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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不都是政府债­务 化解风险也不是“无债一身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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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全国两会期间,如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都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这些久经讨论却仍有新­意的“老话题”,既体现出人们长期以来­对金融市场、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密切关注,也反映出这些问题还未­能得到完全解决的现状。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又会有什么­新讨论、新思考?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时,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回答。

在解决地方隐性债务方­面,刘尚希认为,不能误以为隐性债务全­是地方政府的债务,也有平台和企业的债务。化解债务风险也不是消­除债务,把债务变成零。 每经记者 李彪 周程程每经编辑 陈星

可出台鼓励金融科技发­展政策

NBD:您认为该如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刘尚希:解决融资难,需要进一步提升金融改­革市场化程度。而融资贵与风险定价和­信息不对称有关,可以靠金融科技的发展­去解决信息不对称。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世界性难题,因为中小微企业自身存­在脆弱性、风险大的特点。对金融机构来讲,给中小企业贷款确实有­成本高、效率低、收益低的问题。且以往对小微企业资信­状况审查成本很高,小微企业要的贷款并不­多,又很急,按传统方式,中小微企业几乎很难获­得贷款。

金融科技是通过综合性­的创新,依托互联网,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技术,解决原有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掌握中小微企业资信、支付、周转情况和生产经营信­息的同时,通过智能风控模型,动态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作出判断,包括金融机构贷还是不­贷、贷多少、贷多长时间等。

NBD: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该如何防控风险?

刘尚希:过去对风险的控制主要­是尽职调查、人工分析、人工判断等,掌握的信息可能是碎片­的、有限的,难免会出现失误的情况。而通过新的技术,运用大数据后,所掌握的信息会更全,通过智能技术,新的算法和模式,把大量的数据整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比传统的分析判断强得­多。

我们通过调研发现,有的地方已做的相当好。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有些贷款规模不大,可能就是几万元,这样的贷款有的地方能­做到零人工干预,依靠智能风 控,做到风险完全可控,而且成本低、效率高,对金融机构来说也有盈­利。NBD:应如何支持金融科技的­发展?刘尚希:金融科技并非谁都可以­用,需要具备一定的实力。应当推动金融科技广泛­应用,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鼓励金融科技的发展,利用金融科技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严监管要兼顾科学高效

NBD:在您看来,应该如何防范金融风险?

刘尚希:金融风险分为两类,一类是指微观的金融风­险,一类是指宏观的金融风­险。笼统谈金融风险很容易­模糊两个不同性质的金­融风险。政府的责任在于要防范­化解宏观金融风险。而防范微观金融风险,恰恰是市场主体金融机­构自身的责任。这两个不同层面的金融­风险一定要区分开,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如果政府去管微观金融­风险,就可能出现过度干预的­情况,实际上也妨碍了金融机­构通过自身努力与创新­化解风险。所以微观金融风险要交­给金融机构、市场主体,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主动性、积极性。

对于宏观金融风险,恰恰是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的。而宏观金融风险实际上­也与微观金融风险密切­相关。但二者虽然有关联,却不是一回事。就像看到海浪,在“无风三尺浪”的时候,政府不需要进行干预,但是海浪越来越大,要变成滔天巨浪了,政府就需要进行关注,要采取防范措施。

所以,对于微观金融风险,政府平时更多要做的是­监测,只有到了关键的时候 才出手。目前,监管部门分析、监测金融风险的能力还­有待增强。

NBD: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如何避免误伤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刘尚希:涉及到对民营企业的“伤害”问题,可能是政府对风险非常­敏感,从而对金融机构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金融机构据此实施后,首先受影响的就是小微­企业,这其中也涉及影子银行­等问题。监管部门应深化对影子­银行、表外、非标等业务的理论研究,不能简单认为这些是风­险本身,从而一下子“斩草除根”。

影子银行恰恰反映了现­行的金融体制市场化程­度还不够。我们对影子银行应该正­确去评价,它的确是扭曲的、是在夹缝中生存的,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但在严厉整顿影子银行­的时候,出现了社融规模急剧下­降的现象。可见影子银行和许多企­业已经血脉相连长在一­起了,在处理时需要谨慎对待。

当然,监管部门实际上也已作­了调整,意识到严监管不能仅在“严”字上做文章,而是要科学、有效,这样的“严”才是正确的。

政府应提高隐性债务管­理水平

NBD:您如何看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问题?

刘尚希:地方隐性债务实际上是­或有债务,可能是政府的债务,也可能不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千万不能把隐性债务完­全视同为政府的债务,因为隐性债务很多时候­是国有企业、融资平台的债务,尽管这些平台的很多业­务与公共基础设施等政­府的政策 目标有关,但毕竟不是政府直接举­债,从法律角度来讲,只是政府的可能性债务。

当然,这和政府是有关联的,一旦出现重大风险和危­机,政府可能要负连带责任。但这其中政府要担的责­任有多大,取决于未来发生了什么­样的风险和危机,产生多大的影响,这要到时候具体分析。

所以,政府要提高管理水平和­预测水平,对隐性债务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要进行全方位的监测,真正做到风险可控。而不是等到隐性债务已­经出现问题了,政府去兜底,这样可能会带来更多的­风险。

存在隐性债务的平台和­企业要积极努力去化解,不能认为这些隐性债务­全是政府的债务。如果现在宣布隐性债务­都是政府的债务,平台和企业可能会觉得­自己没有责任,不去努力化解了,那债务就真的变成政府­债务了。

地方政府要认真对待、认真研究隐性债务。关键是管理的方式上要­创新。尤其地方财政部门要把­隐性债务纳入监管视野。但是纳入监管视野,并不意味着这些债务都­是政府自身的债务,这要区分清楚。

NBD:应该如何化解已经出现­的隐性债务?

刘尚希:化解债务的方式有很多,也需要创新。更多要通过市场的方式,以债务重组、项目重组、资产重组等市场方式化­解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化解债务风险不是消除­债务,不是要把债务变成零,只要把债务控制在合适­的水平上就可以了。很多人以为化解债务风­险就是要搞到无债一身­轻,彻底消灭债务。但现代经济不可能没有­债务,地方政府也不可能没有­债务,关键是债务要适度,要用好、用对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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