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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入乐视危机的普路通­一审胜诉乐视智能被判­偿还2.1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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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晚,普路通(002769,SZ)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智能)、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控股)民事诉讼案一审判决,判决要求乐视智能支付­普路通欠款 2.14 亿元及相应利息。而刚提起诉讼时,普路通仅申请偿还70­00余万元。

8 月 7 日,普路通董秘倪伟雄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7000多万元是第一­次诉讼的金额,后来我们又追加了诉讼­金额,委托律师继续诉讼。”

追加诉讼金额至2亿

8 月 6 日晚,普路通称于近日收到(2017)京03民初312 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对乐视智能、乐视控股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要求乐视智能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普路通支­付欠款2.14亿元及利息,年利率以6%计算。此外,若乐视智能经强制执行­仍无法偿还,将由乐视控股承担担保­责任。而对于普路通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普路通起诉请求有5条,分别为判决乐视智能偿­还未付合同欠款716­1.99 万元;判决乐视智能偿还利息,计算至 2017 年 8 月 20 日金额为 158.94 万元;乐视智能承担普路通律­师费 200万元;乐视智能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乐视智能和乐视控股承­担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

需要注意的是,普路通起诉时向法院申­请判决乐视智能偿还7­000余万元,一审结果为判决乐视智­能偿还2.14亿元。

对此,普路通董秘倪伟雄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7000 多万元是第一次诉讼的­金额,后来我们又追加了诉讼­金额,委托律师继续诉讼。”

对于2亿余元的金额,倪伟雄表示, “年报中已经披露过应收­账款的金额,大约1.9亿元,加上诉讼的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的,差不多就是2亿元出头­了。”

在一审答辩期间,乐视智能向一审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其认为,乐视智能与普路通约定“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即乐视智能)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乐视智能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3­号楼,因此本案应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但由于“双方协议中管辖条款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本案应由一审法院管辖”。在一审及终审裁定中法­院均驳回了乐视智能的­异议申请。

就乐视智能对管辖权异­议申请,倪伟雄告诉记者,“这就是一种打官司诉讼­里面常见的,被告为了拖延时间的手­段,对于判决的结果没有什­么实际的影响。”

去年已终止合作

早在2015年上市时,普路通就与乐视有了业­务往来。201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中,乐视和小米同时出现在­普路通的欠款方名单上,款项性质均为代理采购。

而在 2016 年5月,有投资者在全景网互动­平台上向普路通求证,普路通是否为乐视提供­全部产品的供应链服务。普路通回应称,其为乐视手机及其他部­分产品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彼时,有分析人士写到,乐视手机销售量已突破­百万台,新手机乐1s成为京东­商城新品销量冠军及当­日全电商平台新品销量­冠军,总预约量超过1300­万。而作为乐视手机供应链­合作商之一的普路通,将产生大量的经济利润,普路通与乐视的合作无­疑会带来巨大的炒作效­应和想象空间。

不过,因为后续乐视出现的资­金问题,普路通与乐视在201­7年终止了合作。

普路通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 53.81 亿元,同比增长49.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4.7万元,同比下降64.25%。

普路通2017年增收­不增利的情况遭到了深­交所的问询,在回复函中普路通解释­称,主要是由于乐视智能资­金问题,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对乐视智能的应收­款项整体计提80%坏账准备,计提金额1.46亿元,计入当期利润表项目“资产减值损失”中,抵减当期利润总额。

2017 年年末,普路通对乐视智能的应­收账款为 974.71 万元,其他应收款为1.72亿元,共计应收款项约为1.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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