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机器人超六成收入确认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2017年上海明匠多项财务数据在黄河旋风中的占比
以机器人2017年年报为例,当年度机器人公司营业收入为24.55亿元,其中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为 16.36亿元,占合并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66.62%。专家认为:对金额较大、周期较长的工程项目,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也是合情合理的。
陈俊曾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海明匠此前在跟黄河旋风沟通过程中,恳请要按照完工百分比审计,并以上市公司机器人(300024,SZ)为例,用以佐证明匠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的合理性。“机器人跟我们是同行,它也是按照完工百分比,这是合理的。”
客观分析,首先从主营业务角度来看,根据2015年收购公告,明匠主营业务为个性化智能解决方案的设计和提供,即根据客户的需求,运用自身开发的软件、信息采集板卡、智能执行制造系统、自动化设备等,为客户提供个性定制的自动化集成系统。
更具体讲,明匠的核心产品包括智能执行制造系统等软件系统和数据高速采集板卡等零部件以及6轴关节机器人等。
根据公开资料,机器人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数字化工厂解决方案,涵盖智能软件、自动化成套装备、智能物流成套装备与轨道交通成套装备等产品与服务。由此可见,从主营业务角度,明匠与机器人公司重合度较高,但经营规模相对较小。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机器人在年报中详细披露了营业收入的构成。2017年,机器人公司五大类产品分别为工业机器人、物流与仓储自动化成套装备、自 动化装配与检测生产线及系统集成、交通自动化系统以及其他业务。
仅从字面含义判断“,自动化装配与检测生产线及系统集成”应涉及提供劳务,而“工业机器人”等业务则偏向销售产品。
对公开信息进行比对,机器人公司从主营业务角度确实与明匠相近,那么机器人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明匠的确可提供指导意义。
记者查阅了机器人公司的相关报表。以机器人2017年年报为例,当年度机器人公司营业收入为24.55亿元,其中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为16.36 亿元,占合并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66.62%。
同时,机器人公司年报中写明,机器人公司一般合同金额较大(大于等于300万元),且生产周期跨越一个或几个会计期间的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的规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时,合同完工进度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如此看来,机器人公司年报中确有约2/3的营业收入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的。
不过,机器人在年报中同时写明,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涉及机器人公司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包括交付和服务的范围、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剩余工程成本和合同风险,该等估计受到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形势判断的影响,进而可能影响机器人公司是否按照完工百分比法在恰当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因此将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因此,会计师对于采用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的收入实施的相关程序多达6项,包括了解、评估并测试与建造合同相关的内部控制、预算管理、成本归集、完工百分比计算等;检查并复核重大建造工程合同及关键合同条款;执行了实质性测试程序复核机器人公司是否根据完工百分比会计政策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
实施了上述程序后,会计师认为机器人公司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是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简言之,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涉及公司管理层自身的重大判断和估计,且需满足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等一系列条件。
丁会仁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般来讲,决定是否满足使用完工百分比法,首先是由公司会计人员作出判断,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会进一步作出判断,如果有偏差或者不一致的地方,最终审计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调整;如果企业不调整,审计视其重要性程度作出不同审计意见,如保留审计意见、无法表示审计意见、否定审计意见等。
“从经营范围以及结合应收账款账期和陈俊提供的信息来看,生产线等多为生产周期长的项目,周期长,收入如果完全按照验收原则确认,则会存在收入与费用的不配比,影响财务报表当期的数据真实性,对于300万元以上、周期比较长的工程项目,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貌似也是合情合理的,何况同类型企业机器人公司也是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聂兴凯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不过,完工百分比法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才可采用,即已完工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关键时点需要取得外部单位(客户或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的确认单。这里注意,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客观上看,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很大程度上依靠企业内部控制和判断能力。”聂兴凯补充说。
另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比了多家从事智能制造、集成行业的上市公司,以埃斯顿(002747,SZ)为例,其主要产品为智能装备核心部件及运动控制系统和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系统。
在埃斯顿2017年报中,针对收入确认方法的表述与机器人公司类似,年报写明,对于合同金额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的,且建造周期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智能制造系统建设项目,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