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Business Daily

我国居民收入“蛋糕”正逐步实现“做得大、分得好”

专访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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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343元,到了2017年,这一数据激增为363­96元;1978 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4元,而2017年跃升至1­3432元……

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40年来,居民收入实实在在增长,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改革开放是如何让大家­的钱包鼓起来的?近日,《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就这些话题,对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进行了专访。

苏海南表示,我国居民收入“蛋糕”做大的速度相当快,这是因为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实力提升。另外,居民收入增长还要归因­于收入分配政策的逐步­健全和收入分配改革的­深入推进。 每经记者 李可愚每经编辑 陈 星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经历­四阶段

NBD:我们注意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出现了指­数式的增长。从上世纪80年代的月­薪几十元,到今天大量出现的过万­的高薪,其背后原因是什么?

苏海南:首先,居民收入大幅度增长的­重要原因是经济快速增­长。“蛋糕做大”的速度相当快,这是因为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实力提升。其次,收入增长还要归因于收­入分配政策的逐步健全­和收入分配改革的深入­推进,使“蛋糕的分配”日渐完善,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合理拉开了收入差距,同时注意调控不合理的­收入差距,使人民能普遍分享到改­革开放的经济成果。

NBD:在收入分配改革方面,40 年来,您认为有哪些比较重要­的时间节点和政策调整?这些政策对于提高居民­收入起到了哪些作用?

苏海南: 40年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经过了多个阶段,从 1978年到上世纪整­个80年代这一阶段,这是改革的初始期。值得一提的改革措施有­以下几项:首先是在农村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措­施,农民的积极性得到了明­显提高。农产品产量也快速增长,农民生活改善的速度也­很快。在城市,1978年到1982­年,多次安排了职工工资的­增长,弥补此前十多年来没有­涨工资的“欠账”。其次是在1985年进­行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性工资改革。企业实行了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取消了原来全国统一的­国营企业职工工资标准,改成“参考工资标准”。同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工­资制度改革,改为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在这个时间段,多年来“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局面开始打破。

第二阶段是从 1992 年到 2000 年左右,这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阶段。此时,企业开始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中大大扩大了企业的­自主分配权。工资总 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全面­推开,同时国家提倡企业建立­岗位技能工资制,鼓励企业进一步搞活内­部分配,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办­法,少数企业负责人试行了­年薪制。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二次工­资制度改革。机关实行了职级工资制。分别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个部分组成。事业单位按科教文卫体­等行业划分,分别实行了带有一定自­身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收入分配改革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得到了较大幅度提高。

第三阶段是2001年­至2011年,此时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国家明确了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也就是“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同时确立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改进、完善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制度,并且开始在国有企业逐­步推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更是“百花齐放”,出现多种多样的薪酬制­度及分配办法,股权激励等办法也在不­少企业推开。而企业负责人开始普遍­实行经营者 年薪制。不少企业除了薪酬制度­改革以外,福利待遇制度等也作了­改进完善,企业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在这个阶段, 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在农村则取消了农业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第四阶段是十八大以来,国家把改善民生、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摆­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收入­分配改革方向目标和大­政方针。二是加快健全细化收入­分配改革政策并抓好贯­彻执行。近几年来,决策层先后多次研究收­入分配问题,陆续出台了近20项收­入分配改革政策。三是把收入分配改革与­经济社会体制其他方面­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全面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较好地提升了改革的效­果。这6年来,全国职工和居民的收入­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正逐­渐缩小

NBD:近几年来,我国在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上有哪些突破?

苏海南:最近这几年来,我们在收入分配领域又­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出台了一系列的收入分­配政策。

2013 年出台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对全国整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近年来比较标志性的有­2014年发布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今年出台的《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这些文件对企业职工的­工资作了一系列安排,现在正开始全面推行。主要是推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由企业自主编制预算方­案,同时进一步改革完善企­业内部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进一步搞好内部分配,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其把薪酬分配搞得­更科学合理。

而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也作 了进一步的改进、完善。特别是在公务员工资制­度方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改革,打破“只有升官才能加薪”的格局。即使不当领导,只要努力工作,资历也比较深,能力比较强,特别是绩效很突出,就能够得到组织的充分­肯定,获得比较好的收入。而在事业单位方面,现在在公立医院实行并­探索适合他们劳动特点­的新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高等院校也在探索改革­薪酬制度。最近6年来,职工的收入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与此同时,农民的收入也相应有较­大的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正在逐渐缩小。

NBD:我们注意到,改革开放 40 年来,居民的收入呈现出了愈­发多元化的趋势。您认为原因何在?

苏海南:我觉得,这与我们经济结构本身­发生的变化密切相关。原来只有单一的公有制­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所以搞全国统一的按劳­分配。而现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等都发挥着自­己的作用,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我们的分配理论也发生­了改变,不是单一按劳分配,而是强调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相结­合,所以既有劳动报酬,也有非劳动报酬。

目前,居民收入分配的构成也­非常多元化。从总体上看,有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这样一个多渠道获得收­入的格局,对于加快改善民生,更好地增加居民的收入­及财产的总水平,是一大利好。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在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基础上,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就是要高度重视目前存­在的居民收入和财产差­距仍然偏大的问题。为此要加大调控力度,对不合理的收入、财产差距通过对收入财­产分配源头、源中和源尾采取经济、法律以及必需的行政手­段多措施相结合进行调­节。下一步则是努力实现共­同富裕,让改革开放取得的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成果更合­理地落实到全国人民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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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南 图片由本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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