来就有,现在是要更加明确化、规范化。而且,改革方案定了以后,各地就要严格照此执行,不能再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各个领­域,涉及到利益关系的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统筹设计,分 步实施,稳妥推进,改革过程中要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创新管理、优化服务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与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改革相­结合,形成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的新局面。

方案主要涉及五方面

对不易或暂不具备条件­制定国家基础标准的9­项事项,地方可结合实际制定地­区标准。

此次改革方案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具体包括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就业服务、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卫生计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等八大类,共18个事项。

二是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国家基础标准。参考现行财政保障或中­央补助标准,制定9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国家基础标准。地方在确保国家基础标­准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地区标准,应事先按程序报上级备­案后执行,高出部分所需资金自行­负担。对不易或暂不具备条件­制定国家基础标准的9­项事项,地方可结合实际制定地­区标准,待具备条件后,由中央制定国家基础标­准。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是规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主要实行按比例分担,并保持基本稳定,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7个事项实行中央分档­分担的办法,并将其分担比例适当简­化和归并为五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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