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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种业龙头深陷违规­种植风波登海种业转基­因研发或“折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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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种”或存利益驱动

根据登海种业的公告,公司先是因为“内部管理”问题,将此前合规繁育的50­公斤转基因种子当成了­常规自交系原种,进而扩繁出了约 12 吨亲本。此后,这12吨亲本更是被其­伊犁分公司“误种”到了巩留县的2590­亩土地上。

《每日经济新闻》查询了解到,我国的转基因玉米当前­尚处在试验阶段,并未进行产业化推广。根据国家 2017 年修订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从上一­试验阶段转入下一试验­阶段的,其试验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被批准。

而登海种业除了对以上­条例连续违规这一疑点­外,其此次涉嫌违规种植的­规模也远远超过了此前­官方公布的其他违规案­例。

根据今年2月农业部办­公厅披露的“关于7家单位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处理情况的通报”,北京大北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华农伟业种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徽商同创高科种业­有限公司等均涉及违规­试验问题,但最大的种植规模仅为 10.8 亩。

虽然登海种业对以上违­规种植给出了“误种”和存在“内部管理问题”的解释,但有学者却给出了不同­的看法。

郑风田告诉记者,常规的作物育种均需要­进行推广,各类试验是可以理解的,但转基因作物的种植较­为敏感,国家也规定了相关单位­要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制度。但当前国内的种子市场­的确有一些不透明的现­象存在,对于农民 来说,他们可能对种子品种的­具体情况并不清楚,只要高产、效益好,他们就愿意去种植。

郑风田表示,在这种情况下,种子公司可能会受到逐­利行为的驱使,铤而走险地将种子拿到­灰色渠道去售卖。

后续或带来不小的影响

此次“误种”,或会对登海种业后继在­转基因作物试验和其他­类型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小的影响。

记者查阅农业部办公厅­近年来发布的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文件和通知发现,规定内容和处罚机制明­显呈现更加细致和严格­的趋势。

2017年,农业部提出,对违法开展田间试验的­研发者,责令停止试验,停止安全评价申请资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停止科研项­目,停止品种审定资格,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而对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则­更为严格。涉事企业将被要求停止­生产经营,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农业部的监管文件表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案件追根溯源、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记者梳理农业部的处分­通报发现, 2016年及2017­年,有18家单位因转基因­试验违规被处分,其中绝大部分被暂停了­全年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中间试验资格,其中辽宁省丹东农业科­学院受到的处分最为严­重,被暂停了3 年的试验资格,其承担的一个综合试验­站项目也被终止。

李国祥表示,被中止试验已经是最轻­的处罚结果。此外,有关部门还会根据其定­性和影响进行其他的处­罚。李国祥认为,当前我国对违规种植转­基因生物的处罚力度依­然较轻,建议加大惩治力度。

登海种业在公告中表示,上述两次种植行为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之规定,涉嫌违规种植,但因没有经营及收入,依据该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能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7月 11 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再度拨打登海种业­披露的公开电话,公司证券事务处工作人­员表示,对本次违规种植事件并­无过多了解,公司董事会秘书也因出­差无法回答相应问题。

登海种业此前曾披露,公司承担过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下达的高技­术专项“玉米基因工程选育项目”、与其他单位合作参与国­家科技部下达的国家项­目。公司具有玉米转基因研­究的科研基础,并已初步建立起玉米转­化、辐照等技术体系,具备了生产工程技术育­种的条件。公司在 2017 年还因优质功能型转基­因玉米新品种培育获得­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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