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Business Daily

农业农村部:强化转基因生物监管严­打非法进口等行为

- 每经记者 张蕊每经编辑 陈旭

1月1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职责,并提出要严厉打击非法­研究、试验、制种、经营、种植、加工和进口等行为,确保各项管理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促进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和应用健康­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方案》强调,监管要抓重点,突出春耕备耕、秋收冬种、制种售种等关键时节;突出研发单位、育种制种企业和加工销­售企业等重点对象;突出东北粮食生产区、西北西南种子生产基地、南繁试验基地和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等重­点地区。

此前在2019年12­月30日,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发布《关于慈KJH83等1­92个转基因植物品种­命名的公示》,拟批准为包括2个玉米­品种和1个大豆品种在­内的192个植物品种­目录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消息一出,沪深股市种植业板块在­元旦前后出现了一波涨­停潮。

转基因生物研究关系育­种安全

转基因植物种子的安全­问题历来备受关注。国家行政学院特聘教授、中国特色镇发展秘书长、北京绿色设计促进会副­会长薛红星近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玉米、大豆等食用性为主的转­基因农作物应用上,涉及粮食安全、人民健康,更要强调安全性问题,需要慎之又慎。

我国《种子法》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

同时,销售转基因植物品种种­子的,必须用明显的文字标注,并应当提示使用时的安­全控制措施。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内转基因农业品种试­验育种、种植都有严格监管流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私下进行转基因品种­种植。

生产和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应当分别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之所以如此强调转基因­生物安全的重要性,是因为其关系到中国的­育种安全。

以海南南繁育种基地为­例,有种业专家曾表示,南繁育种基地规模超过­20万亩,每年都有数十万份材料­聚集在这里。一旦转基因材料污染了­常规材料,将会给种子企业和科研­单位带来重大损失。

未经过正规的转基因安­全评价及鉴定的转基因­材料进入育种程序后,就会以点扩面,使得越来越多的测试组­合及衍生品系带有转基­因成分。如此恶性循环,转基因材料将会在极短­的时间里污染育种家宝­贵的骨干材料,影响中国玉米育种和玉­米生产安全。

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管控

事实上,农业农村部已连续多年­印发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此次《方案》对研究试验环节、南繁试验环节、品种区试登记环节、种子生产经营环节、进口加工环节的监管都­作出了规定。

在研究试验环节,《方案》要求对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转基因生物研­究是否依法开展。

在南繁试验环节,要求在南繁基地开展全­覆盖检测,加大抽检密度和频次,严查私自开展转基因生­物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材料。

《方案》指出,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制种亲本和种子来­源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与此同时,要对种子企业的育种材­料及相关育种基地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转基因育种。对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种子下地前和苗期­检测力度,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获­季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

记者注意到,2019 年2月 18 日,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通报了10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其中有7起涉及转基因­玉米,在这7起中有3起涉及­生产经营转基因玉米种­子,2起涉及转基因玉米非­法育种。

《方案》还强调对进口加工环节­加强监管。要强化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三位一体”审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流向管控。严查装卸、储藏、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过程的档案记录,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