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在深圳也可能被掐灭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拟升级“禁烟令”,在官网上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稿)。其中,增加了室外禁止吸烟范围、加大了惩罚力度,最重要的是,将电子烟纳入了禁烟范围。
深圳并不是首开先河的城市,1月初,杭州已率先实施最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禁止在室内及室外特定场所吸电子烟。
深圳市控烟协会副会长庄润森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烟主要是烟液中含有尼古丁和醇,这两种物质对吸烟者的身体健康有影响,而二手烟的危害不像传统卷烟那么大。“对于禁电子烟,深圳目前只是征求意见,最后能不能加进去还不一定,但作为控烟的专业社会组织,我们还是希望能把它纳入到禁 烟的范围里去。”
禁烟政策趋严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截止日期为2月25日,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修订稿主要在吸烟场所、销售场所、处罚措施及烟草制品范围四个方面做了调整。
首先,在禁止吸烟的场所中加入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区域,以及地铁出入口外侧5米范围。
然后,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周边一百米内销售烟草制品。
此外,将吸烟点设置不符合规定的处罚由“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罚款”变更为“限期改正,处二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