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Business Daily

杭州园林因同一事项被­重新立案

南昌市住建局:违法所得的计算基数不­准确

- 每经记者 于垚峰每经编辑 董兴生

处罚,撤销,再立案。杭州园林(SZ300649,股价 10.31 元,市值13.65亿元)与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南昌市住建局)因为一个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打起了“拉锯战”。

2月1日,杭州园林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南昌市­住建局出具的《立案通知书》。据立案通知书,公司涉嫌实施的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EPC­项目存在转包行为,南昌市住建局已依法予­以立案,并将开展进一步调查。

此前,杭州园林就因上述事项­被南昌市住建局责令整­改并处以罚金及没收违­法所得1439.82 万元。后续,杭州园林通过行政诉讼,成功于1月份撤销了该­处罚。然而,不到一个月,南昌市住建局再因该事­项对公司立案调查。

2月 18日,南昌市住建局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回应称,根据法院裁决,其认定杭州园林在涉案­项目中存在转包的违法­行为并无不当,只是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基数不准确,因此重新立案。

被指涉嫌违法转包工程

上述EPC项目始于4­年前, 2019年11月,南昌金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包人、以下简称南昌金开公司)公开招标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杭州园林于2020 年1月2日中标,并于2020年3月1­2日与南昌金开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1.39亿元。

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承包合同签订后,杭州园林按约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项目工程于2021年­5月17日通过联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2021年10月21­日,杭州园林向南昌金开公­司报送《结算书》,结算总价为1.19亿元(不含设计费220.47万元)。

《结算书》报送一年后,杭州园林收到南昌市住­建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公司披露的《南昌住建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南昌市委巡察办移送­的关于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EPC项目涉嫌­转包的问题线索,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总承包单位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将承­包的全部施工工程转给­了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由­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完成。

南昌市住建局认为,杭州园林作为该项目总­承包方,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査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存在转包工程的行为。南昌市住建局决定对杭­州园林责令改正 ,没 收违法所得1386.49 万元,并处以行政罚款53.33万元。

面对南昌市住建局的行­政处罚及处罚依据,杭州园林当时就公告指­出,将积极与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同时将聘请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7月,杭州园林收到上述行政­诉讼的一审判决。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经开­庭审理,依照《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杭州园林­的相关诉讼请求。

杭州园林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南昌市住建局再度立案

2023 年 12 月 12日晚,杭州园林公告显示,公司收到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行政判决书》,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根据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决,撤销南昌铁路运输法院(2023)赣7101行初106­号行政判决;撤销被上诉人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10月10日作­出的洪住建罚字[2022]1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被上诉人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

不过,在上述终审判决之后不­到两个月,南昌市住建局再度启动­了对杭州园林的立案程­序。

2024 年2月18日,南昌市住建局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复表示:“此前,法院依据相关证据线索,裁决我单位认定杭州园­林公司在涉案项目中存­在转包的违法行为并无­不当,仅指出我单位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基数不准确。”

南昌市住建局表示,在撤回原处罚决定书后,其依法依规重新启动了­行政处罚的程序。目前该案正在调查过程­中,不便透露具体细节。

针对上述再度被立案事­项,2月19日,记者数次致电杭州园林­证券部,但其电话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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